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与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6743030发布日期:2019-01-28 13:12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与方法与流程

本说明书公开一种停车消费管理系统,特别是一种提供使用者可以消费抵扣停车费用的管理方法与相关系统。



背景技术:

消费者要去某些地方购物时,多半会考虑交通的问题,特别是停车问题,而一旦有店家解决停车问题,常常是消费者优先选择消费的地方。因此,除了能够提供停车场的商店以外,无法提供自己停车位置的店家可以选择特约停车场,消费者在店家消费达一定金额时,可以拿着消费证明前去停车场抵扣一部分金额或是全额的停车费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说明书公开一种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与方法,可以提供未预备有停车场的商店通过此系统提供如同有特约停车场的服务,其中实施例主要可以吸引消费者将车辆停在一般公共车位上,如一般道路旁的路边停车,或是公共停车场,仍能享受消费抵扣停车费用的好处。

优选地,根据实施例,所提出的停车消费管理系统提供一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另提供用户在其用户装置上安装一特定软件程序,并以此记载消费信息,通过软件程序设定停车的车辆,消费成为可以抵扣停车费用的依据。系统执行的停车消费管理方法包括可自一用户装置接收对照一用户标识符的一或多笔消费信息,这些消费信息将在系统中转换成抵扣信息,停车消费管理系统还自一停车管理公司的伺服系统接收停车信息,包括停车的费用,使得系统可以根据抵扣信息与停车信息建立一消费与停车明细。

优选地,在一实施例中,前述执行于用户装置的程序如一停车消费抵扣程序,以此执行一消费抵扣停车费的程序,在商店消费后,于此程序中新增消费信息,并传送至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以于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产生抵扣信息,经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取得停车信息后,可以形成消费与停车明细,由用户装置的停车消费抵扣程序接收后,提供用户确认内容,最后接收到抵扣费用后的停车账单。并可于接收抵扣费用的停车账单后,执行一行动支付。

附图说明

图1示出应用停车消费管理系统的停车情境示意图;

图2示出停车消费管理系统的网络架构实施例示意图;

图3示出停车消费管理方法中消费抵扣停车费的实施例流程;

图4示出停车消费管理方法中停车导航与支付停车费的实施例流程;

图5示出停车消费管理方法中的实施例流程之一;

图6示出停车消费管理方法中的实施例流程之二。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公开一种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与方法,所提出的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不仅提供消费者能以消费扣抵停车费用,还提供某实体可以通过停车消费管理系统的服务给消费者适当的停车优惠,以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取代习知人工登记与注销停车费用的方式,例如利用执行于用户装置中的软件程序记录消费信息,由系统运算后给予适当抵扣金额,以消费扣抵停车费用,藉此能吸引消费者前来消费。

更者,根据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与方法的实施例的一个,此系统提供的自动处理程序除了适用已经有停车场或是特约停车场的商店外,还可适用于并未预备停车位或是车位不够的任何实体,甚至涵盖到个人,让这些实体可以提供如同备有特约停车场的停车优惠服务。以上适用的实体不排除可以为一般商店、公司行号、卖场或百货公司等具有店面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实体,甚至是个人。在一实施例中,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与方法亦适用愿意提供停车优惠给用户的任何实体,如政府机构、公共场合、私人场域等提供各样服务的场所,所述形成消费的手段即不限于商品或服务的买卖,所述消费还可解释为提供停车优惠的实体所愿意承担的成本。因此,所述停车位可以为一般路边停车位与公众停车场的公众停车位,当这类公众停车位应用在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中,即可以成为任何实体的特约停车场,实际应用上,停车位并不排除其他私人、特约的停车场。

实现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与方法,用户可以操作用户装置,较佳为行动通信装置,安装一停车消费抵扣程序,经用户装置中一或多个处理器执行后,停车消费抵扣程序可以取得用户装置的全球定位系统(gps)提供的位置信息,得知用户所在位置后,让用户决定前往消费或是处理事物的地点,于是停车消费抵扣程序可以提供导航信息。

