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源模组、图像获取装置、身份识别装置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39713发布日期:2018-10-23 22:05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一种光源模组、图像获取装置、身份识别装置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属于光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光源模组及使用该光源模组的图像获取装置、身份识别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现在的身份识别装置(比如人脸识别装置)一般仅通过该光源模组发射红外泛光在一目标物上,以得到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并根据该二维图像进行身份识别。但是这种身份识别方式不能判断目标物是真人还是照片,因此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因此亟待提供一种能够精确判断目标物是否是三维立体物体的身份识别装置。现有的能够进行三维立体识别的身份识别装置的光源体积大,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光源模组及使用该光源模组的图像获取装置、身份识别装置及电子设备,旨在能够精确判断目标物是否是三维立体物体,以有效提高身份识别的精度,而且体积小、成本低。

本申请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光源模组,用于发射红外泛光及红外时间结构光。该光源模组包括一个红外激光发射器及一个驱动器。该驱动器用于根据控制指令驱动该红外激光发射器分时产生红外泛光及红外时间结构光。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图像获取装置,其包括第一传感模组、第二传感模组及光源模组。该光源模组用于发射红外泛光及红外时间结构光至一目标物上。该第一传感模组用于获取被该目标物所反射的红外泛光,以得到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该第二传感模组用于获取被该目标物所反射的红外时间结构光,以得到该目标物的深度信息。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身份识别装置,其包括识别模组及上述的图像获取装置。该识别模组用于根据该图像获取装置所获取的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及/或深度信息进行身份识别。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上述的光源模组、或包括上述的图像获取装置、或或包括上述的身份识别装置。

当该电子设备包括所述身份识别装置时,所述电子设备用于根据该身份识别装置的识别结果来对应是否执行相应的功能。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相应的功能包括解锁、支付、启动预存的应用程序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

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在于:能够精确判断目标物是否是三维立体物体,以有效提高身份识别的精度,且体积小,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第一实施例提供的光源模组的功能模块图。

图2是本申请第二实施例提供的图像获取装置的功能模块图。

图3是本申请第三实施例提供的身份识别装置的功能模块图。

图4是本申请第四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申请,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请。

下文的公开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实施方式或例子用来实现本申请的不同结构。为了简化本申请的公开,下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定进行描述。当然,它们仅仅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申请。此外,本申请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定之间的关系。

进一步地,所描述的特征、结构可以以任何合适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更多实施方式中。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许多具体细节从而给出对本申请的实施方式的充分理解。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意识到,没有所述特定细节中的一个或更多,或者采用其它的结构、组元等,也可以实践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在其它情况下,不详细示出或描述公知结构或者操作以避免模糊本申请。

如图1所示,本申请第一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光源模组100,用于发射红外泛光及红外时间结构光。该光源模组100包括一个红外激光发射器10及一个驱动器20。

该驱动器20用于根据控制指令驱动该红外激光发射器10分时产生红外泛光及红外时间结构光。该控制指令可以来自处理器。

具体的,该驱动器20通过改变该红外激光发射器10每次发射光束的持续时间,来对应驱动该红外激光发射器10是产生红外泛光还是红外时间结构光。该红外激光发射器10每次发射红外泛光的光束的持续时间长于每次发射红外时间结构光的光束的持续时间。

例如,该红外激光发射器10每次发射红外泛光的光束的持续时间例如为10毫秒(ms),该红外激光发射器10每次发射红外时间结构光的光束的持续时间例如为10纳秒(ns)。

该驱动器20例如用于驱动该红外激光发射器10产生周期性变化的红外时间结构光。在该红外时间结构光的频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该驱动器20根据控制指令能够对应驱动该红外激光发射器10产生占空比不同的红外时间结构光。

然,可变更地,在某些实施方式中,该红外激光发射器10也可产生非周期性变化的红外时间结构光。

该红外激光发射器20可以为半导体边射型激光器(Edge Emitting Laser),垂直共振腔面发射激光器(Vertical Cavity Surface Emitting Laser,VCSEL)或其它类型的激光发射器。

如图2所示,本申请第二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图像获取装置200,其包括上述的光源模组100、第一传感模组210、第二传感模组220及处理器230。

