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组合式陶瓷超级电容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45099发布日期:2018-07-27 22:26阅读:32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容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组合式陶瓷超级电容器。



背景技术:

电容器通常简称其为电容,顾名思义,是‘装电的容器’,是一种容纳电荷的器件。电容是电子设备中大量使用的电子元件之一,广泛应用于电路中的隔直通交,耦合,旁路,滤波,调谐回路,能量转换,控制等方面。电容器是由壳体、电容器芯子、引线端子、浸渍剂和接地螺柱组成。需要在壳体内安装两个或多个电容器的时候,就需要更多的安装空间,两个或多个电容器安装在一起时,不仅会产生电磁干扰,而且多个电容器同时工作时,温度很高,热量不能及时散发出去就会影响电容器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组合式陶瓷超级电容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组合式陶瓷超级电容器,包括上端子盖、下端子盖、外壳、散热装置和芯子,所述散热装置设置在外壳内部,在所述散热装置与外壳间设置有芯子,所述外壳顶端固定安装有上端子盖,底端固定安装有下端子盖,所述上端子盖和下端子盖均为矩形板状结构,所述上端子盖上还安装有第一接线端子和第二接线端子,所述第一接线端子和第二接线端子对称设置,且在上端子盖上端面的第一接线端子和第二接线端子底端均固定安装有固定座。

优选的,所述散热装置包括支架和散热板,所述支架为上端开口的中空四棱柱型管,所述支架内部固定安装有散热板,所述散热板在支架内部安装有多组,且等距设置。

优选的,在所述上端子盖和下端子盖的侧边上均设置有两组燕尾凸台。

优选的,两组所述燕尾凸台设置在相邻两侧边上,在两组所述燕尾凸台相对的侧边上均开设有燕尾凹槽。

优选的,所述燕尾凸台和燕尾凹槽相适配,多个电容器通过对应上端子盖及下端子盖上的燕尾凸台、燕尾凹槽配合,构成组合式电容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新型组合式陶瓷超级电容器,在芯子和外壳间设置散热装置,能够在电容器工作时进行散热,及时将电容元件产生的热量散发出去,延长电容器的使用寿命,通过燕尾凸台及燕尾凹槽的设计,使得电容器间方便拆装,且连接牢固,该新型组合式陶瓷超级电容器,结构设计合理,拆装方便,可以普遍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散热装置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接线端子、2固定座、3外壳、4下端子盖、5燕尾凸台、6散热装置、7第二接线端子、8燕尾凹槽、9散热板、10支架、11上端子盖、12芯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新型组合式陶瓷超级电容器,包括上端子盖11、下端子盖4、外壳3、散热装置6和芯子12,所述散热装置6设置在外壳3内部,在所述散热装置6与外壳3间设置有芯子12,所述外壳3顶端固定安装有上端子盖11,底端固定安装有下端子盖4,所述上端子盖11和下端子盖4均为矩形板状结构,所述上端子盖11上还安装有第一接线端子1和第二接线端子7,所述第一接线端子1和第二接线端子7对称设置,且在上端子盖11上端面的第一接线端子1和第二接线端子7底端均固定安装有固定座2。

具体的,所述散热装置6包括支架10和散热板9,所述支架10为上端开口的中空四棱柱型管,所述支架10内部固定安装有散热板9,所述散热板9在支架10内部安装有多组,且等距设置。

具体的,在所述上端子盖11和下端子盖4的侧边上均设置有两组燕尾凸台5,两组所述燕尾凸台5设置在相邻两侧边上,在两组所述燕尾凸台5相对的侧边上均开设有燕尾凹槽8。

具体的,所述燕尾凸台5和燕尾凹槽8相适配,多个电容器通过对应上端子盖11及下端子盖4上的燕尾凸台5、燕尾凹槽8配合,构成组合式电容器。

具体的,该新型组合式陶瓷超级电容器,在进行拼装使用时,通过燕尾凸台5和燕尾凹槽8将多组电容器进行拼装,构成组合式电容器,以增大其容量,同时在电容器工作时,芯子12和外壳3间设置的散热装置6能够进行散热,及时将电容元件产生的热量散发出去,延长电容器的使用寿命,该新型组合式陶瓷超级电容器,结构设计合理,拆装方便,可以普遍推广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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