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54507发布日期:2018-12-12 00:19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移动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用于可释放地固定至可移动物体的移动报警装置,具体地,涉及用于可释放地固定至两轮车或工具上的移动报警装置。

背景技术

具体地,为了保护可移动物体以防止盗窃,所述物体可例如连接至另一不可移动的物体。因而,两轮车例如借助于例如两轮车锁方便地连接至不可移动的物体,诸如,用于防止盗窃的灯柱或自行车支架,只要为此配置两轮车锁并且存在合适的不可移动物体即可。否则,仍然存在将可移动物体锁定在其自身中的可能性,使得使未授权移开物体至少变得更加困难和/或使得物体在锁定状态下不可用。例如,待固定的两轮车的车轮可通过两轮车锁阻挡,使得两轮车不能用于骑行或不能简单地推走。具体地,当一些两轮车锁在关闭状态下形成足够大的环时,可用于连接以及用于所描述的锁定,而例如框架锁或辐条锁具体配置用于在内部阻挡的意义上的锁定。

通过固定器件固定可移动物体以防止移开的、相应固定器件的安全性取决于如何轻松以及因而可如何快速地克服固定器件。通常,如果有人为此目的有足够长的时间不受干扰地接近固定器件,则任何固定器件最后都可通过破坏来克服。因此,如果采取预防措施以使得破开的尝试不被忽视,而是通过传送报警并具体发信号,则增加了借助于固定器件保护的可移动物体的安全性。

为此目的,例如除了防止移走两轮车的功能之外,两轮车锁可具有报警功能,使得在这方面两轮车锁具有移动报警装置。然而,也可设置分离的移动报警装置,该分离的移动报警装置通常独立于用于连接或锁定可移动物体的机械固定器件而可释放地固定至可移动物体。由于已可将注意力吸引至盗窃企图,以及可通过简单传输报警信号而使窃贼受到干扰,因而连接这种移动报警装置可足以以一定可靠性防止未经授权地移走可移动物体。然而,如果移动报警装置无论如何都不集成在诸如两轮车锁的机械固定器件中,则除了这种固定器件之外,还有利地使用移动报警装置。

通常,移动报警装置可用于固定各种物体,以及当待固定的物体是有价值的、通常易于接近的、至少有时是可运输的时候,该移动报警装置是特别有利的。例如,建筑工地上使用且不会一律锁定的工具或机器可必须在夜间进行安全保护。还可使用移动报警装置,以便固定例如在其中接纳实际上待固定物体的工具箱或另一容器,例如,棚子或储物柜。

为了能够响应对保护物体的未经授权的访问,移动报警装置必须配置为识别是否试图移走可移动物体,具体为是否试图破开现有的固定器件。存在这种尝试的最一般标准包括发生在报警装置上的机械作用。通常,报警装置的位置变化的任何影响都可为破开企图的迹象。虽然这种机械影响可相对简单地识别出来,但相反,这并不适用于机械影响的相应原因。这导致不同于破开企图的机械影响的原因也会导致报警。例如,可由强风引起的报警装置的移动已不能与破开企图区分开来。另外,例如,待固定的可移动物体也会经历不必须存在破开企图的振动,例如,如果有人不小心擦过连接的两轮车或稍微移动该两轮车以便连接旁边的另一两轮车。

事实上,难以区分实际的破开企图与随机或无害影响的事实导致高可能性的误报警。由于发出的通知破开企图并干扰窃贼的报警信号往往非常响亮并且因而也不令人愉快的,这取决于与报警装置的接近程度,所以必须尽可能地避免这种误报警。如果误报警频繁发生,则会导致完全不再使用报警装置,由此实际上要实现的可移动物体的安全变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用于可释放地固定至可移动物体、具体为固定至两轮车的移动报警装置,该移动报警装置具有降低的、对传播响亮且干扰的误报警的敏感性。