还在一实施例中,可参考图1所示应用停车消费管理系统的停车情境示意图。由于停车消费管理系统链接到一停车管理公司的伺服系统,可以取得各地停车位信息,并可反映到用户装置的显示画面上,如图所示的电子地图12示意图。

此例示出在所要前往的区域具有几个商店(商店一101、商店二102与商店三103)形成的商圈,应用停车消费管理系统的商店一101、商店二102与商店三103可以各自决定附近停车位成为自己应用在此系统中的停车位,成为如同特约停车位一般。各实体亦可以不必特别划定使用此服务的停车位。

停车消费管理系统可自管理这些停车位的停车管理公司取得停车位的状态,并能取得实时更新的状态,因此可以实时更新停车位的数据,并与用户装置10的停车消费抵扣程序进行同步。此例示出停车消费抵扣程序与停车消费管理系统同步停车位信息,并以图形在用户装置10中的电子地图12示出商店一101、商店二102与商店三103附近的停车位信息。这些信息可以提供用户前往商店等实体的参考。

图中商店一101、商店二102与商店三103以方形图案标示附件路边的停车位,并可以车辆图案标示已停车位106,没有车辆标示的方格为未停车位105。

停车消费管理系统的网络架构可参考图2所示的实施例示意图,图中示出停车消费管理系统提出一个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23,可经网络20或特定联机连结一停车管理公司25,使用停车消费管理系统提供服务的商店一201、商店二202与商店三203可以经网络链接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23。

停车消费管理系统提供用户于用户装置21上安装停车消费抵扣程序,停车消费抵扣程序经用户装置执行后,可以呈现某个区域的停车位信息,如图1示出的实施例,还藉此处理消费抵扣的程序。

用户可在停车消费抵扣程序中设定车辆信息,例如在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23上对应一使用者标识符(userid)登录一个车号,设定时可以绑定一个车辆,或是可随时变更车辆信息。如此可以让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23取得对应该车辆的停车信息。

停车管理公司25可以随时提供最新的停车位信息给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23,停车管理公司25取得停车位信息的方式并不限定特定方式,例如,可以从停车管理员登记停车的信息(车辆号码、停车位置、停车与离开时间)得到停车位信息,或是由各停车位的自动停车监视装置取得各停车位的信息,能够让停车管理公司25自动取得车辆号码、停车位置,以及停车与离开时间。

举例来说,用户持有用户装置21开车前往商店一201,当车辆停于附近的停车位上,停车管理公司25的伺服系统可以根据以上方式取得停车信息,包括取得车辆号码、停车位置与停车时间。这时,使用者前去商店一201消费,需要一提的是,消费并不限于取得商品或服务,而可包括所去场合处理特定事物。完成消费或处理事物后,用户可以用户装置21上的停车消费抵扣程序记录相关消费信息,亦可记录提供停车优惠的实体所愿意承担的成本。

在一实施方式中,用户操作用户装置21上执行的停车消费抵扣程序扫描消费发票或收据上的条形码,形成消费信息;可以由完成消费的商店一201的负责人或店员于停车消费抵扣程序上输入特定识别信息,而在停车消费抵扣程序中形成消费信息(或其他可抵扣停车费用的信息);或是使用行动支付后,可在停车消费抵扣程序上形成消费信息。之后,用户装置21可以经由网络20将此消费信息传送到消费管理服务器23,由消费管理服务器23根据用户标识符记录在数据库中。若使用者继续有其他消费,同样地传送到消费管理服务器23,由消费管理服务器23经网络20自用户装置21接收对照一用户标识符的一或多笔消费信息,在系统端累积消费信息,消费信息可包括消费金额、项目、时间、实体信息等,其中一或多种信息的任意组合都可为形成抵扣停车费用的依据。

