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电池外部短路测试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77510发布日期:2020-01-24 12:00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电池外部短路测试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检测技术领域,更具体为一种用于电池外部短路测试夹具。



背景技术:

电池指盛有电解质溶液和金属电极以产生电流的杯、槽或其他容器或复合容器的部分空间,能将化学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具有正极、负极之分。利用电池作为能量来源,可以得到具有稳定电压,稳定电流,长时间稳定供电,受外界影响很小的电流,并且电池结构简单,携带方便,充放电操作简便易行,不受外界气候和温度的影响,性能稳定可靠,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发挥有很大作用

目前,现有的电池外部短路测试装置存在如下问题:直接通过外部短路箱的本身附有的夹具进行短路,这种方法对于电池来说却是只能一个个样品进行短路,而一般外部短路的样品都是较多,并且花费的时间较长,当样品只能一个个进行短路的时候,则会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短路。为此,需要设计一个新的方案给予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电池外部短路测试夹具,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电池外部短路测试夹具,包括:绝缘木板、铜板和开关,所述绝缘木板表面开设有十个安装槽,所述铜板安装在安装槽内,所述铜板表面开设有固定螺孔,所述开关设置在铜板顶部,所述铜板顶面一侧固定有接线板,所述接线板表面竖直固定有接线柱,所述开关与接线柱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固定螺孔共设置有九个,且所述开关采用螺栓配合固定螺孔与铜板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接线柱两端的电阻值为80±20mω。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绝缘木板的长为370mm、宽为100mm、高为10mm,并且把370mm,所述安装槽的宽度为30mm,两个所述安装槽之间设置有凸起块且通过凸起块分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该电池测试夹具,架设简单,操作简便,使用寿命较差,可以加快短路速度,节省工程师的时间,使测试能够多个样品同时进行短路,避免手工压紧,减少测定误差,并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升案件进度,为服务客户带来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用于电池外部短路测试夹具的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绝缘木板的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铜板的结构图。

图中:绝缘木板1;安装槽2;铜板3;接线板4;接线柱5;开关6;凸起块7;开关固定螺孔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电池外部短路测试夹具,包括:绝缘木板1、铜板3和开关6,绝缘木板1表面开设有十个安装槽2,铜板3安装在安装槽2内,铜板3表面开设有固定螺孔8,开关6设置在铜板3顶部,铜板3顶面一侧固定有接线板4,接线板4表面竖直固定有接线柱5,开关6与接线柱5连接,将绝缘木板1顶部分隔成十个安装槽2,每个安装槽2内安装有铜板3、开关6和接线柱5,电源的两极采用导线连接在接线柱5上,通过开关6来开启短路,可同时对十个外部电源进行短路,提高短路的工作效率。

进一步改进地,如图3所示:固定螺孔8共设置有九个,且开关6采用螺栓配合固定螺孔8与铜板3固定连接,通过固定螺孔8和螺栓配合使用可以对开关6进行固定,安装起来较为方便。

进一步改进地,如图1所示:接线柱5两端的电阻值为80±20mω,在法规的条件的允许范围内。

具体地,绝缘木板1的长为370mm、宽为100mm、高为10mm,并且把370mm,安装槽2的宽度为30mm,两个安装槽2之间设置有凸起块7且通过凸起块7分隔,体积较小,方便携带,对工作台的占用面积小。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检测开关6接通后接线柱5两端的电阻是否在80±20mω的范围之内,将电池的两极分别采用导线接于接线柱5两端;设置短路箱的温度,当短路箱的温度达到测试的温度时,波动该工具的开关6使电池短路即可。

本方案所保护的产品目前已经投入实际生产和应用,尤其是在电池检测领域上的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很显然印证了该产品的技术方案是有益的,是符合社会需要的,也适宜批量生产及推广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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