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棒状钢材弯曲检测的试验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77120发布日期:2018-09-07 23:35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材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棒状钢材弯曲检测的试验机。



背景技术:

弯曲性能是钢材主要的工艺参数,是通过弯曲试验机来实现。在现有的弯曲试验机上,试样通常采用两端固定,中部加载的方式进行,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是采用夹具固定安装钢材安装繁琐,耗时长,二是钢材的长度和形状各有不同,单副夹具难以完全应对所有型号的棒状钢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棒状钢材弯曲检测的试验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装夹快速、使用方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棒状钢材弯曲检测的试验机,包括:支架、铰支座、油缸、压头和滑轨,所述滑轨固定设置在支架上方,滑轨上设置行车驱动装置,油缸垂直固定安装在行车驱动装置下方,油缸连接泵站;所述铰支座共有两个,其中一个铰支座固定在支架上,另一个铰支座固定在滑块上,所述滑块设置在位于支架内的滑槽中,可在其内滑动;铰支座上安装转动副,所述转动副上固定焊接有套管,所述套管的截面形状为圆形和矩形的组合;所述压头转动安装在连接座上,所述连接座焊接固定在油缸底部,压头上分别设置沿左右方向的弧形凹槽和沿前后方向的矩形凹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行车驱动装置包括电机、长传动轴以及主动车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套管顶端设置第一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块上设置第二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架上设置刻度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两个可调距的铰支座对钢材进行支撑,可适用于不同长度和规格的钢材,且安装快捷方便,此外,可改变载荷在钢材上加载的位置,从而得到多组试验数据,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铰支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压头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压头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棒状钢材弯曲检测的试验机,包括:支架1、铰支座2 、油缸7、压头6和滑轨10,所述滑轨10固定设置在支架1上方,滑轨10上设置行车驱动装置9,油缸7垂直固定安装在行车驱动装置9下方,油缸7连接泵站8,行车驱动装置9可在滑轨10上驱动滑动,从而带动油缸7移动;所述铰支座2共有两个,其中一个铰支座2固定在支架1上,另一个铰支座2固定在滑块22上,所述滑块22设置在位于支架1内的滑槽中,可在其内滑动;铰支座2上安装转动副23,所述转动副23上固定焊接有套管24,所述套管24的截面形状为圆形和矩形的组合,在安装钢材3上,调整可动的铰支座2定位位置,将钢材3的两端分别插入套管24中,随后将该铰支座2固定即可,对于截面为圆形的钢材,可与套管24的圆形孔对应,而截面为矩形的条钢则可与矩形孔对应,这样,无论钢材3为何种形状,均能将其快速安装,安装完成后,启动油缸7向下运动,对钢材3加载,一次记载后,记录位移传感器等试验数据,油缸7退回,通过行车驱动装置9改变油缸7位置,重新加载,从而可得到多组不同载荷位置下的试验数据;所述压头6转动安装在连接座12上,所述连接座12焊接固定在油缸7底部,压头6上分别设置沿左右方向的弧形凹槽和沿前后方向的矩形凹槽,弧形凹槽和矩形凹槽分别与圆柱形钢材和方形钢材对应,可保证压头6与钢材3在加载时不会产生侧向的位置偏移,导致压头6滑脱,在切换不同形状钢材时,将压头6转动90°即可。

所述行车驱动装置9包括电机11、长传动轴以及主动车轮,其与滑轨10间的结构形式和现有的行车结构相同。

所述套管24顶端设置第一螺栓5,拧紧第一螺栓5抵住钢材3,可进一步防止钢材3变形过大时可能从套管24中滑脱的问题。

所述滑块22上设置第二螺栓21,拧紧第二螺栓21,利用其与支架1间摩擦力使滑块22固定住。

所述支架1上设置刻度线4,可方便的读取两个铰支座2间距离。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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