举例来说,各实体负责人或特定人员可以在停车消费管理系统上设定消费抵扣停车费用的消费金额抵扣停车费用之间的比例、抵扣条件(如消费额度的限制、时间限制等)以及/或是抵扣额度上限,使得停车消费管理系统在计算抵扣额度时需要依照各实体设定值来计算。

之后,当使用者驾车离开停车位,停车管理公司25也将取得该车辆(依据车号)离开的时间,因此可以计算得到停车费用,即将此停车信息提供给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23。在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23中可以根据使用者在此停车时间内所产生的一或多笔消费信息结算,以形成一或多笔抵扣信息,并根据一或多笔抵扣信息与停车信息建立一消费与停车明细,最后传送给用户装置21,让用户确认这个消费与停车明细后,由系统端的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23形成抵扣费用后的停车账单。

以上系统的运作可参考图3所示停车消费管理方法中消费抵扣停车费的实施例流程。

在此流程实施例中,开始如步骤s301,使用者于一或多间商店消费,亦可包括取得各种服务或处理业务取得的停车优惠,一旦产生这些不限范围与形式的消费后,可于特定终端装置上产生消费信息,如步骤s303。实施方式包括,终端装置可为用户所持有的用户装置,如用户手持的行动装置,可以特定软件程序(如系统提供的停车消费抵扣程序)扫描发票、收据或任何单据上的条形码或特定信息,即于用户的用户装置上产生一或多笔的消费信息,如步骤s305,应用软件程序在用户装置建立消费数据,之后如步骤s307,将消费信息传送到系统定义的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

在另一实施例中,终端装置如设于商店内或消费处的可设有联机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的装置,如一提供商店店主或员工输入消费信息与消费者车辆信息的停车消费抵扣装置,在此装置内建立消费信息,而非将消费信息输入至用户装置,最后同样传送到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步骤s307)。

接着,如步骤s309,在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形成停车费抵扣信息。其中一或多笔的消费额度,或是因为完成特定服务或业务后形成的停车优惠可以抵扣全部停车费用,或是依照一比例抵扣部分停车费用。因此,应用停车消费管理方法,使得使用者可以在每次消费抵扣一部分停车费用,并能在多笔消费后抵扣全部的停车费用,并不限于一次消费抵扣一次停车的习知常见的优惠方式。

继续,如步骤s311,在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中,因为接收到用户装置所传送的消费信息,或是包含可以抵扣停车费用的优惠信息时,可以取得当中的用户识别信息,因此可以自停车信息停车管理公司取得与此用户识别信息关联的停车信息,并如步骤s313,根据相关时段、地点与停车时间计算停车费用。如此,根据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形成的停车费抵扣信息,以及停车信息,如步骤s315,执行消费抵扣停车费的步骤后,可以达成消费抵扣一般公共停车位停车费用的目的。而系统仍可适用一般具有私人或特约停车场的应用。

在图4中示出停车消费管理方法中停车导航与支付停车费的实施例流程,应用用户装置中执行的软件程序,如系统提供的停车消费抵扣程序,可以提供停车导航与支付停车费用的功能。

开始时,如步骤s401,使用者可以在停车消费抵扣程序操作设定目的地,也就是欲前往消费、处理事物的地点,因为系统中的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可以联机停车管理公司,如图2所示,因此停车消费抵扣程序可以自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取得目的地的停车信息,如步骤s403。形成的用户接口可如图1所示的示意图,其中可以图形、文字表示出一个区域或一个商圈的停车信息。

接着如步骤s405,停车消费抵扣程序根据当下位置以及目的地位置,应用导航程式以及用户装置中的定位系统,能形成导航信息。用户(本身可为驾驶或乘客)在系统设定用户识别信息(如账号)与链接的车辆信息,在此设定后可以驾车前往停车,如步骤s407,并开始在相关区域内消费,同样地,每笔消费可以由执行于用户装置内的停车消费抵扣程序产生消费信息,如步骤s409,可包括一或多笔消费(包括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务产生的抵扣方案)。每次产生的消费信息可以实时,或根据用户操作而上传系统的服务器,用户可由系统中查询到目前消费状况,或可包括目前可抵扣停车费用金额。