该目的通过具有权利要求1的特征的移动报警装置来实现。从属权利要求、下文描述和附图说明有利的具体细节。

根据本发明的移动报警装置包括:检测装置,用于检测报警装置的位置变化;输出装置,用于输出报警信号;以及控制装置,用于根据检测到的位置变化来控制输出装置。报警装置的可移动性以及其对相应可移动物体的可释放固定使得可在日常生活中携带报警装置并灵活地使用报警装置以保护不同的可移动物体。该固定可用该方法以不同的方式实施。例如,报警装置可配置成以两轮车锁或挂锁的方式连接至相应的物体。然而,该固定也可通过螺纹连接或粘合连接、借助于夹子、磁性连接和/或借助于钩环连接来实施。通常,报警装置在相应物体处的力传递布置,例如,夹紧配合,也可为足够的,例如,报警装置插入并夹紧在两轮车的座管中。报警装置在这方面至少固定至可移动物体上,使得报警装置随着物体的位置变化而移动。

例如,可借助于检测装置将报警装置在一个或多个线性方向和/或一个或多个旋转方向上的运动和/或加速检测为报警装置的位置变化。例如,检测装置可为加速度计,加速度计可优选地动态检测在三个不同空间方向上的加速度。然后,因而检测到的一个或多个加速度可直接用作位置变化,控制装置可依靠该位置变化控制输出装置以输出报警信号。然而,例如当位置变化是由相对于相应旋转轴线的一个或多个旋转角度限定的方位变化时,检测到的位置变化也可由方位变化导出。替代地或附加地,方位的这种变化也可通过一个或多个陀螺仪来检测。另外,检测装置可配置为以倾斜传感器的方式检测诸如重力之类的一个或多个静态加速度的方向。另外或还在这方面可替代地,可考虑方位角的变化,例如,在检测装置中包括罗盘装置。

然而,不仅报警装置的方位变化可借助于检测装置来检测报警装置的位置变化,而且可借助于检测装置来检测相对于空间中的报警装置的位置变化。为该目的,检测装置可例如以gps接收器的方式进行配置,以使用接收到的信号来确定报警装置的位置。如果采用技术来检测报警设备的位置变化,通过该技术可确定报警装置的位置或方位,但不可确定位置变化的距离或角度,而是位置变化或方位变化的速度和/或加速度,则这些参数可通过随时间的差异来确定。

控制装置分析检测到的报警装置的位置变化,作为是否应触发报警的标准,即,是否应控制输出装置以输出报警信号。在这方面,或与起始值的偏差,即,例如覆盖的距离或已经过的旋转角度,或者还有当前的变化程度,可选地在时间窗内平均,即,例如速度或角速度或加速度或角加速度可用作对于该判定进行比较的相应位置变化的测量,例如,通过阈值或用通过两个极限值限定的值范围。

控制输出装置以响应于检测到的位置变化而输出报警信号,该报警信号指示对报警装置的未授权影响或固定有报警装置的可移动物体的未授权影响。通常,在这方面,报警信号可为任何类型的信号,该信号适于向外部通知确定可能的未授权影响。输出设备优选地配置为输出声音报警信号。

根据本发明,控制装置可在监控模式和报警模式下操作。在这方面,控制装置配置成监控模式,以控制输出装置输出预报警,以及当检测到的位置变化在第一意义范围内时,变为报警模式。另外,控制装置配置为在报警模式中,当从报警信号的最后输出起经过预定时间段时,变为监控模式,否则,如果检测到的位置变化在第二意义范围内,则控制输出装置输出与预报警不同的主报警。

换言之,检测和检查报警装置的相对位置变化是关于是否允许在监控模式和报警模式下对未授权影响做出结论。为此,分别确定相应的位置变化是否在预定的意义范围内,其中,第一意义范围在监控模式中是决定性的,以及可不同的第二意义范围在报警模式中是决定性的。另外,在监控模式下可输出的报警信号不同于在报警模式下可输出的报警信号,其中,所述报警信号仅在一种情况下为预报警,以及在其他情况下为主报警。

