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门禁系统及车库门控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405399阅读:1226来源:国知局
车库门禁系统及车库门控制方法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智能汽车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库门禁系统及车库门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机动车辆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提供了不少方便,不管是自己还是公司单位的车库,都会涉及到各种类型的车库门,从而确保车辆安全存放。然而,目前现有的车库门存在很多问题,不能够完全迎合用户的需求。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成熟,智能车库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指纹由于其具有终身不变性、唯一性和方便性,已几乎成为生物特征识别的代名词。因此,指纹识别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中,尤其是汽车上越来越多地应用指纹解锁、指纹身份验证等技术,同时,车库门也存在利用指纹识别自动开启的技术。

在实现本申请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现有技术中对于汽车的指纹采集、存储与对于车库门的指纹采集、存储是分开进行的,十分不便。尤其是当汽车驾驶员进行更换时,存在汽车驾驶员无法打开车库门的问题。例如,车主本人前往外地,车主将汽车交由亲属、朋友驾驶,车主临时得到出差指令,需要朋友帮忙将车辆开回家,此时车主虽然能够通过现场授权的方式将朋友的指纹录入汽车的指纹库,从而使得朋友能够驾驶汽车,但到达车库后,由于车库门禁系统相对独立,导致驾驶者无法打开车库门。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车库门禁系统及车库门控制方法,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当汽车驾驶员进行更换时无法控制车库门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车库门禁系统,包括:第一通信模块、指纹更新模块和车库门控制模块,以及车库指纹库,其中:

所述第一通信模块,用于接收车辆驾驶者的指纹;

所述指纹更新模块,用于将接收的指纹与所述车库指纹库进行对比并更新;

所述车库门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更新后的车库指纹库实现对车库门的开启或关闭控制。

更进一步的,所述指纹更新模块还用于:当所述第一通信模块所接收的指纹与所述车库指纹库中的指纹不匹配时,进一步获取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中的指纹,只有所述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中存在至少一个指纹与所述车库指纹库中的指纹匹配时,所述指纹更新模块对所述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

更进一步的,所述指纹更新模块对所述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包括:指纹的增加、删除、所述车库指纹库与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的同步。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库门控制方法,包括:

接收目标车辆所发送的车辆标识码以及所采集到的目标车辆内人员的指纹;

在车辆标识码符合预设标识条件时,判断所采集到指纹是否位于车库指纹库,所述车库指纹库通过所采集到的指纹做选择性更新;

根据指纹判断结果控制车库门。

更进一步的,所述根据指纹判断结果控制车库门具体包括:

当所述所采集到指纹位于所述车库指纹库中,所述车库门接收所述目标车辆内人员发出的指令;

否则,所述车库门不接收所述目标车辆内人员发出的指令,且进行报警。

更进一步的,还包括:所述指令包括开门指令或关门指令;当所述所采集到指纹位于所述车库指纹库中,所述车库门根据所述开门指令或关门指令来开门或关门。

更进一步的,所述车辆标识码包括车牌号、车辆识别码、车钥匙的射频信号。

更进一步的,所述目标车辆内人员的指纹为加密后的指纹;在判断所采集到指纹是否位于车库指纹库之前还包括对接收的指纹进行解密。

更进一步的,所述通过所采集到的指纹做选择性更新具体包括:当所采集到的指纹并不位于所述车库指纹库中时,进一步采集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中的指纹,只有所述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中存在至少一个指纹与所述车库指纹库中的指纹匹配时,允许对所述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

更进一步的,对所述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包括:指纹的增加、删除、所述车库指纹库与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的同步。

本申请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将除了用户以外且得到用户授权的汽车使用者的指纹更新到车库指纹库,确保了车库指纹库的实时更新,从而无需再对汽车、车库的指纹库进行分别采样,进而使得能够通过指纹识别来驾驶汽车的使用者也能够通过指纹识别打开车库门,提高了便捷性。同时,汽车还存在安全加密系统,从而保障指纹库的安全。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一中的车库门禁系统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一中的车库门禁系统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二中的车库门禁系统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三中的车库指纹库更新方法的示意图;

