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导体环保电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51664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保电缆领域,具体为一种超导体环保电缆。



背景技术:

近几年,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大力推行“节能減排、低碳环保”等产业政策,与之呼应的,住建部对特殊建筑物的安全、环保等要求愈来愈高,这里所述的特殊建筑物,主要指民居建筑群、商业大厦、工业区、大型场馆、娱乐场所、矿井等重要场所,在这些特殊建筑物当中,电线电缆用于连接各配套的电气设备,占据着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然而,在这些特殊建筑物中,所使用的电线电缆产品的结构都是通过金属铜管填充氧化镁材料而形成,但是,由于氧化镁加工繁琐、利用空间狭窄,导致其价格多年居高不下,从而使得电缆成品成本增加,产品利相大为減少,而且,铜管作为电线电缆的金属护套,在大长度的情况下难以弯曲、敷设施工困难,也提高了利用成本,另外,采用铜管填充氧化镁材料,所制得的电线电缆自身密度重量较大,在配套高层建筑时非常不方便安装,而且其中的导电线芯在通电运行时还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以及烟雾等有害物质。在现电网系统中,有多达15%的能量在电力输送环节就被损耗,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全自动塑钢植齿的节能电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全自动塑钢植齿的节能电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超导体环保电缆,包括电缆本体,所述电缆本体外表层设有聚烯烃护套,所述聚烯烃护套内腔设有包带,所述包带内腔设有绝缘管,所述有包带内腔壁绝缘管缝隙之间设有填充层,所述绝缘管内腔中部固定安装有第一金属氢导电体,所述第一金属氢导电体外侧环绕固定安装有第二金属氢导电体。

优选的,所述绝缘管数量为3根。

优选的,所述第二金属氢导电体数量最少为6根,且呈环形阵列包裹于第一金属氢导电体。

优选的,所述填充层具体为:有机硅玻璃粉金云母填充层。

优选的,所述包带具体为有机硅玻璃粉云母包带。

优选的,所述聚烯烃护套具体为高分子磷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

优选的,绝缘管具体为高分子磷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绝缘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超导体环保电缆,通过设有聚烯烃护套结构,使得电缆主体不会产生有害的卤素气体和腐蚀性气体;通过设有包带和填充层结构,使得电缆主体具有较高的阻燃耐火性能;通过设有绝缘管结构,可以有效保护电流外泄,且通电时不会产生有害的卤素气体和腐蚀性气体,不会对土壤生态环境和人们生活产生危害;通过设有第一金属氢导电体和第二金属氢导电体结构,可以减小电力输送环节的损耗,节能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图中:1电缆主体、2聚烯烃护套、3包带、4绝缘管、5填充层、6第一金属氢导电体、7第二金属氢导电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超导体环保电缆,包括电缆本体1,电缆本体1为整个主体。所述电缆本体1外表层设有聚烯烃护套2,所述聚烯烃护套2具体为高分子磷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聚烯烃护套2材料为:高分子磷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合成材料。使得电缆主体1不会产生有害的卤素气体和腐蚀性气体。所述聚烯烃护套2内腔设有包带3,所述包带3具体为有机硅玻璃粉云母包带。有机硅玻璃粉云母包带使得电缆主体具有较高的阻燃耐火性能。所述包带3内腔设有绝缘管4,绝缘管4具体为高分子磷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绝缘管。可以有效保护电流外泄,且通电时不会产生有害的卤素气体和腐蚀性气体,不会对土壤生态环境和人们生活产生危害。所述绝缘管4数量为3根。分别为:地线、火线和零线。所述绝缘管4内腔中部固定安装有第一金属氢导电体6,所述第二金属氢导电体7数量最少为6根,且呈环形阵列包裹于第一金属氢导电体6。所述第一金属氢导电体6外侧环绕固定安装有第二金属氢导电体7。金属氢导电体6导电能力强,可以减少电力输送环节的耗能。

工作原理:先把6根第二金属氢导电体7环绕第一金属氢导电体6,再用绝缘管4包住6根第二金属氢导电体7和第一金属氢导电体6。金属氢导电体6导电能力强,可以减少电力输送环节的耗能。同样的绝缘管4、第二金属氢导电体7和第一金属氢导电体6设有三根,呈三角形排列。分别为:地线、火线和零线。外圈包有包带3,包带可以阻燃防漏电。包带3内腔与绝缘管4的缝隙之间有填充层5,包带3和填充层5均为:有机硅玻璃粉云母材料。可以有效阻燃和耐火。包带3外圈包有聚烯烃护套2。聚烯烃护套2具体为:高分子磷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合成材料。使得电缆主体不会产生有害的卤素气体和腐蚀性气体。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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