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辅助提示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8456290发布日期:2019-08-17 01:37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一种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辅助提示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交通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辅助提示方法。



背景技术:

如今多数行人交通信号采用与同方向直行机动车交通信号同步的方式,这不可避免地造成在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的行人与下一相位通行车辆之间的交通冲突。为解决此问题,现行做法大多采用行人清空信号,即行人交通信号末期采用“绿闪”交通信号或将绿灯时间较直行机动车交通信号提前结束。这两种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冲突,但仍存在不足。

“绿闪”仅意味着绿灯时间即将结束,但因信号灯色仍为绿色,几乎所有“绿闪”期间到达的行人仍会进入人行横道并过街,根本无法起到“提示行人是否可以过街和以什么速度过街”的作用。绿灯结束时间提前比设置“绿闪”行人信号效果好些,红灯使行人更明确自己已无通行权;但该方式没有考虑行人过街时个体步速的差异,步速慢的行人仍存在与下一相位通行车辆的交通冲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解决行人交通信号末期的过街行人与下一相位机动车之间存在交通冲突的问题,而提出了一种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辅助提示方法。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辅助提示方法,所述方法具体为:

在行人交通信号绿灯启亮时,位于行人交通信号灯杆上的提示装置在人行横道上投射绿光带,代表此时允许行人进入人行横道通行;

在行人交通信号绿灯末期时,提示装置以速度v从人行横道两端开始将投射的绿光带变为红光带,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看到人行横道两端绿光带变为红光带时,判断此时不允许行人进入人行横道通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需要控制步速跟上绿光带移动的速度,保证过街的安全;

在行人交通信号绿灯结束时,提示装置在人行横道上投射的绿光带全部变为红光带,提示装置关闭投射并复位;

在下一周期行人交通信号绿灯启亮时,重复上述过程。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一种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辅助提示方法,本发明利用设置在行人交通信号灯杆上的提示装置向人行横道上投射移动红绿光带,帮助判断在行人交通信号绿灯末期是否可以进入人行横道,而且,可以提示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需控制步速跟上绿光带移动的速度,这样就可以实现行人的安全过街,克服了行人交通信号末期的过街行人与下一相位机动车之间存在交通冲突的问题,避免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光带投射平面效果图;

图2是本发明的光带投射立面效果图;

图3是本发明的提示装置的正面图;

图4是本发明的提示装置的断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本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辅助提示方法,所述方法具体为:

在行人交通信号绿灯启亮时,位于行人交通信号灯杆上的提示装置在人行横道上投射绿光带,代表此时允许行人进入人行横道通行;并强调行人过街具有优先权,转向机动车需礼让行人;

在行人交通信号绿灯末期时,提示装置以速度v从人行横道两端开始将投射的绿光带变为红光带,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看到人行横道两端绿光带变为红光带时,判断此时不允许行人进入人行横道通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需要控制步速跟上绿光带移动的速度,保证过街的安全;

在行人交通信号绿灯结束时,提示装置在人行横道上投射的绿光带全部变为红光带,提示装置关闭投射并复位;

在下一周期行人交通信号绿灯启亮时,重复上述过程。

本实施方式的提示装置的结构包括绿灯光源、红灯光源和灯罩;

其中:灯罩上设有长方形的通光孔;绿灯光源和红灯光源均位于灯罩内部,且绿灯光源和红灯光源位于同一个旋转轴上,在旋转轴的带动下,绿灯光源和红灯光源发出的光通过灯罩上的通光孔投射在人行横道上;

将绿灯光源和红灯光源设置于同一个旋转轴上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绿光带到红光带的变化,在行人交通信号绿灯启亮时,绿灯光源发出的光通过通光孔投射在人行横道;从时刻t1开始,绿灯光源和红灯光源在旋转轴的带动下顺时针旋转,红光带逐渐替换绿光带,直至行人交通信号绿灯结束时刻,人行横道上全部为红光带;下一机动车相位开始,提示装置关闭投射并复位;准备下一周期行人交通信号的工作。

本实施方式设计一种行人交通信号末期在人行横道上投射移动红绿光柱的行人过街辅助提示装置,帮助行人判断是否可以过街和以什么速度过街,避免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行人与下一相位机动车的交通冲突,达到提高行人过街安全性的目的,避免存在安全隐患。

具体实施方式二:本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不同的是:所述行人交通信号的下一机动车相位的开始时刻为t2,则提示装置从时刻t1开始,将人行横道两端投射的绿光带变为红光带;

其中:l2代表人行横道的长度,单位是米,v代表行人平均步速,单位是米/秒。

具体实施方式三:本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二不同的是:所述时刻t1与t2之间的任一时刻ti,在时刻ti时提示装置内光源转动的角度θi为:

其中:l1代表提示装置距人行横道开始端的垂直距离,单位是米,h代表提示装置距地面的高度,单位为米。

具体实施方式四:本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三不同的是:所述时刻ti时,提示装置内光源转动的角速度ωi为:

时刻ti时光源转动角速度应为光源转动角度θi的导数;

式中:ωi代表在t1与t2之间的ti时刻光源转动角速度,单位是rad/s。

下面将结合附图举例进一步说明行人交通信号末期过街辅助提示方法。

1.在行人信号绿灯启亮时,提示装置在人行横道上投射绿光带,表示行人可以通行,同时也强调行人过街具有优先权,转向机动车需礼让行人。

2.如图1所示,在行人交通信号末期,提示装置以行人平均步速v从人行横道两端将投射的绿光带变为红光带。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看到地面绿光变红光时,可判断不能过街;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需控制步速跟上绿光带移动的速度方可保证过街的安全。

设t2时刻为下一机动车相位的开始时刻,则提示装置开始投射红光时刻t1:

式中:l2——如图2所示,人行横道的长度(m);

v——行人平均步速(m/s)。

若行人交通信号相位的下一相位开始时刻为8:00:30,人行横道长度为20m,行人平均步速取1m/s,则提示装置在8:00:10开始投射红光。

如图2所示,在t1与t2之间的ti时刻,提示装置光源转动的角度θi为:

式中:l1——如图2所示,提示装置距人行横道开始端的垂直距离(m);

v——行人平均步速(m/s);

h——如图2所示,提示装置距地面的高度(m)。

若提示装置距人行横道开始端的垂直距离为2m,提示装置距地面的高度为3m,则在提示装置开始投射红光时刻与行人信号相位的下一相位开始时刻之间的某一时刻,绿红光分界线和提示装置与人行横道开始端连线的夹角为如在8:00:20时刻,其夹角为42.27°。

如图3提示装置正面图所示,通光孔为适应提示装置可安放在不同的人行横道长度、宽度上,其孔大小可上下、左右调节。

如图4提示装置断面图所示,光源转动角速度应为光源转动角度θi的导数:

如在8:00:20,光源转动角速度为ωi=0.0196(rad/s)。

3.投射在人行横道上的光全变为红色时,提示装置关闭投射并复位。

4.在下一周期行人信号绿灯启亮时,重复上述步骤。

本发明的上述算例仅为详细地说明本发明的计算模型和计算流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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