主报警优选具有比预报警更大的范围,和/或指示比预报警更紧急。具体地,主报警与预报警的不同之处可在于,主报警具有与预报警不同的、具体是比预报警更大的持续时间、音量、音高和/或调制频率。预报警可例如具有大约3秒的持续时间;例如,主报警可具有20秒的持续时间。另外,主报警可具有至少大约80db的声压级,优选至少大约90db,具体是至少约100db,其中,距离输出装置大约0.3米或大约0.5米的距离。预报警可具有与主报警相同的声压级,或也可具有例如比主报警低至少大约10db或低至少大约20db的声压级。

另外,可设置的是,在传送预报警和/或主报警期间,没有检测到报警装置的具体位置变化,或检测到的位置变化至少没有评估,使得在预报警和/或主报警的持续时间期间,暂停用于监控模式和报警模式的所述规则。另外,因此,优选地,所述预定时间段与报警信号的最后输出结束的时间点相关,其中在所述预定时间段过去后,控制装置返回监控模式。

虽然主报警通常可大致对应于传统报警装置的报警信号,但与此相比,预报警减少了,以及因而预报警不像常规报警那样,而更多地作为警告。因而,可首先响应由于之前的预报警而强度降低的报警装置的充分显著的位置变化,可选地随后例如当位置变化增加时或当位置变化继续时,触发主报警。

因而,在具体情况下,特别响亮且特别令人不愉快的主报警的触发之前是预备阶段,通过预备阶段防止不仅是亚阈值的每个位置变化均立即触发主报警。取而代之的是,作为触发主报警的要求,首先检查检测到的位置变化是否在第一意义范围内,以及随后检查另一位置变化是否在第二意义范围内。以这种方式延迟主报警,两阶段检查更好地排除了误报警,通过适当选择意义范围来实现相应位置变化的意义。

然而,使得通过两阶段检查导致的主报警延迟并不会为窃贼提供额外的时间,因为如果在第一意义范围内确定了位置变化,则在监控模式下也输出报警信号,即使该报警信号只是预报警。这种预报警在发生误报警的情况下比立即发出主报警的干扰少。同时,预报警可引起对固定有报警装置的可移动物体的注意,尽管没有主报警那么可靠,但在发生企图盗窃事件时可因而妨碍盗贼。另外,通过预报警作为一种警告来告知盗贼,即,如果盗贼继续影响可移动物体或影响固定在可移动物体上的报警装置,则盗贼会预见到一个正常的报警,从而可阻止盗贼。以这种方式,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阻止盗窃,而根本不必触发主报警,使得通过响亮的主报警引起的公众骚扰不仅发生误报的频率较低,而且在实际的报警情况下发生频率也较低。

如果在监控模式中预先检测到落入第一意义范围的位置变化,以及如果然后在随后的报警模式中、在具体的预定时间段内检测到落入第二意义范围内的另一位置变化,则触发主报警的所述两阶段设计检查,具体产生检查,控制装置仅变为报警模式。相反,如果在该时间段内没有检测到这种位置变化,则控制装置变回监控模式而不输出主报警。由于待固定的可移动物体通常是静止的,所以只要可移动物体没有受到来自外部的任何机械影响,监控模式就可代表控制装置的正常状态。具体地,控制装置最初例如在报警装置的接通或激活之后首先在监控模式下操作。在报警模式下,控制设备分别相反地仅仅是临时操作,即,仅在检测到在第一意义范围内的位置变化之后、以及随后仅持续到自相应的报警信号的最后输出已经过所述预定时间段时,才进入报警模式。

在各种情况下,待输出预报警或主报警的条件分别是连续检测到位置变化,以及检查相应的检测到的位置变化是否在第一意义范围内或在第二意义范围内。根据有益的实施方式,当与位置变化相对应的测量(即测量值)大于或不小于相应意义范围的最小值、以及可选地小于或不大于相应意义范围的最大值时,检测到的位置变化正好在相应的意义范围内。如上所述,所述测量具体可为距离测量或角度测量、速度或角速度或加速度或角加速度的测量。因此,相应的检测到的位置变化具体可作为可与意义范围的极限值进行比较的数值给出,用于确定位置变化是否在相应的意义范围内。

