一种大功率电池测试探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88596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大功率电池测试探针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元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大功率电池测试探针。



背景技术:

测试探针是应用于电子测试中一种测试连接电子元件,传统的测试探针主要是探测信号或是微电流,并未有探测大功率电流的探针,而在电池生产过程中,需要对电池半成品的充电、放电及电压、电流、电阻进行检测,而传统的测试探针无法对大功率电流进行测试,故需研制出一种新型的测试探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大功率电池测试探针,多点接触的探头探测稳定,而超导电材料层使得探测效率高,并且其后端进行电路连接时能够多层稳定连接。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大功率电池测试探针,包括:

一传电主轴1,传电主轴1前端为直径较大的探头11,后端为传电轴12,传电轴12上近后端处还设有一限位槽13;

一弹性元件2,弹性元件2套设在传电轴12前端,并抵住探头11;

一固定件3,固定件3套设在传电轴12上,其前端作用在弹性元件2上,后端处于限位槽13前端;

一导电组件4,导电组件4被前固定螺母5和后固定螺母6套设固定在传电轴12后端,且位于限位槽13后侧,限位槽13内设有套环7;

进一步地,固定件3包括一内侧的弹性件固定环31和一套设在弹性件固定环31外侧的复环32。

进一步地,导电组件4包括由前端之后端依次套设在传电轴12上的波形弹性件41、垫片42和错位弹性件43;

进一步地,探头11前端为凹凸探测面;

进一步地,复环32前端设有固定槽321;

进一步地,探头11镀有超导电材料层。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及其优点如下:

传电主轴1作为探针的主体结构,其前端为直径较大的探头11,后端为传电轴12,传电轴12上近后端处还设有一限位槽13,限位槽13能够完成外接部位与导电部位的分离,具体通过套环7分离。

弹性元件2前端抵住探头11后端与弹性件固定环31前端连接,而弹性件固定环31后端抵住套环7,形成前端的弹性部件,同时弹性件固定环31外侧还设有复环32,用于将探针固定在面板上,具体是通过复环32上的固定槽321与面板固定。

限位槽13后端为导电组件4,具体的,前固定螺母5旋进至近限位槽13处固定,随后装入波形弹性件41、垫片42和错位弹性件43,再通过后固定螺母6的旋进固定住导电组件4,而测试中线O型线路端子在垫片42和错位弹性件43之间被旋紧固定,因为O型线路端子在多层结构中被弹性旋紧固定,故连接的稳定性高。

传电主轴1区别于传统大电流测试装置的铜制,而采用钢制,配合探头11镀有超导电材料层,能够实现低功耗,高效率传动大电流的同时,保证探头11的耐磨性能。

值得注意的是,探头11前端为凹凸探测面,保证电流传递和探测效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探测稳定,而超导电材料层使得探测效率高,并且其后端进行电路连接时能够多层稳定连接。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爆炸图。

其中:

1、传电主轴;2、弹性元件;3、固定件;4、导电组件;5、前固定螺母;6、后固定螺母;11、探头;12、传电轴;13、限位槽;31、弹性件固定环;32、复环;321、固定槽;41、波形弹性件;42、垫片;43、错位弹性件;41、外接槽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

一种大功率电池测试探针,如图1和附图2所示,传动主轴1 前端为直径较大的探头11,后端为传电轴12,传电轴12以其上的限位槽13为分界线,前端连接有弹性元件2,后端设有被前固定螺母5和后固定螺母6套设固定导电组件4,弹性元件2前端抵住探头11后端与弹性件固定环31前端连接,而弹性件固定环31后端抵住限位槽13内设有的套环7。

继续参照附图1和附图2,弹性元件2采用弹簧,弹性件固定环31外侧还设有复环32,用于将探针固定在面板上,具体是通过复环32上的固定槽321与面板固定,前固定螺母5旋进至近限位槽13处固定,随后装入波形弹性件41、垫片42和错位弹性件43,再通过后固定螺母6的旋进固定。

传电主轴1采用钢制,配合探头11镀有超导电材料层,能够实现低功耗,高效率传动大电流的同时,保证探头11的耐磨性能。

优选的,探头11前端为凹凸探测面。

其使用过程具体为,探头11前端的凹凸探测面压在电池上,O型线路端子在垫片42和错位弹性件43之间被旋紧固定,并接入电路,复环32上的固定槽321将探针与面板固定,从而在使用过程中,探头11可以在弹性元件2的作用下活动,O型线路端子通过电路是接入电池充电电源的,故可以对电池进行充电和大电流探测。

上述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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