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电池箱快速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68530发布日期:2018-11-16 23:19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储能电池箱快速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电池技术的发展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迅速普及,光伏储能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相对于便携式储能系统,分布式储能系统的最大问题就是储能电池组安装起来很不方便,很多时候,受场约束的位置限制,用传统的连接方式,拆卸工具无法直接拆卸,我们需要将储能分系统先拆卸然后才能进行模块维护,然后再安装回去,目前市场上的储能系统单元拆卸都比较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拆卸和安装方便的储能电池箱快速安装结构。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储能电池箱快速安装结构,包括:

箱体,所述箱体内具有用于放置储能电池的电池腔体;

隔板,安装在箱体的内壁上并且与箱体的内壁之间形成活动腔,所述隔板上开设有通孔;

插头,与复位弹簧的第一端连接,复位弹簧的第二端连接在箱体的内壁上;插头的外端具有插头斜面;

推板,底部具有朝向插头斜面的推板斜面,所述推板能够在动力装置的驱动下在活动腔中上下移动进而驱动插头在通孔中左右移动。

优选地,所述插头的底面上具有凸板,复位弹簧的第一端连接在凸板上。

优选地,所述插头与凸板一体成型。

优选地,所述动力装置为丝杆机构。

优选地,还包括对推板进行限位的限位块。

优选地,所述隔板通过水平板安装到箱体的内壁上。

优选地,所述隔板与水平板一体成型。

优选地,所述水平板距离箱体的底部20厘米-40厘米。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储能电池放置到电池腔体中后,控制推板向下移动,推板推动插头向右移动与储能电池连接;当需要取出储能电池时,控制推板向上移动,插头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向左移动,与储能电池脱离,然后即可取出储能电池,拆卸和安装储能电池快速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储能电池箱快速安装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储能电池箱快速安装结构包括箱体10、隔板20、插头40和推板60,箱体10内具有用于放置储能电池的电池腔体11。隔板20安装在箱体10的内壁上并且与箱体10的内壁之间形成活动腔30,隔板20上开设有通孔24。插头40与复位弹簧50的第一端连接,复位弹簧50的第二端连接在箱体10的内壁上。插头40的外端具有插头斜面44。推板60底部具有朝向插头斜面44的推板斜面62,推板60能够在动力装置的驱动下在活动腔30中上下移动进而驱动插头40在通孔24中左右移动。动力装置为丝杆机构。

优选地,插头40的底面上具有凸板42,复位弹簧50的第一端连接在凸板42上。插头40与凸板42一体成型。

优选地,本实施例的储能电池箱快速安装结构还包括对推板60进行限位的限位块70。

优选地,隔板20通过水平板22安装到箱体10的内壁上。隔板20与水平板22一体成型。

优选地,水平板22距离箱体10的底部20厘米-40厘米。

本实施例的储能电池箱快速安装结构的优点在于:储能电池放置到电池腔体11中后,控制推板60向下移动,推板60推动插头40向右移动与储能电池连接;当需要取出储能电池时,控制推板60向上移动,插头40在复位弹簧50的作用下向左移动,与储能电池脱离,然后即可取出储能电池,拆卸和安装储能电池快速方便。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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