这两个意义范围在这方面至少有一个最小值。如果相应的意义范围仅由该最小值限定,则相应的意义范围向上无限的,即,意义范围包括大于或不小于最小值的所有值。例如,两个意义范围都可为向上无限的,以及只能具有对于两个意义范围可不同或相同的最小值。然而,第一意义范围具体也可具有向上界定意义范围的最大值,以使得当对应于位置变化的测量大于或不小于最小值以及另外小于或不大于最大值时,该位置变化正好在这个意义范围内。第二意义范围优选地具有最大值,使得在报警模式下,大于或不小于第二意义范围的最小值的任何位置变化均导致主报警。

第一意义范围和第二意义范围可在报警装置中固定地预限定。这两个意义范围的最小值以及可选地还有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大值可具体存储在报警装置的控制装置为此目的可读取的存储器中。在这方面,意义范围还可为可调整的,例如相应意义范围的最小值和/或最大值可大致自由地变化,或可至少在具体框架内从多个预限定的可能值中选择。用户可以以这种方式按照需要调整报警装置的触发灵敏度。

通常,第一意义范围和第二意义范围可彼此重叠,以及甚至可至少大致全等,即,也可大约完全相同。如果第一意义范围和第二意义范围具有相同的最小值,则在监控模式中,报警装置的触发灵敏度与报警模式中的触发灵敏度并无不同。然后,关于相应检测到的位置变化的强度,不区分是否触发预报警或主报警,而仅关于是否在所述预限定时间段内已预先输出了预报警,以及控制装置是否因此处于报警模式。

根据有益的实施方式,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小值小于第二意义范围的最小值。通过这种方式,可为监控模式下的预报警输出和报警模式下的主报警输出设置不同的触发灵敏度。另外,设置这种不同的意义范围已使得在监控模式下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对不同程度的位置变化作出响应,这会在下文进行解释。

如果第二意义范围的最小值大于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小值,具体地,当第一意义范围没有上限时,第二意义范围可为第一意义范围的子集。如果相反,第一意义范围具有最大值,则第一意义范围和第二意义范围也可为分离的。在这种情况下,优选的是,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大值对应于第二意义范围的最小值。以这种方式,第一意义范围和第二意义范围彼此无缝地相邻,使得不存在检测到位于第一意义范围与第二意义范围之间的位置变化。另外,第二意义范围优选地没有上限。因而,每个非亚阈值位置变化,即,每个关联度大于或不小于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小值的位置变化可然后有利地与两个意义范围中的一个明确关联。

如果用于确定位置变化是否在相应的意义范围内的测量是角度测量,则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小值优选为至少约2°以及至多约10°,例如约4°,和/或第二意义范围的最小值至少为约12°以及至多为约20°。

根据另一有益的实施方式,在控制装置从报警模式变为监控区域之前过去的所述预限定时间段达到约3秒或约5秒。该时间段形成一种时间窗口,在该时间窗口内,在输出报警信号之后,检查是否检测到更显著的位置变化。这个时间段在这方面也可取决于最后输出的报警信号的类型。例如,如果最后输出报警信号是预报警,则报警信号可达到约3秒,以及当最后输出报警信号是主报警时,报警信号可达到约5秒。预限定时间段也可为可调节的,以能够适应报警模式的相应持续时间。

应当承认的是,第一意义范围不代表在监控模式中是否触发预报警的标准。然而,它并没有遵循这一点,如果在监控模式中检测到的位置变化超出第一意义范围,则根本不必进行反应。特别有利的是,当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大值限制向上以响应在第一意义范围以上的位置变化时,例如通过直接触发主报警和变化至报警模式。

