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玻璃纤维绝缘套管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玻璃纤维绝缘套管是一种电工绝缘产品,主要用于电机电器行业,套在导线接头的外面进行绝缘保护。现在国内玻璃纤维套管普遍采用溶剂型的绝缘漆经加热烘焙的方法生产,其缺点有“两高一低”,即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绝缘材料既是电工产品具有先进技术指标的关键条件,也是电工产品能够长期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证。在现有的玻璃纤维绝缘套管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对涂覆树脂后的玻璃纤维绝缘套管进行固化操作比较复杂而且固化效果不好,影响玻璃纤维绝缘套管的绝缘等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问题,提供一种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的制备方法,该方法选用挤出生产的橡胶套管,在外部编织玻璃纤维后,涂覆有机硅树脂经烘焙处理而成,具有良好的介电性能、柔软性、阻燃性、耐温等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选取挤出的硅橡胶套管,在硅橡胶套管外编织有无碱玻璃纤维,形成无碱玻璃纤维软管;
S2、选取有机硅树脂、活性稀释剂、引发剂、助剂加入甲苯溶剂中混合搅拌形成涂料,其中质量份有机硅树脂70-75份、活性稀释剂20-30份、引发剂4-6份、助剂0.1-0.3份;
S3、将步骤S2中制得的涂料涂覆在S1中的玻璃纤维软管上,进行加热烘焙,制成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成品,进行检测、入库。
进一步地,所述S2中涂料中原料质量份有机硅树脂72份、活性稀释剂25份、引发剂5份、助剂0.2份。
进一步地,所述S2中硅树脂为甲基三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甲基苯基二氯硅烷中的一种以上。
进一步地,所述S2中的活性稀释剂为丙烯酸酯,所述丙烯酸酯的浓度为50%-70%。
进一步地,所述丙烯酸酯为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癸酯、丙烯酸异冰片酯单官能团活性稀释剂中的一种以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一种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的制备方法,该方法选用挤出生产的橡胶套管,在外部编织玻璃纤维后,涂覆有机硅树脂经烘焙处理而成,具有良好的介电性能、柔软性、阻燃性、耐温等级。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选取挤出的硅橡胶套管,在硅橡胶套管外编织有无碱玻璃纤维,形成无碱玻璃纤维软管;
S2、选取有机硅树脂、活性稀释剂、引发剂、助剂加入甲苯溶剂中混合搅拌形成涂料,其中质量份有机硅树脂70份、活性稀释剂30份、引发剂6份、助剂0.3份;硅树脂为甲基三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甲基苯基二氯硅烷中的一种以上;活性稀释剂为丙烯酸酯,丙烯酸酯的浓度为50%,丙烯酸酯为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癸酯、丙烯酸异冰片酯单官能团活性稀释剂中的一种以上;
S3、将步骤S2中制得的涂料涂覆在S1中的玻璃纤维软管上,进行加热烘焙,制成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成品,进行检测、入库。
实施例2
一种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选取挤出的硅橡胶套管,在硅橡胶套管外编织有无碱玻璃纤维,形成无碱玻璃纤维软管;
S2、选取有机硅树脂、活性稀释剂、引发剂、助剂加入甲苯溶剂中混合搅拌形成涂料,其中质量份有机硅树脂75份、活性稀释剂20份、引发剂4份、助剂0.1份;硅树脂为甲基三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甲基苯基二氯硅烷中的一种以上;活性稀释剂为丙烯酸酯,丙烯酸酯的浓度为70%,丙烯酸酯为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癸酯、丙烯酸异冰片酯单官能 团活性稀释剂中的一种以上;
S3、将步骤S2中制得的涂料涂覆在S1中的玻璃纤维软管上,进行加热烘焙,制成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成品,进行检测、入库。
实施例3
一种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选取挤出的硅橡胶套管,在硅橡胶套管外编织有无碱玻璃纤维,形成无碱玻璃纤维软管;
S2、选取有机硅树脂、活性稀释剂、引发剂、助剂加入甲苯溶剂中混合搅拌形成涂料,其中质量份有机硅树脂72份、活性稀释剂25份、引发剂5份、助剂0.2份;硅树脂为甲基三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甲基苯基二氯硅烷中的一种以上;活性稀释剂为丙烯酸酯,丙烯酸酯的浓度为60%,丙烯酸酯为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癸酯、丙烯酸异冰片酯单官能团活性稀释剂中的一种以上;
S3、将步骤S2中制得的涂料涂覆在S1中的玻璃纤维软管上,进行加热烘焙,制成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成品,进行检测、入库。
一种硅橡胶玻璃纤维软管的制备方法,该方法选用挤出生产的橡胶套管,在外部编织玻璃纤维后,涂覆有机硅树脂经烘焙处理而成,具有良好的介电性能、柔软性、阻燃性、耐温等级。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 非对本发明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