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7468527发布日期:2019-04-20 05:40阅读:364来源:国知局
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车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车辆的销售信息通常仅能通过经销商获取,车辆实销的真实性、准确性差,不利于厂商管控及核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发明的第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车联网平台根据车载终端、经销商管理系统及车辆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可确保车辆实销的真实性、准确性,方便厂商管控及核对。

本发明的第二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辆销售的监控方法。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一方面实施例提出了一种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包括:

车载终端,用于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

经销商管理系统,用于将所述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所述车联网平台;

车辆管理系统,用于将所述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所述车联网平台;

所述车联网平台,用于根据所述销售时间、所述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车载终端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经销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车联网平台;车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车联网平台根据车载终端、经销商管理系统及车辆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可确保车辆实销的真实性、准确性,方便厂商管控及核对。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平台具体用于:根据所述上牌信息,判断所述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所述车辆是否上牌;若上牌,则判断出所述车辆的销售真实。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平台还用于:若未上牌,则根据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销售时间开始所述第一设定时间内,所述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是否大于设定里程阈值;若大于所述设定里程阈值,则判断出所述车辆的销售真实。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平台还用于:若等于或者小于所述设定里程阈值,则根据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和所述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判断所述销售时间开始所述第一设定时间后,所述车辆是否位于所述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若位于所述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外,则根据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销售时间开始所述第一设定时间内,所述车辆的累计运行天数是否超过设定天数阈值;若超过所述设定天数阈值,则判断出所述车辆的销售真实。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平台还用于:若位于所述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或者未超过所述设定天数阈值,则判断出所述车辆的销售不真实,并发出报警信息。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二方面实施例提出了一种车辆销售的监控方法,包括:

车载终端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

经销商管理系统将所述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所述车联网平台;

车辆管理系统将所述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所述车联网平台;

所述车联网平台根据所述销售时间、所述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车辆销售的监控方法,车载终端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经销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车联网平台;车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车联网平台根据车载终端、经销商管理系统及车辆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可确保车辆实销的真实性、准确性,方便厂商管控及核对。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平台根据所述销售时间、所述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包括:根据所述上牌信息,判断所述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所述车辆是否上牌;若上牌,则判断出所述车辆的销售真实。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平台根据所述销售时间、所述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还包括:若未上牌,则根据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销售时间开始所述第一设定时间内,所述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是否大于设定里程阈值;若大于所述设定里程阈值,则判断出所述车辆的销售真实。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平台根据所述销售时间、所述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还包括:若等于或者小于所述设定里程阈值,则根据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和所述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判断所述销售时间开始所述第一设定时间后,所述车辆是否位于所述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若位于所述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外,则根据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销售时间开始所述第一设定时间内,所述车辆的累计运行天数是否超过设定天数阈值;若超过所述设定天数阈值,则判断出所述车辆的销售真实。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平台根据所述销售时间、所述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所述地理位置信息,判断所述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还包括:若位于所述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或者未超过所述设定天数阈值,则判断出所述车辆的销售不真实,并发出报警信息。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的结构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车辆销售的监控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下面结合附图来描述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及方法。

图1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的结构图,如图1所示,该监控系统包括:

车载终端11,用于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14。

本发明实施例中,车载终端11或车辆中可内置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简称gps)模块,车载终端11通过gps模块可实时获取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并将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14,其中,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具体可为车辆目前的经纬度信息等。

经销商管理系统12,用于将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车联网平台14。

本发明实施例中,经销商管理系统12将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车联网平台14。

车辆管理系统13,用于将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14。

本发明实施例中,车辆管理系统13将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14,其中,上牌信息即车辆是否上牌。

