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校验的人员和货物的运输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58645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有校验的人员和货物的运输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运输领域,它能被用到各种运输方式中——汽车运输、船舶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使得这些运输人或物的方式变得更为有效。
背景技术
使用最频繁的运输或运载方式是汽车运输、船舶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旅客运输或货物(托运的货物)运输。运输公司、运载公司或递送机构大多数情况下拥有或租用运输工具,而且已经实现了前面提到的运输方式。由于运输工具有限,相关人员必须自己调整以适应由各个公司提供的路线、时间、甚至价格。此外,这些主体永远必须改善印刷运输票据的机器,改善配件和备用装备,以避免不当的运输票据和承诺书被误用。他们不得不革新有效核实印刷运输票据的机器以及收费装置或机器。标准运输中大多会有运输票据或承诺书。当前运输的另一个问题是在人口稠密地区这些运输工具不能得到充分利用。这也是交通堵塞现象、污染环境的噪音和有毒物质常见于这些地方的原因。

发明内容
本发明涉及改进标准运输系统模式、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费用(运输收费)和参与方的校验核实。此改进是基于下面的事实进行的,即所有功能满足且被允许使用的运输工具,在通用单元C.T.总公司找到和核实过所有数据及依据后,都可被用于运输,如运输人或归某人(满足运输要求的自然人或法人)所有的货物(托运的货物)。除认证之外,分配(匹配)并最终与旅客(发运人)和运输人(运载人)提出的时间与路线相协调是该总公司最重要的活动。本发明还对这种运输方式的付费(运输费)方式作了改进,直接交到总公司,因此旅客(发运人)不必再以运输票据作为唯一身份证明。为了保证运输系统的安全有效,必需使用校验核实方式来找到运输人(所有人)的身份、旅客(发货人)的身份和运输工具的技术能力。此外,有必要使用一种手段,通过具有认证中心的C.T.总公司有效的工作来查找付费(运输费)情况。
本发明的基础是运输系统,该系统使用能够且被允许用于运输(象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托运)的所有运输工具(汽车、船舶、铁路和航空运输),该系统使用当前技术,如电话、移动电话、因特网、传真或与卫星系统,配合C.T.总公司的各种校验核实并查出参与方的身份手段,校验核实运输费用支付情况。要想使用该系统,每人都必须先在C.T.总公司获得D卡并进行注册,并且熟悉该系统的使用条件。它最好是涉及运输人(运载人)和旅客(发运人)的注册。
运输,如人员或货物(托运物)的运输,是在运输人(运载人)对C.T.总公司进行数据通告后才开始启动运行,他要详细告诉C.T.总公司他的运输方式(运输方法)、条件(日期和时间)和路线。在这之前,运输人(运输工具的拥有者)和旅客(发运人)必须具有使用该运输系统的资格,并且所有参与方必须在C.T.总公司注册在案。该办公室保存有运输人(运输工具的拥有者)和旅客(发运人)以及运输工具的证据记录,运输人(运载人)使用该运输工具来执行运输。
如果运输人(运载人)满足运输要求,比如是人员或货物(托运物)运输,接下来将核实由旅客(发运人)向C.T.总公司支付的费用(运输费)和参与方的身份以及旅客(发运人)的所有必要信息。主要涉及正确运输的数据,如运输人(运载人)号、运输工具标识代码、运输的时间日期、价格、路线以及运输报酬等。