接着,如步骤s411,当使用者等相关人员完成本次消费,将驾车离开停车位,停车管理公司也将获得此离开车位后相关时段、地点与停车时间等信息,如步骤s413,据此计算停车费,并提供查询,如由系统中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取得停车信息,系统将根据先前获得的消费信息与停车信息,如步骤s415,执行消费抵扣停车费的步骤。经与使用者确认内容后,可以形成提供给使用者的账单,如步骤s417,使用者执行支付,包括可以用户装置执行行动支付。

图5以流程图表示停车管理公司51、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用户装置53与商店54等多方的停车消费管理实施例流程。

停车消费管理流程从停车开始,停车管理公司51或可泛称特定停车系统,藉此可以掌握到停车信息(步骤501),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与停车管理公司51彼此可以同步各种停车信息,或是停车管理公司51依照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的查询请求提供对应用户识别信息的相关车辆停车与离开等的停车信息。

在停车之后的消费信息可由用户操作用户装置53中的软件程序来收集,消费在此代表任何可以形成停车抵扣金额的消费、服务、业务等事项,并且可以涵盖多笔。如在商店54消费产生第一笔消费(步骤502),由用户装置54记录后,形成第一笔消费信息(步骤503),实时或根据使用者操作传送给停车与消费管理服务器52;并可继续在同一商店54或不同实体中产生第二笔消费(步骤504),同样由用户装置54记录后,形成第二笔消费信息(步骤505),同样实时或根据使用者操作传送给停车与消费管理服务器52。

在停车与消费管理服务器52中,自用户装置53接收对照一用户标识符的一或多笔消费信息,并可在接收消费信息的同时取得各笔消费信息对应的实体信息,如商店位置,并在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中计算一或多笔消费信息以形成一或笔抵扣信息。

完成一或多笔消费后,使用者可以驾车离开停车位,经停车管理公司51取得这个停车与离开的信息(步骤506),将可依照请求或设定同步于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的数据库中,此时,由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自停车管理公司51的伺服系统接收停车信息,可包括停车费用、停车位置与/或停车时间等,这时,将由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对照用户识别信息的消费信息与停车信息进行结账,在服务器中形成消费与停车明细,在此可以形成抵扣费用后的一停车账单,并依照用户识别信息传送给用户装置53(步骤507),并可供使用者日后查阅。

根据一实施例,停车管理消费系统可以提供各实体(包括店家、公司、机关等)设定所属区域内可以提供抵扣停车费用的停车位,也就是让消费者仅能在某个区域内的停车位才能用消费抵扣停车费用,因此,当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建立消费与停车明细的步骤之时,可以先查询停车位置是否属于各实体可抵扣停车费用的位置。

在另一实施例中,当用户装置53接收到消费与停车明细时,当中可以呈现出这段时间的停车信息与消费信息,亦等同取得一个停车账单,由使用者决定是否直接支付(步骤508),经确认支付后,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可以自用户装置53接收一确认信号。再由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执行停车费用抵扣后,可以将消费与停车明细传送给各配合消费抵扣停车的商店54或实体(步骤509),针对抵扣停车费用的金额进行拆账。停车与消费管理服务器52也将停车账单传送到停车管理公司51(步骤510),以进行结账。

根据揭露书所揭示的停车消费管理方法的再一实施例,如图6所示流程,有别于图5所示流程中需要在用户装置中执行特定软件程序,此例示出的流程为在各商店中设有协助消费者以消费抵扣停车费的停车消费抵扣装置,停车消费抵扣装置联机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让商店店主或是员工可以在停车消费抵扣装置上输入消费者的停车信息或车辆信息,以及输入消费抵扣停车费的抵扣金额,或是一或多笔消费信息,并将相关信息传送到服务器。在此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中记载了用户标识符与车辆信息的对照表,使得服务器将可接收对照某一使用者标识符的一或多笔消费信息。