根据报警装置的另一有益实施方式,当检测到的位置变化不在第一意义范围内,而是处于第二意义范围内时,控制装置可具体地配置为在监控模式控制输出装置输出主报警,并变化为报警模式。因而,在这个实施方式中提供了如何发生输出主报警的两种可能性。一方面,当在监控模式中预先输出预报警作为对应于第一意义范围的位置变化的结果以及当在随后的报警模式中检测到对应于第二意义范围的位置变化时,输出报主警。另一方面,然而,在本实施方式中,主报警也可直接由监控模式触发,即,当在监控模式下已检测到这种强烈的位置变化时,该强烈的位置变化超过第一意义范围,而处于优选向上无限的第二意义范围内。

如果在监控模式下检测到第一意义范围内的位置变化,则输出预报警,以及转换成报警模式,其中然后,通过主报警响应于检测到的第二意义范围内的位置变化。然而,如果在报警模式中的所述预定时间段内检测到仅处于第一意义范围内而不在第二意义范围内的位置变化,则可进行设置来避免可能的误报,与亚阈值位置变化一样,不输出报警信号。但是,在报警操作中检测到与第一意义范围有关的位置变化的事实,也可评估为未授权地影响待固定的可移动物体或报警装置的迹象。

因此,当自最后输出报警信号起的预限定时间段未过去以及检测到的位置变化处于第一意义范围内而不在第二意义范围内时,控制装置可根据另一有益的实施方式进行配置,以控制输出装置在报警模式下输出预报警。除了传输另一预报警之外,第一意义范围内的位置变化也可通过在报警模式中传输主报警来进行响应。另一的可替代的响应可能性还包括公认地不输出报警信号,但重置所述时间段,以使得控制装置仅再次变为监控模式,只要首次第一次检测到的每个位置变化既不在第一意义范围内、也不在预定时间段的持续时间的第二意义范围内。

控制装置优选地配置为在报警装置激活之后启动监控模式,使得第一意义范围内的位置变化总是在可能触发主报警首先通过预报警响应,然后也可随着持续的位置变化而触发主报警。在这方面,可以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激活报警装置。例如,报警装置可具有例如按钮形式的致动元件,通过致动致动元件来激活报警装置。然而,报警装置的激活也可通过例如遥控装置借助于在报警装置外部的装置来实现,或报警装置连接至安全系统或控制系统,例如,经由通信总线连接到电动自行车控制系统,使得因而可激活报警装置。

由于报警装置至相应的可移动物体的固定是可释放的,因而不必限定于具体物体,而是可适用于不同的物体。例如,报警装置可集成至两轮车锁中,以及可配置为与不同类型的两轮车一起使用。然而,大体独立配置的这种机械固定装置的报警装置可大量普遍地用于不同的待固定的可移动物体。在这方面相应地优选的是,报警装置包括用于将报警装置可释放地固定至相应的可移动物体的、可闭合的固定器件。固定器件优选地还在关闭状态下可锁定或自动锁定,在关闭状态中,固定器件将报警装置保持在相应的可移动物体处,以防止从相应的可移动物体的未经授权而释放报警装置。然后,可需要钥匙或另一密码来打开固定器件。然而,通常,在相应物体中报警装置以不可接近和/或隐藏的方式布置在物体上或布置在物体中,也可防止从相应物体上释放报警装置。

另外,在这方面,根据另一实施方式,有利的是,控制装置配置为在固定器件关闭之后自动启动监控模式,固定器件优选地在经过预定的等待时间之后也可包括固定器件的闩锁。然后,报警装置不必通过为了激活报警功能而通过单独设置的致动来手动启动。借助于固定器件将报警装置固定至待保护的可移动物体上是相当充分的,由此监控模式自动投入运行。

停用通常可以以类似于例如通过固定器件致动或例如按钮的另一致动元件激活报警装置的方式进行,或通过打开固定器件而自动地停用的方式进行。在这方面,优选设置防止未经授权停用报警装置的保护。如果报警装置在固定器件打开时自动停用,则通过用于打开固定器件的密码已可确保停用。然而,也可为报警装置的停用设置单独的密码。例如,该停用可要求输入数字代码或使用相关的遥控器。该密码也可仅包括知道设置用于停用的致动元件以隐藏的方式布置的位置。另外,已知电驱动两轮车通过连接可释放的显示器和/或操作单元(“速度计”)来解锁固定器件和/或将固定器件投入运行。然后,可同时使用以这种方式进行两轮车解锁,以停用在该两轮车处使用的报警装置。