在该运输系统中,旅客(发运人)是向C.T.总公司而不是向运输人付费,因此总公司将使用所有可能手段确认旅客(发运人)的付费情况。C.T.总公司将查找到旅客(发运人)支付费用(运输费用)的方式和参与方的身份;然后该总公司给出运输方式和运输条件。除了核实付费情况外,根据费用(运输费用)支付或万一旅客(发运人)不能马上支付费用(运输费用)欠款,该总公司将尽一切可能核实由旅客(发运人)必须向C.T.总公司提供的担保。
如果运输人向C.T.总公司告知了运送运输方式、时间、路线,而且该总公司同意该运输执行(它确认参与方和费用支付,即运输费),然后C.T.总公司将给运输人发送信息并为运输人分派与运输人时间、地点、路线共有和一致的旅客(货物)。
每个旅客也可以决定运输、具体注册的运输人(运载人),反过来,在双方达成协议并校验彼此的身份后,如通过D卡,运输人可以选择旅客。这种情况下C.T.总公司不再分派运输工具或旅客(货物),分派(配对)由运输人和旅客(发运人)协议完成。这种情况下运输人只能在查到参与方的身份(他可以通过C.T.总公司核实)和旅客(发运人)欠C.T.总公司的债务偿还后才能要求收益。这种方式的运输执行(在C.T.总公司不参与的情况下完成分派——配对)使得运输系统更加有效,参与方保留对方的证据(例如从ID卡,有关路线、时间和方式)并把这些数据报给C.T.总公司,C.T.总公司归档并对他们作出评估。
由于该运输系统安全和对结果(运输执行)的负责的原因,运输人(运输工具所有人)和旅客(发运人)的身份总是由C.T.总公司来核实,由C.T.总公司核实中心使用一些手段完成参与方的核实。除了本人亲自交流外,C.T.总公司与参与方之间的联系还可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如电话、手机(sms,mms)、因特网(email,移动因特网)、传真和卫星系统进行。
除了使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参与方身份和费用(运输费用)支付核实外,为了尽可能好地使用整个运输系统,鉴于特定市场的类似作法,有必要为旅客(发运人)建立合理有利的价格。为了保证运输条件(如时间、路线),要给予每个运输人(运输工具所有者)收益(如现金、油料、折扣)。有前面所提及的收益该运输系统才会更经济更有效的运行。使用这套系统的条件,如参与个体的责任、获准、义务,C.T.总公司可以根据在该国外部法律法规下与之签订的合同作出修改。
C.T.总公司的基本和其他任务详细如下发现、归档和通过核实手段核实运输人(运输工具所有者)和旅客(发运人)的身份,从适当的的机关和机构找到运输人员和货物(托运物)交通工具驾驶员的所有前提条件,尤其是●从公安机关获得的驾驶运输工具的驾驶执照的合法有效性或从相关资格权力机关(汽车、飞行器或船舶俱乐部)获得驾驶执照证据,●运输工具合法有效的证据和公安、税务或相关资格权力机关(汽车、飞行器或船舶俱乐部)技术认证,
●公安或犯罪记录中心的运输人和旅客(发运人)的犯罪记录,●公安、交通局或资格权力机关出具的遵守交通规则证明,●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或相关资格权力机关出具的机动工具第三方保险的合法有效性,详尽阐述并评估由运输人和旅客(发运人)提供的信息,如及时运输旅客和货物到达目的地,遵守运输的规则、日期和时间,详尽阐述并评估由相关资格州、市、商业机构(如公安局、保险执行代理机构、运输工具登记机构)提供的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评估参与方使用本运输系统的能力,分配(匹配)运输人和旅客(发运人)的需求,如相同时间同一路线,给定数量的旅客和货物(托运物)分配给运输工具,通知运输人和旅客(发运人)运输路线、时间、价格、方式,装载与卸载的地点,参与方身份,运输货物的种类,运输工具的标识代码等,为旅客(发运人)保留帐户,如果他们愿意可以从这里支付费用(运输费),保存执行运输或运载的运输人和旅客的路线数据(安全措施)。
C.T.总公司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确定旅客(发运人)付款情况或发现偿还他债务的其他担保,如从个人帐户(已通知的)的付款(可能使用标准付款单、移动电话、因特网等),从以旅客(发运人)的名义在C.T.总公司开设的帐户(所谓保留帐户)付款,在指定地点当面交款或以指定方式(如邮寄或面交)付款,以其他方式付款(另外支付,财务资产,忠诚奖金等),依据通过该运输系统使用路线的数量在一预定时间段内支付费用(运输费),以及
