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光伏组件,尤其是涉及一种led太阳能光伏组件。
背景技术:
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通常安装在地域开阔,阳光充足的地带,在长期使用中难免落上树叶、尘土等遮挡物,在组件表面形成阴影。由于局部阴影的存在,组件中被遮蔽的电池单片成为负载消耗其他有光照的电池片产生的能量并发热,形成热斑。热斑效应严重的破坏太阳能光伏组件。为了解决热斑问题,光伏组件的每个电池串列应并联一个旁路二级管,以便更好保护并减少非正常状态下无效电池片数目。在电池片串列正常工作情况下,并联电池片串列两端的二极管反向截止,无电流经过;而当电池片串列中有个别电池无法正常工作时,二极管旁路导通,对串列进行旁路保护。
目前光伏组件的安装中通常将二极管放置在接线盒中,在实际使用中无法通过直观判断二级管状态,从而无法快速及时发现故障电池串,影响整个电站光伏发电功率和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led太阳能光伏组件。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led太阳能光伏组件,包括背板,设置在所述背板上的太阳能电池片、led发光粒及旁路二极管,覆盖在所述太阳能电池片、led发光粒及旁路二极管上的受光板,所述太阳能电池片设有多个,所述led发光粒与旁路二极管均设有两个,部分太阳能电池片、一个led发光粒通过导线串联连接成第一电池串,第一电池串与一个旁路二极管并联,余下太阳能电池片、另一个led发光粒通过另外一条导线串联连接成第二电池串,第二电池串与另一个旁路二极管并联,两个旁路二极管通过导线串联。
优选地,所述背板、旁路二极管、led发光粒、太阳能电池片、受光板通过封装粘接材料封装在一起形成封装结构。
优选地,所述第一电池串引出正极端子,所述第二电池串引出负极端子。
优选地,所述正极端子和负极端子连接外部系统,并为外部系统供电。
优选地,所述外部系统包括蓄电池、负载等。
优选地,所述第一电池串中连接有8片太阳能电池片。
优选地,所述第二电池串中连接有8片太阳能电池片。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的led太阳能光伏组件中,电池串无故障时与电池串串联的led发光粒点亮,并联的旁路二极管反向截止;电池串发生故障时旁路二极管正向导通,非正常工作电池串被短路,led发光粒熄灭,则判定该电池串故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led太阳能光伏组件结构简单,成本低廉,能快速准备鉴别出故障电池串,方便后期维护检修,可广泛使用。同时,在光伏建筑一体化中,还可以实现建筑夜间照明,达到美观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led太阳能光伏组件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led太阳能光伏组件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led太阳能光伏组件正常工作时的电路图;
图4是本发明led太阳能光伏组件部分电池片被遮蔽时的电路图。
图中标识说明:1、led发光粒,2、太阳能电池片,3、导线,4、受光板,5、旁路二极管,6、正极端子,7、负极端子,8、封装粘接材料,9、背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
一种led太阳能光伏组件,如图1、图2,包括背板9,设置在背板上的太阳能电池片2、led发光粒1及旁路二极管5,覆盖在太阳能电池片2、led发光粒1及旁路二极管5上的受光板4,背板9、旁路二极管5、led发光粒1、太阳能电池片2、受光板4通过封装粘接材料8封装在一起形成封装结构。太阳能电池片2设有多个,led发光粒1与旁路二极管5均设有两个,部分太阳能电池片2、一个led发光粒1通过导线4串联连接成第一电池串,第一电池串与一个旁路二极管5并联,余下太阳能电池片2、另一个led发光粒1通过另外一条导线4串联连接成第二电池串,第二电池串与另一个旁路二极管5并联,两个旁路二极管5通过导线串联。
第一电池串引出正极端子6,第二电池串引出负极端子7。正极端子6和负极端子7连接外部系统,并为外部系统供电。优选地,外部系统包括蓄电池、负载等。
本实施例中,第一电池串中连接有8片太阳能电池片2,第二电池串中连接有8片太阳能电池片2。
如图3所示,当电池片均正常工作时,两个旁路二极管5均反向截止不导通,两个led发光粒1均由太阳能电池片供电发光,显示电池片正常工作。
如图4电路所示,当其中某电池片被遮挡出现异常时,被遮蔽的电池片成为负载消耗其他有光照的太阳能电池所产生的部分能量,此时二极管反偏电压高于电池片最小电压,旁路二极管导通。此时非正常工作的电池串被短路,同时与此电池串串联的led发光粒1被短路熄灭,显示此电池串出现故障,便于进行及时检修。
本发明led太阳能光伏组件结构简单,成本低廉,能快速准备鉴别出故障电池串,方便后期维护检修,可广泛使用。同时,在光伏建筑一体化中,还可以实现建筑夜间照明,达到美观效果。
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发明。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发明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揭示,不脱离本发明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