此实施例流程同样从停车开始,当使用者停车后,停车管理公司61可以掌握到此停车信息,主要包括车辆识别信息以及开始停车的时间(步骤601),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62与停车管理公司61彼此可以同步各种停车信息,或由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62查询后取得停车信息。

使用者开始在一或多个商店执行一或多次消费,例如在商店一63消费,这时由商店一63的人员在一停车消费抵扣装置上输入车辆信息以及消费金额或是可抵扣的费用,于其中建立第一笔消费信息(步骤602),商店一63的停车消费抵扣装置传送此笔信息到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62。此例中,使用者继续在商店二64中消费,完成消费后,商店二64的人员亦可在店内或是特定位置上的停车消费抵扣装置上输入消费信息与车辆信息,如此建立第二笔消费信息(步骤603),并传送到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62,各笔消费信息都会在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62产生抵扣金的记录。相关抵扣金额或是门槛可以在系统设定时,与各商店建立规则。在各商店的消费在此同样可代表任何可以形成停车抵扣金额的消费、服务、业务等事项,并且可以一次涵盖多笔。

之后,使用者于完成一或多笔消费后驱车离开,经停车管理公司61取得这个停车与离开的信息(步骤604),将可依照请求或设定同步于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62的数据库中,停车信息可包括停车费用、停车位置与/或停车时间等,这时,将由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62对照用户识别信息的消费信息(包括消费商店识别信息)与停车信息进行结账,在服务器中形成消费与停车明细,在此可以形成抵扣费用后的一停车账单,并依照用户识别信息传送给用户装置65(步骤605),并可供使用者日后查阅。

当用户装置65接收到消费与停车明细时,当中可以呈现出这段时间的停车信息与消费信息,如同停车账单,此时可由使用者决定是否直接支付,经确认支付后(步骤606),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62可以自用户装置65接收一确认信号。再由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62执行停车费用抵扣后,可以将消费与停车明细传送给各配合消费抵扣停车的商店(63,64)或实体,如此例示出,将消费与停车明细传送给商店一63进行拆账(步骤607),以及将消费与停车明细传送给商店二64进行拆账(步骤608)。停车与消费管理服务器62也将停车账单传送到停车管理公司61(步骤609),以进行结账。

是以,揭露书描述为一种停车消费管理方法与系统,使用其中消费抵扣停车费方案的用户将于用户装置(如图5,用户装置53)中安装一停车消费抵扣程序,经用户装置的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后,执行的消费抵扣停车费的程序将可包括:根据目的地提供导航信息与停车位信息,以及建立消费信息、传送消费信息至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等,以于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产生抵扣信息,并能因此收到消费与停车明细,经确认后可执行一行动支付,以完成消费抵扣停车费用的目的。

在另一实施方案中,若由商店内或是特定消费处的停车消费抵扣装置建立消费信息,即由停车消费抵扣装置的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消费抵扣停车费的程序,程序则有建立一或多笔消费信息,以及传送一或多笔消费信息至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以于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产生一或多笔抵扣信息。

实现此停车消费与管理方法的各方中,停车管理公司(如图5,停车管理公司51)配合停车消费管理系统的消费抵扣停车费用的方案,以提供停车信息;各种提供消费、服务等的实体(如图5,商店54)可配合停车消费管理系统,能够提供消费信息,并在此停车消费管理系统(如图5,停车消费管理服务器52)之下,各种实体将可与停车管理公司共同实现以一般公共停车位达成如同特约停车位的服务,经由停车消费管理系统,停车管理公司将与各提供消费、服务的实体彼此达到互惠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可行实施例,凡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发明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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