通知运输人交通状况、路线、天气信息和当他结束运输时提供给他收益(如现金、燃油、折扣等),在紧急情况下呼叫警察、救援小组等,决定该运输系统的使用条件,根据国家的法律标准修改使用条件,在C.T.总公司为所有授权使用该运输系统的自然人和法人发出注册确认。
在所有使用该运输系统(所谓通用运输)的情况下,都会由C.T.总公司通过各种校验手段校验运输人(运载人)或旅客(发运人)的身份,参与方也可以通过C.T.总公司相互校验对方身份(如通过ID卡)。C.T.总公司可使用单一或多种方法组成的复合校验方法,例如使用网络卡、身份(授权)ID卡、数字代码、电子签名、PIN码和口令,使用语音、眼睛、指纹或DNA标识符,使用基于照片的标识符或直接从摄影机或手机识别,在旅客(发运人)通过因特网、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支付的情况下,由C.T.总公司识别支付人,如旅客(发运人),旅客(发运人)提前通知C.T.总公司支付形式,除上述方法外,C.T.总公司可以另找其他的担保(如收集点、忠诚奖金、从保留帐户支付等)形式支付债务。
该运输系统的优点总结如下使所有类型的运输变得更有效,增加了交通安全和遵守了运输规则,改善了运输工具的技术操作和装备,改善减小了对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在密集人口区域,由C.T.总公司注册后的支付和校验系统可用于所有种类的运输,减少运输工具犯罪——注册参与方、校验参与方的身份、犯罪记录以及费用支付记录,
根除了运输问题,最终避免了运输公司罢工,该系统根除许多错误,尤其是在下面机器装置出现的错误●打印运输票据的机器,●部件和备用装备,避免误用发生的不适当操作,●确认印刷运输票据合法有效性的装置,●收集费用的装备或装置。
该运输系统可用于所有运输类型。有可能它被主要用于大部分运输工具是用来运输人和货物的场合。它首先是涉及汽车、船舶、空中运输,但可以肯定它也能用于实现快速运输人员和货物的应用场合。
带有由C.T.总公司执行的费用(运输费用)支付校验的新型运输模式的目标是应用到以尽可能有效的装载运输为目的所有运输工具上。它将主要被旅客用于想更有效地使用所有运输工具的运输能力,尤其是在人口密集区,想尽可能快的到达目的地或以在途中不需要频繁停车,运输工具也因此较为快速,在较短的时间内运送货物(托运物),想通过在C.T.总公司观察资料和备注为运输安全作贡献,不能达到运输标准和它的收益要求,想要减小运输开销,可以提高运输工具的整体运输能力,因此减小对环境的影响,想另有机会更有效更经济地使用他们自己的运输工具,除了以上提到的从旅客(托运者)的角度看的原因外,运输人因以下原因使用本系统他们想自由使用运输人员、货物的运输能力和使他们的运输工具可以更为高效的运输,
他们可以通过由C.T.总公司为运输执行提供的收益(财务收益、燃油、折扣等)来降低使用他们的运输工具的成本,费用支付校验系统由C.T.总公司来保证。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详细说明。图1所示为带有校验中心的C.T.总公司框图以及人与货物运输系统的其他要素与之的关系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例1运输人(运载人)14或旅客(发运人)15在C.T.总公司11注册,从C.T.总公司11获得一ID卡16。在C.T.总公司11注册期间,运输人(运载人)14需详细提供在该运输系统中使用的关于运输工具18的全部数据。在C.T.总公司11注册期间,旅客(发运人)15需详细提供个人身份和最终运输的货物(托运物)17全部数据。