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四中的车库门控制方法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申请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

实施例一:

一种车库门禁系统,如图1所示,包括位于车库门上的车库门禁系统200。

车库门禁系统200包括第一通信模块4、指纹库更新模块6、车库门控制模块7、车库指纹库(图中未示出)。

第一通信模块4用于接收指纹,可以是无线接收模块41。

无线接收模块41可以包含蓝牙接收模块、wifi接收模块,2g、3g、4g接收模块,射频接收模块等。

指纹库更新模块6用于将接收的指纹与车库指纹库进行对比,并且根据对比结果选择性更新车库指纹库。当车辆标识码符合预设标识条件时,车辆内人员得到用户授权的情况下,且车库指纹库与终端指纹库不一致时,便要对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

指纹更新模块6还用于:当第一通信模块4所接收的指纹与4车库指纹库中的指纹不匹配时,进一步获取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与下述终端指纹库一致)中的指纹,只有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中存在至少一个指纹与车库指纹库中的指纹匹配时,指纹更新模块6对所述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

指纹更新模块6对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具体可以包括:指纹的增加、删除、车库指纹库与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的同步。

车库门控制模块7用于根据指纹库更新模块6的对比结果实现对车库门的控制。仅当指纹位于车库指纹库或更新后的指纹库时,车库门控制模块7对车库门进行控制,根据开门指令或关门指令进行开门或关门,当指纹不在车库指纹库,也不在更新后的指纹库时,车库门可采取报警等措施,预警汽车内人员有异常。

在第一通信模块4、指纹库更新模块6之间还可以包括指纹库对比模块5,指纹库对比模块5用于将接收的指纹与车库指纹库进行对比,也可以不包括指纹库对比模块5,此时指纹库更新模块6用于将接收的指纹与车库指纹库进行对比。

本实施例的车库门禁系统还可以包括智能终端100,智能终端100可以是车载智能终端,可以与汽车上的指纹解锁、指纹身份验证终端集成于一体,也可以是手机、平板、手提电脑等可以移动的终端。

智能终端100存储有车辆标识码,车库门禁系统200通过车辆标识码进行车辆识别。一般的,车辆标识码可以包括车牌号、车辆识别码、车钥匙的射频信号等唯一汽车识别码,用于使车库门禁系统识别车辆是否符合预设标识条件,也就是判断是否与车库门禁系统200所预先录入的车辆标识码相符。通常而言,在车库门禁系统200通过车辆标识码完成车辆身份的校验后,车辆内人员才有后续是否能够控制车库门禁系统200的先决条件。

如图2所示,智能终端100包括指纹鉴别模块1、指纹录入存储模块2和第二通信模块3、终端指纹库(图中未示出)。

指纹鉴别模块1用于将待驾驶车辆者的指纹与终端指纹库内的指纹进行匹配,如果匹配成功,则允许待驾驶者驾驶车辆;如果匹配失败,则不允许驾驶者驾驶车辆。指纹鉴别模块1还可以用于将指纹区分为用户指纹、使用者指纹。

其中,用户指纹、使用者指纹即指车主对驾驶人员的身份定义,用户指纹权限要大于使用者指纹,一般的,将常用的汽车驾驶人员或家人设为用户指纹,将临时或者短期内使用车辆的汽车驾驶人员设为使用者指纹。还可以根据指纹鉴别模块1识别结果选择性的给予用户、使用者对汽车的使用权限。需要说明的是:这里依据权限的不同,将使用车辆的人员分类两类,一类是权限较高的,也就是用户指纹,可以是车主本人,具有使用车辆、添加或删除使用车辆的人、从而更新终端指纹库、车库指纹库的权限,也可以设置使用车辆的人的使用期限等其它权限,另一类是权限较低的,也就是使用者,权限较低的可以是来自第一类人员的授权来使用车辆,且被更新到终端指纹库、车库指纹库,具有在第一类人员设置的汽车、车库的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限,不具备第一类人员所具备的设置等权限。

