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脚蹬机构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模拟机脚蹬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模拟机行业的快速发展,操纵系统的力感成为模拟机训练和科研比较关注的方面之一,市面上的游戏脚蹬普遍存在力反馈不精确,无法达到准确反应力位移曲线,航材脚蹬改造价格相当昂贵,故有必要研发一套能准确发应脚蹬机构位移曲线,并且造价低于航材脚蹬的仿真脚蹬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模拟机脚蹬机构,力感弹簧和角位移传感器可更换,不需要改造,大大降低了成本,且可准确反应力位移曲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的技术方案:一种模拟机脚蹬机构,包括安装基座、信号采集组件、自动回正机构组件、脚踏板组件,所述信号采集组件、自动回正机构组件、脚踏板组件置于安装基座内;
所述安装基座包括底座、上保护壳,所述底座和上保护壳之间通过定位杆连接;
所述自动回正机构组件包括连杆支座、第一连杆、第二连杆、回正支架、力感弹簧,所述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的两端均通过螺栓与连杆支座连接,所述力感弹簧安装在回正支架一侧,所述回正支架通过联动销钉与第一连杆连接;
所述信号采集组件包括扇形轮、传动齿轮、角位移传感器,所述扇形轮通过传动齿轮带动角位移传感器转动;
所述脚踏板组件包括左踏板、右踏板及与两踏板相连接的踏板连接杆。
其中,所述踏板连接杆通过螺栓与连杆支座连接。
其中,所述扇形轮通过螺栓与第二连杆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脚蹬机构的核心为沿轴心自动回正,通过角位移传感器采集信号,准确反应力位移曲线。
根据机型不同,操纵特性不一样,力感弹簧和角位移传感器可更换,脚蹬本体可更换,核心机构不变,满足多机型的操纵模拟需求,成本较低,力特性准确,满足市面上多机型,市场前景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自动回正机构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信号采集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4所示的一种模拟机脚蹬机构,包括安装基座1、信号采集组件3、自动回正机构组件2、脚踏板组件4,所述信号采集组件3、自动回正机构组件2、脚踏板组件4置于安装基座1内;
所述安装基座1包括底座11、保护壳12,所述底座11和保护壳12之间通过定位杆13连接;
所述自动回正机构组件2包括连杆支座21、第一连杆23、第二连杆22、回正支架24、力感弹簧25,所述第一连杆23和第二连杆22的两端均通过螺栓与连杆支座21连接,所述力感弹簧25安装在回正支架24一侧,所述回正支架24通过联动销钉26与第一连杆23连接。
所述信号采集组件3包括扇形轮31、传动齿轮32、角位移传感器33,所述扇形轮31通过传动齿轮32带动角位移传感器33转动;
所述脚踏板组件4包括左踏板42、右踏板41及与两踏板相连接的踏板连接杆43。
安装基座1,为整个机构的安装平面以及支撑,为提高装配精度,整体为数控机架件。
自动回正机构组件2,不受操纵力情况下,机构保持回中状态,左脚蹬施加力,弹簧受力,等撤处力,机构自动回正,右脚蹬,反之亦然。
脚蹬本体,根据机型,数控件,外观仿真件。
信号采集组件3:通过扇形轮31传递角位移,扇形轮31带动轴,传递角位移量,位移信号采集为0-10V角位移传感器33。
根据机型不同,操纵特性不一样,力感弹簧25和角位移传感器33可跟换,脚蹬本体可更换,核心机构不变,满足多机型的操纵模拟需求,成本较低,力特性准确,满足市面上多机型,市场前景大。
操作人员脚蹬左踏板42或右踏板41,将力和位移传递给踏板连接杆43,由于踏板连接杆43与连杆支座21连接,通过连杆支座21进而带动第一连杆23和第二连杆22发生偏转,若第一连杆23顺时针偏转带动联动销钉26,联动销钉26带动回正支架24,力感弹簧25受力,通过此机构反馈力感,回正支架24向右偏转,反之亦然,撤出脚蹬力,弹簧通过此机构逆向回正。在第一连杆23转动的同时,第二连杆22亦发生偏转,第二连杆22带动扇形轮31,扇形轮31通过传动齿轮32带动角位移传感器33转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