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托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35950发布日期:2019-02-12 21:05阅读:405来源:国知局
电池托盘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碰撞吸能的电池托盘。



背景技术: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发展,新能源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也逐渐增多。蓄电池是汽车启动、正常运转及碰撞事故发生后车门正常开启的重要部件,其布置在机舱内,占据一定的变形空间。由于新能源汽车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提高,传统的电池托盘结构以轻量化为主,其无法承担碰撞时吸收能量的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目前传统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电池托盘,其结构设计合理、紧凑且结构轻量化,可以承担电池碰撞时吸能的作用。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池托盘,包括底盘及套设在所述底盘上的框架,所述底盘包括底板及侧壁,所述侧壁背向所述底板的一侧延伸有安装部,所述安装部通过螺栓与所述框架连接;所述框架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框体、第二框体、第三框体及第四框体,所述第二框体、第四框体分别嵌于所述第一框体的两端部内,所述第三框体的两端部分别嵌于所述第二框体、第四框体内;所述第一框体内腔设有横向肋条及纵向肋条。

上述的电池托盘通过设有底盘及框架,框架为组合式结构,使框架既紧凑又具有结构轻量化,框架的各框体的结构即可实心或者空心设置的防碰撞吸能的结构,又可设置成其他防碰撞吸能的结构,使电池托盘整体能成为车身碰撞吸能结构的一部分,加强整车碰撞性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横向肋条的两端部分别与所述第一框体的相对侧面连接,所述纵向肋条的两端部分别与所述横向肋条、第一框体的底面连接;所述横向肋条、纵向肋条分别将所述第一框体的内部分隔成第一腔室、第二腔室及第三腔室。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腔室内填充有所述第一填充物及第二填充物,所述第一填充物位于所述第二填充物的上方;所述第二腔室为中空状设置;所述第三腔室内填充有第三填充物。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框体的内部结构与所述第一框体的内部结构相同。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框体内腔设有第一筋条、第二筋条及第三筋条,所述第一筋条的两端部分别与所述第二框体的顶面及侧面连接,所述第二筋条的两端部分别与所述第二框体的相对侧面连接,所述第一筋条与所述第二筋条呈交错设置,所述第三筋条的两端部分别与所述第二筋条的端部、第二框体的底面连接;所述第一筋条、第二筋条、第三筋条分别将所述第二框体的内腔分隔成若干空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框体的外壁设有若干第一安装座,各所述第一安装座呈等间隔排列设置;所述第四框体的外壁设有若干第二安装座,各所述第二安装座呈等间隔排列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底板上设有第一横向杆及位于所述第一横向杆两侧的第二横向杆,所述底板的中部设有若干第一纵向块,所述侧壁朝向所述底板的一侧设有若干第二纵向块,所述第一纵向块、第二纵向块、第一横向杆、第二横向杆之间与所述侧壁形成若干安装区域。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横向杆、第一纵向块、第二纵向块均呈中空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侧壁的一端上安装有调节杆,所述调节杆穿设于所述侧壁与所述框架抵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框架背向所述底盘的一侧面设有倾斜面,所述倾斜面与所述框架的顶面所形成的角度为钝角。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电池托盘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电池托盘的分解图;

图3为图2所示的A-A处的截面图;

图4为图2所示的B-B处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电池托盘100,用于安装在一新能源汽车内,新能源汽车包括电池模组。该电池托盘100包括底盘10及套设在底盘10上的框架20;底盘10用于固定电池模组,避免电池模组与托盘发生碰撞响声;框架20用于装配到汽车车身内,框架20配合底盘10以承担着电池碰撞吸能的作用。

请再次参阅图2和图3,底盘10大致呈长方状设置,底盘10包括底板11及侧壁12,底板11与侧壁12围成一容置腔以用于容置电池模组,底板11上设有第一横向杆111及位于第一横向杆111两侧的第二横向杆112,第二横向杆112呈中空设置;底板11的中部设有呈间隔排列设置的若干第一纵向块113,第一纵向块113呈中空设置;侧壁12朝向底板11的一侧设有呈间隔排列设置的若干第二纵向块114,第二纵向块114呈中空设置;第一纵向块113、第二纵向块114、第一横向杆111、第二横向杆112之间与侧壁12形成若干安装区域,安装区域用于安装电池模组,以便于分段固定电池模组。