满足条件的注册运输人14通知C.T.总公司11具体计划的费用(订单),详细说明运输工具18,线路,离港时间和预期的到港时间,免费运输地点的个数和其他数据。运输人14使用身份卡16和通过手机发送的口令来确定自己的身份。C.T.总公司11保存并评估该数据,校验中心12校验运输人14和运输工具18运输执行能力。旅客(发运人)15通知C.T.总公司11具体运输要求,详细说明日期时间,转载地点、卸载地点,运输工具18,货物(托运物)17。他在C.T.总公司11以电子签名16和通过Email发出的口令13来确定自己的身份。C.T.总公司11保存并评估该数据。
C.T.总公司11通过电话通知旅客15满足标准的运输具体情况,说明费用和要求支付费用(预留)。办公室电话通知旅客15和运输人14同意给定的条件和日期。旅客15通知C.T.总公司11付款形式。C.T.总公司11识别付款并通知运输人14订单完成。运输人14给C.T.总公司11发送具有法律效应的订单,通知参与方所有的与达成运输事宜的全部数据。运输完成后运输人14通知C.T.总公司11它的执行情况。C.T.总公司11通知运输人14此次运输的具体收益。
例2运输人14和旅客15在C.T.总公司11进行了注册;每方获得一个ID卡16并熟悉该运输系统的使用条件。在一保留地点旅客15和运输人14就使用运输人的运输工具完成运输事宜达成一致。运输人14和旅客15双方从对方ID卡16获得对方的必要信息。运输人14通过手机以mms的形式向C.T.总公司11通报线路,商定的时间日期以及旅客15的标识符;旅客15也以类似方式向C.T.总公司11通报信息。C.T.总公司11处理受到的信息,校验参与方和旅客15的帐户情况。C.T.总公司11接下来以向运输人14的手机发送sms消息的形式通知运输人14旅客15及其帐户已经校验过。
该发明可被用于能进行运输费用支付方式校验和参与方身份校验的各种运输形式。尤其适合使用在大部分运输工具用于人员和货物运输的情况。
权利要求
1.一种带有校验的人员和货物的运输系统,用于各种运输或运载领域,其特征为它包括通用单——C.T.总公司(11),该C.T.总公司(11)具有校验中心(12),注册有运输人、运载人(14)和旅客、发运人(15),并与犯罪记录(1)、运输工具技术能力记录(2)、运输工具记录(3)、公安局(4)、州运输管理局(5)、地方政府(6)、救助系统(7)、州税务局(8)、保险公司(9)和保险代理机构(10)相互联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为注册在案的运输人、运载人(14)和旅客、发运人(15)向C.T.总公司(11)提供具体的运输运载数据、详细说明数据和标识数据,由C.T.总公司(11)将该数据记录,并与犯罪记录(1)、运输工具技术能力记录(2)、运输工具记录(3)、公安局(4)、州运输管理局(5)、地方政府(6)、救助系统(7)、州税务局(8)、保险公司(9)和保险代理机构(10)提供的数据进行对比校验。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为用于运输人、运载人(14)和旅客、发运人(15)身份校验的C.T.总公司(11)的校验中心(12)可使用网络卡、电子签名、PIN码、语音、眼睛、指纹或DNA标识符、照片或摄影机一个或几个校验手段的组合进行校验。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为C.T.总公司(11)可当面或通过电话、手机、传真、因特网或卫星系统与运输人、运载人(14)和旅客、发运人(15)交流。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人和货物的运输系统,该系统可用在多种运输领域(如对人员或货物、托运物运输)的各种运输工具中人员或货物。通用中心单元C.T.总公司接受、记录、处理和详尽描述数据,对运输人(运载人)和旅客(发运人)在核实参与方、运输工具及条件和要求后进行分配(匹配)。
文档编号G07C9/00GK1759420SQ03826173
公开日2006年4月12日 申请日期2003年1月17日 优先权日2003年1月17日
发明者诺伯特·芭芭瑞克 申请人:诺伯特·芭芭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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