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指纹辨识装置,包含:
一盖板;
一光学黏着层,该盖板与该光学黏着层的厚度总和小于或等于一值M,其中0.3毫米≤M≤0.45毫米;
一指纹感应层,其中该盖板与该指纹感应层是藉由该光学黏着层所黏着的;以及
一应力分摊结构,该指纹感应层设置于该应力分摊结构上,且该应力分摊结构的硬度大于该指纹感应层的硬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应力分摊结构与该指纹感应层的厚度总和大于或等于0.28毫米。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应力分摊结构之材料包含玻璃。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应力分摊结构为一玻璃板,该玻璃板与该指纹感应层的厚度总和大于或等于0.28毫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应力分摊结构的厚度大于该盖板与该光学黏着层的厚度总和。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应力分摊结构为一可挠性薄膜。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应力分摊结构的硬度大于或等于9H铅笔硬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应力分摊结构为一硬度大于或等于9H铅笔硬度的可挠性薄膜。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硬度大于或等于9H铅笔硬度的可挠性薄膜的厚度小于该盖板与该光学黏着层的厚度总和。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硬度大于或等于9H铅笔硬度的可挠性薄膜的厚度与该指纹感应层的厚度总和介于0.15毫米与0.2毫米之间。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辨识装置,其中该盖板具有一可视区,该指纹感应层至少部分地位于该可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