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水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06455发布日期:2019-05-07 20:45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水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接器,特别涉及一种防水连接器。



背景技术:

连接器是我们电子工程技术人员经常接触的一种部件。它的作用非常单纯:在电路内被阻断处或孤立不通的电路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从而使电流流通,使电路实现预定的功能。

现有连接器的密封效果差,只要线缆发生晃动就会导致进水,影响安全性和使用寿命。因此,我们提出一种防水连接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水连接器,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防水连接器,包括左连接端和右连接端,所述左连接端右侧中部水平向右开设有插接槽口,所述左连接端左侧中部与插接槽口水平连通开设有穿线孔,所述插接槽口的侧壁开设有紧固螺纹,所述左连接端右侧外围开设有弧形槽,所述右连接端左侧中部垂直固定连接有与紧固螺纹相适配的螺纹管,位于螺纹管内腔的右连接端上垂直固定连接有挤压管,所述右连接端左侧外围固定连接有与弧形槽相适配的密封圆胶条,所述穿线孔内贯穿连接有线缆。

进一步的,所述挤压管左端内壁固定连接有挤压凸环,所述挤压凸环左侧与密封垫右侧挤压贴合。

进一步的,所述线缆上固定连接有密封垫,所述密封垫与插接槽口贴合。

进一步的,所述右连接端上套接有第一密封圈垫,所述挤压管左端固定粘接有第二密封圈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防水连接器,通过在位于螺纹管内腔的右连接端上垂直固定连接有挤压管,并且挤压管左端内壁固定连接有挤压凸环,挤压凸环左侧与密封垫右侧挤压贴合,通过左连接端与右连接端插接后挤压管即可对密封垫挤压提高密封效果。

2.本实用新型的防水连接器,由于在左连接端右侧外围开设有弧形槽,右连接端左侧外围固定连接有与弧形槽相适配的密封圆胶条,便于进一步进行提高左连接端和右连接端密封性。

3.本实用新型的防水连接器,由于在右连接端上套接有第一密封圈垫,挤压管左端固定粘接有第二密封圈垫,再次充分的保证了左连接端和右连接端密封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防水连接器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防水连接器的右连接端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左连接端;2、紧固螺纹;3、弧形槽;4、密封圆胶条;5、螺纹管;6、挤压管;7、挤压凸环;8、插接槽口;9、密封垫;10、线缆;11、穿线孔;12、右连接端;13、第一密封圈垫;14、第二密封圈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防水连接器,包括左连接端1和右连接端12,所述左连接端1右侧中部水平向右开设有插接槽口8,所述左连接端1左侧中部与插接槽口8水平连通开设有穿线孔11,所述插接槽口8的侧壁开设有紧固螺纹2,所述左连接端1右侧外围开设有弧形槽3,所述右连接端12左侧中部垂直固定连接有与紧固螺纹2相适配的螺纹管5,位于螺纹管5内腔的右连接端12上垂直固定连接有挤压管6,所述右连接端12左侧外围固定连接有与弧形槽3相适配的密封圆胶条4,所述穿线孔11内贯穿连接有线缆10。

本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2所示在左连接端1右侧外围开设有弧形槽3,右连接端12左侧外围固定连接有与弧形槽3相适配的密封圆胶条4,便于进一步进行提高左连接端1和右连接端12密封性。

其中,所述挤压管6左端内壁固定连接有挤压凸环7,所述挤压凸环7左侧与密封垫9右侧挤压贴合。

本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2所示通过在位于螺纹管5内腔的右连接端12上垂直固定连接有挤压管6,并且挤压管6左端内壁固定连接有挤压凸环7,挤压凸环7左侧与密封垫9右侧挤压贴合,通过左连接端1与右连接端12插接后挤压管6即可对密封垫9挤压提高密封效果。

其中,所述线缆10上固定连接有密封垫9,所述密封垫9与插接槽口8贴合。

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保证线缆的密封性。

其中,所述右连接端12上套接有第一密封圈垫13,所述挤压管6左端固定粘接有第二密封圈垫14。

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再次充分的保证了左连接端1和右连接端12连接密封性。

工作原理:使用时,在左连接端1与右连接端12进行连接,将右连接端12的螺纹管5与左连接端1的插接槽口8内的紧固螺纹2配合连接,此时挤压管6通过其端部挤压凸环7对密封垫9进行紧密贴合在左连接端1内,从而对穿线孔11进行密封防水,并且随着左连接端1与右连接端12的连接,从而使得密封圆胶条4与弧形槽3贴合密封。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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