在固定器件的关闭或报警装置的另一激活与监控模式的启动之间优选地设置预限定的等待时间段。因而,可有利地避免由报警装置的激活或关闭或随后的定位(例如,由于重力)而导致的报警装置的位置变化立即导致报警。例如,预限定的等待时间可达到约3秒。预限定的等待时间通常也可为可调整的,使得用户可将等待时间调整为符合用户的要求。

根据另一有益实施方式,控制装置还配置为控制输出装置以在监控模式开始时输出启动信号。这种启动信号可向报警装置的用户确认报警装置的功能。因而,用户可例如同时隐式地接收关于报警装置的固定器件是否已正确关闭并可选地闩锁、报警装置是否提供充分的能量、以及从启动信号开始的时间点的报警装置的位置变化是否可导致报警的反馈。

另外优选的是,在固定器件的关闭与监控模式的启动之间的所述预限定的等待时间取决于报警装置的能量源的充电状态。能量源具体可为电池或可重复充电电池。因而,在这种实施方式中,等待时间可用作对能量源的充电状态的指示。例如,在固定器件关闭之后或在另一报警功能激活之后,可首先检查是否存在充足的充电状态。如果是这种情况,则监控模式在例如大约3秒后启动;如果充电状态相反不充足,这可例如通过能量源输出的电压在阈值以下来确定,则监控模式仅例如在大约6秒后启动。具体地,报警装置的用户可参照所述启动信号来确定监控模式的延迟启动,使得告知用户低充电状态以及可替换能量源或给能量源充电。

然而,通常,除了延长的等待时间之外,低充电状态也可可选地通知报警装置的用户。例如,在等待时间内充电状态低的情况下,因为控制输出装置输出三个短的连续的报警声音,所以例如可输出警告信号。

另外可有利的是,还在检测到位置变化与可能因而触发的报警信号的传输之间提供延迟时间,使得相应的报警信号可以以例如大约0.5秒的延迟输出。例如,该延迟时间可用于评估检测到的位置变化。具体地,可必须首先通过计算来确定位置变化的测量。例如,当必须从一系列位置或方位来计算速度或角速度或加速度或角加速度时,例如可包括使用两个或多个检测到的位置变化的数值微分。另外,因为平均值通过多个检测到的位置变化而形成,所以延迟时间例如可用于补偿测量不准确度。

附图说明

下文仅通过示例来参照附图描述本发明。

图1示出根据本发明的报警装置的实施方式的示意图;以及

图2示出说明程序的流程图,控制装置根据该程序,借助于检测装置检测到的报警装置的位置变化来控制输出装置输出报警信号。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的报警装置11包括一起接纳于报警装置11的壳体19中的检测装置13、输出装置15和控制装置17。一方面,控制装置17连接至检测装置13,以接收通过检测装置13检测到的、报警装置11的位置变化,以及另一方面,控制装置17连接至输出装置15,以控制输出装置15根据检测到的位置变化输出报警信号和可选的其他信号。

检测装置13配置为加速度计,该加速度计检测报警装置11在三个成对地彼此垂直的空间方向上的加速度作为相应的位置变化。控制装置17配置成从位置变化中导出对应于报警装置11的方位的变化的角度测量。根据图2示出的流程图,控制装置17检查检测到的位置变化是关于位置变化是在第一意义范围内还是在第二意义范围内,以及控制装置17可选地控制输出装置15以输出预报警或主报警,其中,预报警为具有大约3秒持续时间的报警声的形式,主报警为大约20秒持续时间的报警声的形式。输出装置15配置为用于该目的的声音信号发生器。

为了报警装置11的电力供应,在壳体19中还设置电池作为向检测装置13、输出装置15和控制装置17供电的能量源21。另外,报警装置11具有固定器件23,固定器件23完全示意性地示出为封闭的环状件,并且固定器件23适合将报警装置11紧固至可移动物体。