该光源模组100用于发射红外泛光及红外时间结构光至一目标物上。在本实施中,该光源模组100用于分时发射红外泛光及红外时间结构光至该目标物上。

该第一传感模组210用于获取被该目标物所反射的红外泛光,以得到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

该第二传感模组220用于获取被该目标物所反射的红外时间结构光,以得到该目标物的深度信息。具体的,该第二传感模组采用飞行时间技术感测该目标物的深度信息,该飞行时间技术根据该红外时间结构光由该光源模组发射出到被该目标物反射后被该第二传感模组所捕获的时间差或相位差,以得到该目标物的深度信息。

该处理器230用于根据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及深度信息,导出该目标物的3D图。

如图3所示,本申请第三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身份识别装置300,其包括识别模组310及上述的图像获取装置200。

该识别模组310用于根据该图像获取装置200所获取的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及/或深度信息进行身份识别。

具体的,当该光源模组100先发射红外泛光时,该第一传感模组210获得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后,该识别模组310根据该二维图像判断该目标物是否是合法用户的平面图像;若否,则直接结束识别流程,该光源模组100不需要继续发射红外时间结构光;若是,则该光源模组100继续发射红外时间结构光,该第二传感模组220获取该目标物的深度信息,该识别模组310根据该深度信息判断该目标物是否是立体物体,若是立体物体,则判断该目标物是合法用户。

当该光源模组100先发射红外时间结构光时,该第二传感模组220获得该物体的深度信息后,该识别模组310根据该深度信息判断该目标物是否是立体物体;若否,则直接结束识别流程,该光源模组100不需要继续发射红外泛光;若是,则该光源模组100继续发射红外泛光,该第一传感模组210获取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后,该识别模组310根据该二维图像判断该目标物是否是合法用户的平面图像,若是,则判断该目标物是合法用户。

在另一实施例中,该光源模组100分时发射红外泛光及红外时间结构光,该第一传感模组210及该第二传感模组220分别获得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及深度信息后;该识别模组310根据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及/或深度信息判断该目标物是合法用户。

具体的,该识别模组310先根据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判断该目标物是否是合法用户的平面图像;若否,则直接结束识别流程,识别失败;若是,则继续根据该目标物的深度信息,判断该目标物是否是立体物体,若是,则识别成功;若否,则识别失败。

该识别模组310先根据该目标物的深度信息,判断该目标物是否是立体物体;若否,则直接结束识别流程,识别失败;若是,则继续根据该目标物的二维图像,判断该目标物是否是合法用户的平面图像,若是,则识别成功;若否,则识别失败。

该身份识别装置300例如为脸部识别装置。然,该身份识别装置300也可用于识别人体的其它合适部位,甚至用于识别其它的生物体或非生物体。

进一步的,如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400,其例如但不局限于为消费性电子产品、家居式电子产品、车载式电子产品、金融终端产品等合适类型的电子产品。其中,消费性电子产品例如但不局限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桌面显示器、电脑一体机等。家居式电子产品例如但不局限为智能门锁、电视、冰箱、穿戴式设备等。车载式电子产品例如但不局限为车载导航仪、车载DVD等。金融终端产品例如但不局限为ATM机、自助办理业务的终端等。所述电子设备400包括上述身份识别装置300。所述电子设备400根据所述身份识别装置300的身份识别结果来对应是否执行相应的功能。所述相应的功能例如但不局限于包括解锁、支付、启动预存的应用程序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

在本实施方式中,以电子设备400为手机为例进行说明。所述手机例如为全面屏的手机,所述身份识别装置300例如设置在手机的正面顶端。当然,所述手机也并不限制于全面屏手机。

例如,当用户需要进行开机解锁时,抬起手机或触摸手机的屏幕都可以起到唤醒该身份识别装置300的作用。当该身份识别装置300被唤醒之后,识别该手机前方的用户是合法的用户时,则解锁屏幕。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申请的光源模组及使用该光源模组的图像获取装置、身份识别装置及电子设备,不仅能够精确判断目标物是否是三维立体物体,以有效提高身份识别的精度,而且体积小、成本低。

另外,该电子设备400也可包括上述实施方式的光源模组100或图像获取装置200。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方式”、“某些实施方式”、“示意性实施方式”、“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所述实施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申请,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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