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7407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锁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



背景技术:

门锁的分类很多,在各个场合对门锁的要求不一样,普通家庭一般用防盗门锁,安全性高而且价格比较便宜;在一些高端场所、保密机构会用到密码锁、指纹锁,安全性很高、价格昂贵;许多公共场合都使用了玻璃门,因此对玻璃门锁使用会比较广泛,要做到可以实时监测房间门的状态,在非常事件情况下可以控制门的开启等。最好的方案是联网门锁,并一起考虑其他IC卡系统的接口,以便实现一卡通。

然而现有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酒店的门锁现在大概都使用房卡内的门锁,但是这样的门锁存在缺陷,房卡丢失容易造成不认识的人进来盗窃东西,也有的在房主出去后,将其门锁锁定,等房主回来时在重新开启房卡,但是这样的方式过于繁琐,也有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包括门锁保护壳和开锁控制器,所述门锁保护壳上安装有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所述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的下方设置有门锁把手,所述门锁把手上安装有指纹读取装置,所述指纹读取装置的下方安装有备用开锁装置,所述指纹读取装置的左侧设置有门锁固定装置,且门锁固定装置上设置有门锁,所述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指纹读取装置和开锁控制器均与 中央控制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中央控制处理器与信号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所述信号控制模块与酒店电脑通过局域网连接,所述酒店电脑与远程门锁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所述酒店电脑与信息储存模块通过局域网连接,所述酒店电脑与信息录取模块电性连接,所述信息录取模块与短信通知模块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短信通知模块与用户手机通过局域网连接。

优选的,所述门锁把手与门锁保护壳通过转动轴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为长方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结构科学合理,使用安全方便,首先采用了身份证信息识别和指纹读取双重认证开启门锁,这样提高了门锁的安全性,其次,门锁通过连接互联网,在登记时就通过信息录取模块将身份证的个人信息进行存档,从而有利于酒店对整体房间进行信息管理,联网化的管理,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一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一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的原理框图。

图中:1-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2-门锁;3-门锁固定装置;4-门锁保护壳;5-指纹读取装置;6-备用开锁装置;7-门锁把手;8-中央控制处理器;9-开锁控制器;10-信号控制模块;11-远程门锁控制模块;12-信息储存模块;13-酒店电脑;14-信息录取模块;15-短信通知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 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包括门锁保护壳4和开锁控制器9,门锁保护壳4上安装有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1,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1的下方设置有门锁把手7,门锁把手7上安装有指纹读取装置5,指纹读取装置5的下方安装有备用开锁装置6,指纹读取装置5的左侧设置有门锁固定装置3,且门锁固定装置3上设置有门锁2,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1、指纹读取装置5和开锁控制器9均与中央控制处理器8电性连接,中央控制处理器8与信号控制模块10电性连接,信号控制模块10与酒店电脑13通过局域网连接,酒店电脑13与远程门锁控制模块11电性连接,酒店电脑13与信息储存模块12通过局域网连接,酒店电脑13与信息录取模块14电性连接,信息录取模块14与短信通知模块15电性连接,短信通知模块15与用户手机通过局域网连接,门锁把手7与门锁保护壳4通过转动轴转动连接,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1为长方形结构。

工作原理:该具有联网功能的酒店管理用门锁装置使用时,首先在酒店的服务台上通过信息录取装置14将个人的身份证和指纹进行一个录取,之后分配房间,通过远程门锁控制模块11输入房主信息,再将信息通过局域网输送到开锁控制器9上,房主即可前往自己的房间,开门时,房主将自己的身份证靠在门锁保护壳4上的身份证信息读取装置1中进行身份读取,同时将指纹放在指纹读取装置5上,即可开启房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 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