车联网平台14,用于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

本发明实施例中,可在车联网平台14中预先存储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电子围栏信息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的标识、经销商的区域形状、经销商边界的经纬度信息等。车联网平台14根据经销商管理系统12上传的销售时间、车辆管理系统13发送的上牌信息、预先存储的电子围栏信息及车载终端11发送的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可确保车辆实销的真实性、准确性,方便厂商管控及核对。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车载终端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经销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车联网平台;车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车联网平台根据车载终端、经销商管理系统及车辆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可确保车辆实销的真实性、准确性,方便厂商管控及核对。

进一步的,车联网平台14具体可用于:

根据上牌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是否上牌;若上牌,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

本发明实施例中,可预先设置第一设定时间,然后,根据车辆管理系统发送的上牌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是否上牌;若上牌,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例如,第一设定时间设置为7天,如果销售时间开始7天内,上牌信息为车辆已上牌,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

进一步的,车联网平台14还可用于:

若未上牌,则根据地理位置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是否大于设定里程阈值;若大于设定里程阈值,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

本发明实施例中,可预先设置设定里程阈值,如果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未上牌,则根据车载终端发送的地理位置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是否大于设定里程阈值;若大于设定里程阈值,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例如,第一设定时间设置为7天,设定里程阈值设置为100公里,如果销售时间开始7天内车辆未上牌,但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大于100公里,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

进一步的,车联网平台14还可用于:

若等于或者小于设定里程阈值,则根据地理位置信息和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后,车辆是否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若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外,则根据地理位置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的累计运行天数是否超过设定天数阈值;若超过设定天数阈值,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

本发明实施例中,可预先设置设定天数阈值,如果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未上牌,且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等于或者小于设定里程阈值,则根据地理位置信息和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后,车辆是否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若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外,则根据地理位置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的累计运行天数是否超过设定天数阈值;若超过设定天数阈值,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例如,第一设定时间设置为7天,设定里程阈值设置为100公里,设定天数阈值为3天,如果销售时间开始7天内车辆未上牌且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等于或者小于100公里,但车辆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外且车辆的累计运行天数超过三天,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

进一步的,车联网平台14还可用于:

若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或者未超过设定天数阈值,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不真实,并发出报警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中,如果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未上牌,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等于或者小于设定里程阈值,且车辆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或者车辆的累计运行天数未超过三天,判断出车辆的销售不真实,并发出报警信息。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车载终端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经销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车联网平台;车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车联网平台根据车载终端、经销商管理系统及车辆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可确保车辆实销的真实性、准确性,方便厂商管控及核对。

基于上述实施例,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车辆销售的监控方法,如图2所示,该监控方法包括:

s101,车载终端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

s102,经销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车联网平台。

s103,车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

s104,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

需要说明的是,前述对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实施例的解释说明也适用于该实施例的车辆销售的监控方法,此处不再赘述。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车辆销售的监控方法,车载终端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经销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车联网平台;车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车联网平台根据车载终端、经销商管理系统及车辆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可确保车辆实销的真实性、准确性,方便厂商管控及核对。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包括:根据上牌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是否上牌;若上牌,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还包括:若未上牌,则根据地理位置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是否大于设定里程阈值;若大于设定里程阈值,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还包括:若等于或者小于设定里程阈值,则根据地理位置信息和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后,车辆是否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若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外,则根据地理位置信息,判断销售时间开始第一设定时间内,车辆的累计运行天数是否超过设定天数阈值;若超过设定天数阈值,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真实。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还包括:若位于经销商的电子围栏内或者未超过设定天数阈值,则判断出车辆的销售不真实,并发出报警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前述对车辆销售的监控系统实施例的解释说明也适用于该实施例的车辆销售的监控方法,此处不再赘述。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车辆销售的监控方法,车载终端实时将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经销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销售时间上传至车联网平台;车辆管理系统将车辆的上牌信息发送至车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根据销售时间、上牌信息、经销商的电子围栏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车联网平台根据车载终端、经销商管理系统及车辆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判断车辆的销售是否真实,可确保车辆实销的真实性、准确性,方便厂商管控及核对。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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