侧壁12背向底板11的一侧向外延伸有安装部120,安装部120通过螺栓与框架20连接。在其中一实施例中,侧壁12的一端上安装有调节杆121,调节穿设于侧壁12与框架20抵接,调节杆121的数量为两个,调节杆121用于固定底盘10与框架20的连接。在另一实施例中,侧壁12的高度低于框架20的高度,避免电池模组与框架20发生碰撞。

请再次参阅图2至图4,框架20套设在底盘10上,框架20背向底盘10的一侧面设有倾斜面29,以减少框架20与汽车车身的接触面积;在其中一实施例中,倾斜面29与框架20的顶面所形成的角度为钝角。具体的,框架20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框体21、第二框体22、第三框体23及第四框体24,第二框体22、第四框体24分别嵌于第一框体21的两端部内,第三框体23的两端部分别嵌于第二框体22、第四框体24内,使框架20更加稳固。

请再次参阅图3,为第一框体21的A-A处截面图,第一框体21内腔设有横向肋条210及纵向肋条211,横向肋条210的两端部分别与第一框体21的相对侧面连接,横向肋条210位于第一框体21的倾斜面29的下方且与纵向肋条211在第一框体21内腔形成T形设置,纵向肋条211的两端部分别与横向肋条210、第一框体21的底面连接;横向肋条210、纵向肋条211分别将第一框体21的内部分隔成第一腔室212、第二腔室213及第三腔室214。具体的,第一腔室212由横向肋条210与第一框体21的顶面、侧面、倾斜面29所围成,第一腔室212内填充有第一填充物及第二填充物,第一填充物位于第二填充物的上方。第二腔室213由横向肋条210与纵向肋条211、第一框体21的底面、侧面所围成,第二腔室213位于第一框体21远离底盘10的一侧,第二腔室213为中空状设置。第三腔室214由横向肋条210与纵向肋条211、第一框体21的底面、侧面所围成,第三腔室214位于第一框体21靠近底盘10的一侧,第三腔室214内填充有第三填充物,以使第一框体21具有较高的能量密度,承担碰撞时吸收能量的作用。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横向肋条210的宽度大于第一框体21的顶面的宽度。在另一实施例中,第三框体23的内部结构与第一框体21的内部结构相同。

该填充物的材料为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具体的,填充物的材料为金属、木粉、纤维、陶瓷粉、塑胶中的一种或者几种组合。在其中一实施例中,第一填充物、第二填充物、第三填充物均与第一框体21的内壁具有间隙,使第一框体21具有轻量化设置。

请再次参阅图4,为第二框体22的B-B处截面图,第二框体22内腔设有第一筋条221、第二筋条222及第三筋条223,第一筋条221、第二筋条222、第三筋条223分别将第二框体22的内腔分隔成若干空腔,以使第二框体22既具有轻量化结构设置,又具有较高的能量密度,承担碰撞时吸收能量的作用。具体的,第一筋条221的两端部分别与第二框体22的顶面及侧面连接,第二筋条222的两端部分别与第二框体22的倾斜面29及侧面连接,第一筋条221与第二筋条222呈交错设置,第三筋条223的两端部分别与第二筋条222的端部、第二框体22的底面连接。在其中一实施例中,第四框体24的内部结构与第二框体22的内部结构相同。

在另一实施例中,第二框体22的外壁设有若干第一安装座224,各第一安装座224呈等间隔排列设置;第四框体24的外壁设有若干第二安装座225,各第二安装座225呈等间隔排列设置。进一步的,第一安装座224与第二安装座225的位置关系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交错设置,通过第一安装座224与第二安装座225的位置设置,使框架20安装在汽车车身上更加稳固。

上述的电池托盘100通过设有底盘10及框架20,框架20为组合式结构,使框架20既紧凑又具有结构轻量化,框架20的各框体的结构即可实心或者空心设置的防碰撞吸能的结构,又可设置成其他防碰撞吸能的结构,使电池托盘100整体能成为车身碰撞吸能结构的一部分,加强整车碰撞性能。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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