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温度传感元件结构的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用耐氨温度传感元件。
背景技术:
目前封闭式制冷压缩机采用的制冷工质基本上都采用氟利昂,而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由于制冷工质为气、液态氨和与之配套的冷冻机油,由于氟利昂与氨在化学性质上的巨大差异,因而两类封闭式压缩机对所用的电工材料几乎完全不一样。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除导电的金属不能够使用铜外,电机常用的绝缘材料也与耐氟利昂电动机完全不同,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其中温度传感器同样要求能够在氨介质中能够稳定可靠地工作。
现有的温度传感器普遍根据采用氟利昂工质的制冷压缩环境所设计制造,其使得无法应用于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用耐氨温度传感元件,其可以稳定可靠的工作在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的制冷系统中;用于对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电动机的温度保护、冷冻机油温的测量和轴承温度的监控。
一种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用耐氨温度传感元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温度传感元件本体,引出线,所述温度传感元件本体的外周包覆有耐氨绝缘材料层,所述引出线的最外层包覆有耐氨绝缘材料层。
其进一步特征在于:所述温度传感元件本体和引出线的连接位置包覆有耐氨密封胶;进一步加强了该处的密封性能和耐氨性能;
所述温度传感元件本体和引出线的连接位置处套装有套管,所述套管的内壁和对应的连接位置处所形成的空间内封装有所述耐氨密封胶;
所述套管的形状包括但不限于截面为圆形、矩形、椭圆形或类圆形;
所述温度传感元件本体包括但不限于正温度系数热敏传感元件、负温度热敏传感元件、铂电阻、铜电阻、硅温度传感器或热电偶;
所述耐氨绝缘材料层的材质包括但不限于为氟塑料或聚醚醚酮;
所述耐氨绝缘材料层的材料特性为耐氨性能优良的塑料、以及非常宽的温度工作范围;
所述耐氨密封胶具体为耐氨硅橡胶。
一种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用耐氨温度传感元件,其同时适用于与氨性质类似的其它的腐蚀性介质的工作环境。
采用本实用新型后,由于温度传感元件本体的外周包覆有耐氨绝缘材料层,引出线的最外层包覆有耐氨绝缘材料层,使得温度传感元件本体和引出线均具有耐氨性和密封性,其使得元器件可以稳定可靠的工作在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的制冷系统中;用于对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电动机的温度保护、冷冻机油温的测量和轴承温度的监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简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二的机构示意简图;
图中序号所对应的名称如下:
传感元件本体1、引出线2、耐氨绝缘材料层3、连接位置4、耐氨密封胶5、套管6。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用耐氨温度传感元件,见图1、图2:其包括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引出线2,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的外周包覆有耐氨绝缘材料层3,引出线2的最外层包覆有耐氨绝缘材料层3,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和引出线2的连接位置4包覆有耐氨密封胶5以及相关的密封材料(具体的密封材料的位置和材质根据包覆的位置和耐氨密封胶的具体材质进行操作)。
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和引出线2的连接位置4处套装有套管6,套管6的内壁和对应的连接位置4处所形成的空间内封装有耐氨密封胶5;
套管6的形状包括但不限于截面为圆形、矩形、椭圆形或类圆形;
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包括但不限于正温度系数热敏传感元件、负温度热敏传感元件、铂电阻、铜电阻、硅温度传感器或热电偶;
引出线2一般为多芯线,多芯线的整体最外层包覆有耐氨绝缘材料层3;
耐氨绝缘材料层3的材质包括但不限于为氟塑料或聚醚醚酮;
耐氨绝缘材料层3的材料特性为耐氨性能优良的塑料、以及非常宽的温度工作范围;
耐氨密封胶5具体为耐氨硅橡胶。
一种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用耐氨温度传感元件,其同时适用于与氨性质类似的其它的腐蚀性介质的工作环境。
当采用不同类型的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时,如正温度系数热敏传感元件(PTC)、负温度热敏传感元件(NTC)、铂电阻(Pt)、铜电阻(Cu)、硅温度传感器(KTY)、热电偶时即可获得满足不同工作要求的温度传感器;组装后的耐氨温度传感元件可以稳定可靠的工作在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的制冷系统中;且可以用在对封闭式氨制冷压缩机电动机的温度保护、冷冻机油温的测量和轴承温度的监控等。
具体实施例一中,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和引出线2的连接位置4仅包覆有耐氨密封胶5。
具体实施例二中,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和引出线2的连接位置4处套装有套管6,套管6的内壁和对应的连接位置4处所形成的空间内封装有耐氨密封胶5。其制作时,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和引出线2的外周均预先包覆有耐氨绝缘材料层3,之后将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和引出线2连接在一起,然后在连接位置4处套上套管6,在套管6与温度传感元件本体1之间注入耐氨密封胶5,充分干燥后即可。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创造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创造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创造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