报警装置11的控制装置17配置成根据图2中示出的流程图来控制输出装置15,以根据由于关闭固定器件23而检测到的位置变化来输出报警信号,关闭固定器件23还可包括在固定器件23的关闭状态下闩锁固定器件23。下面将参考流程图来说明控制的程序。

程序从启动步骤25开始,例如,启动步骤25由固定器件23的关闭触发;但是,在报警装置11的另一实施方式中,也可通过报警装置11的不同类型的激活来触发。在启动之后,首先,在判定步骤27中检查能量源21的充电状态,其中将能量源21的输出电压与例如大约相当于2.6伏特的阈值进行比较。根据充电状态是低(l)还是高(h),执行延迟步骤29或延迟步骤31,其中,延迟步骤29对应于大约6秒的等待时间,以及其中,延迟步骤31对应于大约3秒的等待时间。延迟步骤29、31二者之后均进行相同的启动信号输出步骤33,在启动信号输出步骤33中,控制装置17控制输出装置15,以输出启动信号,该启动信号表示报警装置11的报警功能的实际启动。报警装置11的用户可通过在固定器件23的关闭与在低充电状态下的相当长的启动信号之间的延迟而确认必须对能量源21进行充电或者更换。然而,如果不需要检查充电状态或应以不同的方式指示或响应低充电状态,也可省略具有相互替代的延迟步骤29、31和/或启动信号输出步骤33的判定步骤27。

控制装置17随后以监控模式35操作,该监控模式35符号化为虚线矩形,并且覆盖由矩形框住的步骤37、39、41。因而,在这方面,与报警装置的正常状态相对应的监控模式35必须首先通过固定器件23的关闭而启动。在监控模式35下,在检测步骤37中借助于检测装置13在每种情况下均检测报警装置11的当前位置变化。在这方面,该检测还可包括确定报警装置11的位置是否没有变化,使得对应于该位置变化的测量总计为零。

检测步骤37之后独自地进行判定步骤39,在判定步骤39中,检查检测到的位置变化是否在第一意义范围内。为了这个目的,将与位置变化相对应的测量以及控制装置17从检测装置13接收或可选地源自于检测装置13的测量与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小值进行比较,以及可选地还与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大值进行比较。例如,用于该比较的位置变化的测量是角度测量,以及例如,第一意义范围数量的最小值为约4°。第一意义范围可为向上无限的。然而,在本实施方式中,第一意义范围具有例如达到约12°的最大值。

如果位置变化在第一意义范围内(1),则控制装置17在判定步骤39之后进行预报警输出步骤41,在预报警输出步骤41中,控制装置17控制输出装置15以输出预报警,其中,预报警例如为具有大约3秒报警持续时间的报警声。相反,如果位置变化的测量值小于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小值(0),则控制装置17独自返回至检测步骤37。

在预报警输出步骤41之后执行检测步骤47,检测步骤47不与监控模式35相关联,而是与报警模式45相关联。因此,检测到的在第一意义范围内的位置变化在具有输出预报警的监控模式35中不会有结果,而是控制装置17转变为报警模式45,该报警模式45又符号化为虚线矩形,并且包括通过该矩形框住的步骤43、47、49、51。

报警模式45的检测步骤47大致对应于监控模式35的检测步骤37,因为在检测步骤47中同样借助于检测装置13检测位置变化,以及随后在判定步骤49中检查检测到的位置变化是否在具体的意义范围内。然而,在报警模式45中使用不同的意义范围进行比较,即,第二意义范围,第二意义范围可公认地通常与第一意义范围相同,但根据本实施方式,第二意义范围具有比第一意义范围更大的最小值,并且是向上无限的。第二意义范围的最小值例如达到约12°,并且与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大值相同。然而,这两个意义范围也可重叠。

