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21909发布日期:2019-08-13 20:43阅读:151来源:国知局
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属于漆包线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漆包线是绕组线的一个主要品种,由导体和绝缘层两部组成,裸线经退火软化后,再经过多次涂漆,烘焙而成。聚酯漆包线是漆包线中的一种,利用聚酯漆包线连接线路时,受外力拉扯焊接位置易脱落,抗拉效果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抗拉效果好,焊接位置脱落概率低,绝缘性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包括聚酯漆包线,所述聚酯漆包线外表面包裹绝缘层一,所述绝缘层一外表面包裹细钢丝层,所述细钢丝层外表面包裹绝缘层二,所述聚酯漆包线上端设置圆环一,且聚酯漆包线下端设置圆环二,所述圆环一上端面内侧开设弧形槽一,且圆环一上端面外侧开设圆孔一,所述圆环二下端面内侧开设弧形槽二,且圆环二下端面外侧开设圆孔二,所述细钢丝层上端缠绕在弧形槽一内,且细钢丝层下端缠绕在弧形槽二内。

进一步地,所述弧形槽一和弧形槽二均开设有三组,三组所述弧形槽一呈环形等距开设在圆环一上端面,三组所述弧形槽二呈环形等距开设在圆环二下端面。

进一步地,所述圆环一和圆环二均开设四组,四组所述圆环一呈环形等距开设在圆环一上端面,四组所述圆环二呈环形等距开设在圆环二下端面。

进一步地,所述圆环一和圆环二规格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聚酯漆包线上端和下端均焊接金属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因本实用新型添加了细钢丝层、圆环一、圆环二、弧形槽一、圆孔一、弧形槽二以及圆孔二,该设计通过弧形槽一和弧形槽二将细钢丝层分别缠绕在圆环一和圆环二上,并利用圆孔一和圆孔二将圆环一和圆环二固定在焊接位置周围,达到抗拉拽的目的,降低聚酯漆包线焊接位置脱落的概率,提高聚酯漆包线焊接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中A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中B处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中圆环一的立体图;

图中:1-聚酯漆包线、2-圆环一、3-绝缘层一、4-细钢丝层、5-绝缘层二、6-圆环二、7-弧形槽一、8-圆孔一、9-弧形槽二、10-圆孔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抗拉性强的聚酯漆包铜圆线,包括聚酯漆包线1,聚酯漆包线1外表面包裹绝缘层一3,绝缘层一3外表面包裹细钢丝层4,细钢丝层4外表面包裹绝缘层二5,绝缘层一3和绝缘层二5共同起到绝缘作用,聚酯漆包线1上端设置圆环一2,且聚酯漆包线1下端设置圆环二6,圆环一2上端面内侧开设弧形槽一7,且圆环一2上端面外侧开设圆孔一8,圆环二6下端面内侧开设弧形槽二9,且圆环二6下端面外侧开设圆孔二10,细钢丝层4上端缠绕在弧形槽一7内,且细钢丝层4下端缠绕在弧形槽二9内,将细钢丝层4上端缠绕在弧形槽一7内,从而完成细钢丝层4与圆环一2的固定连接,将细钢丝层4下端缠绕在弧形槽二9内,从而完成细钢丝层4与圆环二6的固定连接,当聚酯漆包线1两端均焊接完毕后,向圆孔一8内安插螺钉将圆环一2固定在聚酯漆包线1一端焊接位置的周围,向圆环二6内安插螺钉将圆环二6固定在聚酯漆包线1另一端焊接位置的周围,当外力拉扯聚酯漆包线1时,聚酯漆包线1将拉力通过细钢丝层4传递至圆环一2和圆环二6上,以此提高聚酯漆包线1的抗拉效果。

弧形槽一7和弧形槽二9均开设有三组,三组弧形槽一7呈环形等距开设在圆环一2上端面,三组弧形槽二9呈环形等距开设在圆环二6下端面,三组弧形槽一7和弧形槽二9的设计便于细钢丝层4与圆环一2和圆环二6的缠绕连接。

圆环一2和圆环二6均开设四组,四组圆环一2呈环形等距开设在圆环一2上端面,四组圆环二6呈环形等距开设在圆环二6下端面,四组圆环一2和圆环二6的便于圆环一2和圆环二6的安装。

圆环一2和圆环二6规格相同,规格相同实现零件的通用。

聚酯漆包线1上端和下端均焊接金属环,金属环的设计便于聚酯漆包线1上端和下端的焊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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