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太阳能电池正面栅线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59832发布日期:2018-07-04 06:28阅读:565来源:国知局
一种太阳能电池正面栅线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太阳能电池生产工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太阳能电池正面栅线结构。



背景技术:

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是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太阳能光伏发电因其清洁、安全、便利、高效等特点,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太阳能电池的制造成本和效率提升是推动太阳能电池发展的重要动力。其中银浆的成本占据着太阳能电池的制造成本的很大一部分。单纯降低电池银浆的使用量,会导致拉力的下降,为了在降低银浆使用量的同时保持拉力的不变,需要改变太阳能电池的正面主栅线图形。所述主栅线的形状决定了太阳电池受光面有效受光面积的大小以及正面电极浆料用量的多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太阳能电池正面栅线结构,以降低浆料用量的同时保持电极拉力(附着力)不变,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光电转换效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太阳能电池正面栅线结构,包括若干副栅线以及若干主栅线,若干副栅线之间相互平行,若干主栅线之间相互平行,且主栅线与副栅线之间相互垂直,其中,每条主栅线均包括:平行设置的第一细栅线、第二细栅线,所述第一细栅线及所述第二细栅线垂直于所述副栅线;在所述第一细栅线与所述第二细栅线之间沿长度方向排布有n条米字型细栅线,所述n条米字型细栅线等间距分布。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细栅线以及所述第二细栅线的线宽相等,且所述第一细栅线以及所述第二细栅线的线宽大于米字型细栅线的线宽。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细栅线以及所述第二细栅线的线宽为10-500u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n条米字型细栅线的大小一致,形状相同。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每条米字型细栅线的线宽为10-200u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每条米字型细栅线的上下高度为20-2000u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每条米字型细栅线的左右宽度为20-1000um。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以上技术方案,使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以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太阳能电池正面栅线结构,通过将主栅线设置成包括第一细栅线、第二细栅线以及在第一栅线与第二细栅线之间沿长度方向排布的n条米字型细栅线;由于将单一宽度的主栅线改成了多个细栅线共同实现原有主栅线的作用,大大减小了主栅线的面积,从而降低了浆料的使用量以及对太阳能电池受光面积的遮挡,降低了生产成本并提高了光电转换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太阳能电池的主栅线结构的示意图;

图2图1的局部放大图。

符号说明:

1-太阳能硅片,2-副栅线,3-主栅线,4-第一细栅线,5-第二细栅线,6-米字型细栅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太阳能电池正面栅线结构作进一步详细说明。根据下面说明和权利要求书,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将更清楚。需说明的是,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请参考图1及图2,如图1及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太阳能电池正面栅线结构,包括设置在太阳能硅片1上的若干副栅线2以及若干主栅线3,若干副栅线2之间相互平行,若干主栅线3之间相互平行,且主栅线3与副栅线2之间相互垂直,其中,每条主栅线3均包括:平行设置的第一细栅线4、第二细栅线5,所述第一细栅线4及所述第二细栅线5垂直于所述副栅线2;在所述第一细栅线4与所述第二细栅线5之间沿长度方向排布有n条米字型细栅线6,所述n条米字型细栅线6等间距分布。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太阳能电池正面栅线结构,通过将主栅线设置成包括第一细栅线、第二细栅线以及在第一栅线与第二细栅线之间沿长度方向排布的n条米字型细栅线;由于将单一宽度的主栅线改成了多个细栅线共同实现原有主栅线的作用,大大减小了主栅线的面积,从而降低了浆料的使用量以及对太阳能电池受光面积的遮挡,降低了生产成本并提高了光电转换效率。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细栅线4以及所述第二细栅线5的线宽相等,且所述第一细栅线4以及所述第二细栅线5的线宽大于米字型细栅线6的线宽。具体地,所述第一细栅线4以及所述第二细栅线5的线宽为10-500um,例如可以为100um。所述n条米字型细栅线6的大小一致,形状相同。具体地,每条米字型细栅线6的线宽为10-200um,例如可以为30um。每条米字型细栅线6的上下高度为20-2000um,例如可以为1500um。每条米字型细栅线6的左右宽度为20-1000um,例如可以为800um。

上述描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任何限定,本实用新型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上述揭示内容做的任何变更、修饰,均属于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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