如果在判定步骤49中判定在前面的检测步骤47中检测到的位置变化在第二意义范围内(2),则输出主报警输出步骤51,在主报警输出步骤51中,控制设备17控制输出装置15以输出主报警,其中,主报警例如为具有大约20秒报警持续时间的报警声。相反,如果检测到的位置变化不在第二意义范围内(0),则参照另外的判定步骤43判定是否继续具有检测步骤47的报警模式45或是否返回监控模式35中的判定步骤37。

在判定步骤43中为该目的进行检查,从最后输出报警信号起是否已超过预限定的持续时间,该持续时间例如达到大约5秒。另外,所述持续时间可取决于最后输出的报警信号的种类。如果持续时间已经过去(y),则控制设备17返回至检测步骤37,以及因而返回至监控模式35。然而,只要该时间段没有过去(n),则继续报警模式45,即,在检测步骤47中依次检测下一位置变化,并在判定步骤49中检查关于位置变化的意义。

通常,还可在报警模式45内,在另一点处设置判定步骤43,该另一点不同于图2中所示的点。即,例如,检查从最后输出报警信号起是否已经过预定的持续时间也可在检测步骤47与判定步骤49之间进行,因而报警装置11的作用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与图2中示出的不同的是,判定步骤43也可首先在检测步骤47之前在预报警输出步骤41之后执行和/或在主报警输出步骤51之后执行。

图2中示出的实施方式的另一变型也可由问题产生,其中,该问题为:不在第一以及范围内、而是在第二意义范围内,在判定步骤39中如何在监控模式35中响应检测到的位置变化;以及在第一个意义范围内、而不在第二个意义范围内,在判定步骤49中如何在报警模式45中响应检测到的位置变化。当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小值小于第二意义范围的最小值时,具体可发生第一种情况;如果第二意义范围完全有上限,则当第一意义范围的最大值小于第二意义范围的最大值时,具体可发生第二种情况。

这些变型之一在图2中由通过判定步骤39与主报警输出步骤51之间中断的箭头来表示。根据这种变型,当在判定步骤39中、在监测模式35中发现检测到的位置变化不在第一意义范围内、而是在第二意义范围内(2)时,直接执行报警模式45的主报警输出步骤51。

可替代地或附加地作为另一变型进行设置的是,当确定检测到的位置变化在第一意义范围内而不在第二意义范围内时,从在随后的报警模式45中的判定步骤49形成启动箭头。然后,该未示出的另一箭头或可导致主报警输出步骤51,如在位置变化的情况下与第二意义范围相关联;或可导致预报警输出步骤41;或以与图2所示的实施方式类似的方式,它可导致报警模式45启动,具体是导致判定步骤43启动,然而,其中然后,不同于既不在第一意义范围内也不在第二意义范围内的亚阈值的位置变化,在判定步骤43中考虑优选地重置预限定时间段,即,它不再与实际上的报警信号的输出有关,而是重新启动。

通过所示出的实施方式及其变型可减少相应的响亮且干扰的误报警。对于报警装置11的检测到的位置变化不会直接导致输出主报警,而总是首先输出预报警;或(根据图2中所画的中断的箭头所示的变型)只有当检测到的位置变化特别大时才直接触发主报警。在两种情况下,对检测到的位置变化的响应有利地比如果仅已提供单个阈值更有区别,在该阈值以上,每个位置变化均会导致相同的响亮且持久的主报警。具体地,对报警装置11的随意且轻微的和/或短暂的影响可仅导致与主报警相比较少干扰的预报警的输出,而不必随后触发主报警。因而,错误的报警明显地并不完全排除,但它们导致综合主报警的可能性降低。同时,虽然也是以最初减少的方式,但是通过预报警确保大致立即对可靠的可移动物体的可能的未授权影响做出可靠的响应。

附图标记的说明

11报警装置

13检测装置

15输出装置

17控制装置

19壳体

21能量源

23固定器件

25启动步骤

27判定步骤

29延迟步骤

31延迟步骤

33启动信号输出步骤

35监控模式

37检测步骤

39判定步骤

41预报警输出步骤

43判定步骤

45报警模式

47检测步骤

49判定步骤

51主报警输出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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