指纹录入存储模块2连接指纹鉴别模块1且用于录入、存储指纹至终端指纹库,终端指纹库是与指纹录入存储模块2连接的。

终端指纹库是在智能终端100里用于存储指纹的数据库,供具备用户指纹权限的用户对其它驾驶车辆人员进行授权后,将用户或其它驾驶车辆人员的指纹录入,并存储至终端指纹库。

第二通信模块3用于将指纹发送至车库指纹库,且车库指纹库根据终端指纹库选择性的进行更新。第二通信模块3还可以用于发送开门指令或关门指令给车库门禁系统200。

实施例一中的车库门禁系统的工作过程如下:

当汽车行驶到车库门附近后,智能终端100通过第二通信模块3向车库门禁系统200传送车辆内人员的指纹,而车库门禁系统200通过车辆标识码完成车辆身份的校验后,通过无线接收系统4接收到车辆内人员的指纹,将其与车库门禁系统200中存储的车库指纹库进行对比,如需更新,则对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更新方式包括对终端指纹库中新加指纹的同步增加、已删除指纹的同步删除,以及存储使用者指纹权限信息,这样就确保了终端指纹库与车库指纹库的自动同步。用户可以预先设置所授权的车辆使用者的权限,将使用者指纹录入终端指纹库。这样,能够通过指纹识别驾驶汽车的驾驶员也能够通过指纹识别打开车库门,从而无需再对汽车、车库的指纹库进行分别采样,提高了便捷性。

实施例二:

如图3所示,相较于实施例一中的车库门禁系统,本实施例中的智能终端100还包括加密系统8,操作模块10。

车库门禁系统200还包括解密系统9。

第二通信模块3为无线发送模块31。

无线发送模块31包含蓝牙发送模块、wifi发送模块,2g、3g、4g发送模块,射频发送模块等。

加密系统8用于对指纹鉴别模块1识别的指纹进行加密。

解密系统9与加密系统8相对应,用于对车库门禁系统200接收的指纹进行解密。

操作模块10连接指纹鉴别模块1,用于添加或删除终端指纹库的指纹、且用于供用户设置用户、使用者的操作权限。操作权限具体包括以计次数方式、以计时方式给予使用者一定的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则在终端指纹库中自动删除使用者指纹,且采用指纹库更新模块6对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以使车库指纹库与所述终端指纹库相一致。也就是说,用户可以决定使用者可以对汽车、车库门实用的期限为具体几次,也可以是几小时、几个月、几年,具体是用户根据实际需要来采用操作模块10来预设定。仅当指纹鉴别模块1识别为使用者指纹或用户指纹,且指纹库对比模块5确认终端指纹库与车库指纹库不一致时,采用所述指纹库更新模块6对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以使车库指纹库与终端指纹库相一致。

智能终端100存在加密系统8,从而保障指纹库的安全。车库门禁系统200存在与加密系统8对应的解密系统9。当汽车行驶到车库门附近后,智能终端100通过第二通信模块3向车库门禁系统200传送加密后的指纹,而车库门禁系统200通过车辆标识码完成车辆身份的校验后,通过无线接收系统4接收到加密后的指纹,并对其进行解密后与车库门禁系统200中存储的车库指纹库进行对比,如需更新,则对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更新方式包括对终端指纹库中新加指纹的同步增加、已删除指纹的同步删除,以及存储使用者指纹权限信息,这样就确保了终端指纹库与车库指纹库的自动同步以及指纹的安全。

实施例三:

如图4所示,该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库指纹库更新方法,包括:

s11:采集位于目标车辆内人员的指纹,目标车辆具有车辆标识码。

车辆标识码包括车牌号、车辆识别码、车钥匙的射频信号。

s12:识别车辆标识码是否符合预设标志条件。

若是,执行s13。

其中,预设标志条件是用户在车库门禁系统中预先设置的车辆唯一识别标志,是用于识别车辆的。

s13:识别目标车辆内人员的指纹是否有指纹的权限。

若是,执行s14。

s13后还可以包括通过识别指纹选择性的给予车辆内人员不同的指纹的权限。

指纹的权限具体包括:用户指纹权限和使用者指纹权限,其中,用户指纹权限包括用户对目标车辆的使用、对车库门禁系统发出指令、对车库指纹库的更新、对使用者指纹权限进行设置,使用者指纹权限包括用户对使用者指纹设置的权限。

对使用者指纹设置的权限具体包括:使用者对目标车辆的使用、对车库门禁系统发出指令、对车库指纹库的更新。使用者指纹权限还包括:限定以计次数方式、以计时方式给予使用者一定的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则在车库指纹库中自动删除所述使用者指纹。

指令包括用以打开车库门的开门指令、用以关闭车库门的关门指令。

s14:将采集到的指纹、指纹的权限与车辆标识码发送至车库门禁系统,车库门禁系统包括车库指纹库。

s15:判断采集到的指纹与车库指纹库中的指纹是否不一致。

若是,进入s16。

s16:根据采集到的指纹、指纹的权限对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

也就是说,车库指纹库与终端数指纹库是能够同步的,只要是车辆内人员的指纹经过授权后载入终端指纹库的,也就可以载入到车库指纹库。一旦被用户删除掉的指纹,在车库指纹库中也同步删除,以使两个指纹库的指纹保持一致,从而无需再对汽车、车库的指纹库进行分别采样,提高了便捷性。

实施例四:

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库门控制方法,包括:

s21:接收目标车辆所发送的车辆标识码以及所采集到的目标车辆内人员的指纹。

目标车辆内人员的指纹为加密后的指纹。

s22:判断车辆标识码是否符合预设标识条件。

若是,执行s23。

车辆标识码包括车牌号、车辆识别码、车钥匙的射频信号。

在s22之后还包括对接收的指纹进行解密。

s23:判断所采集到指纹是否位于车库指纹库。

若是,执行s26,若否,执行s24。

s24:根据接收到的指纹选择性的更新车库指纹库。

选择性的更新车库指纹库具体包括:

s25:判断所采集到指纹是否位于更新后的车库指纹库。

若是,执行s26。若否,车库门不接收目标车辆内人员发出的指令,且可以进行报警。

当所采集到的指纹并不位于所述车库指纹库中时,进一步采集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中的指纹,只有所述车辆智能终端指纹库中存在至少一个指纹与所述车库指纹库中的指纹匹配时,允许对所述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对车库指纹库进行更新包括:指纹的增加、删除、车库指纹库与终端指纹库的同步。

s26:控制车库门。

控制车库门具体包括:车库门接收目标车辆内人员发出开门指令或关门指令的指令,车库门根据开门指令或关门指令来开门或关门。

上述控制方法也不仅限于上述实施例所限定的步骤,实际上,若车辆内人员的指纹在车库指纹库中,在用户并未删除该人员的指纹的权限时,即可实现对车库门禁系统的控制。在用户已删除该人员的指纹的权限时,在车库指纹库中同步删除该指纹,且该人员不可对车库门禁系统控制。在车辆内人员的指纹不在车库指纹库中,识别该人员的指纹是否经过用户授权,如果车辆上的识别系统识别出该人员指纹已授权,那么该人员可以使用车辆,并且将该人员的指纹载入存储到车库指纹库中,再将该人员的指纹与更新后的车库指纹库对比,若在更新后的车库指纹库中,则对车库门有控制开关门的权限。如果车辆上的识别系统识别出该人员指纹并未授权,车辆和车库门均不供其使用,还可以启用报警系统。该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当汽车驾驶员进行更换时,汽车驾驶员无法打开车库门的问题。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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