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断路器的极联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41457发布日期:2019-08-03 16:16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断路器的极联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断路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断路器的极联结构,提高了断路器的散热能力,显著降低断路器温升。



背景技术:

随着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对低压电器元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光伏电源直流系统中,低压电器的额定工作电压甚至高达DC1500V。采用多断点串联的方法,可以提高断路器的分断性能。目前常见的方法是使用导线在断路器内部或利用连接排在断路器外部将极与极进行串接,但使用上述技术的前提是断路器相间距较大,散热条件好,对于相间距较小且额定电流较高的断路器来说此种连接方式在断路器满负荷运行时,断路器本身的温升会急剧上升,降低断路器的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上述现有的断路器在小体积大额定电流时极联结构容易导致温升过高的技术难题,提供一种断路器的极联结构,增加极间连接排的散热面积,改善散热条件,降低断路器的温升。

技术方案

为了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断路器的极联结构,包括基座,设置在基座内的若干组断开单元,所述基座外部设有与所述若干组断开单元对应连接的若干外接母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组断开单元中的至少两个断开单元对应的外接母线在基座外部使用连接排组进行连接,所述连接排组内相邻的两块连接排之间设置垫块。

进一步,所述连接排组包括若干连接排,所述连接排上设有散热槽,所述散热槽的截面形状为U型或V型。

进一步,所述连接排的数量≥3个。

进一步,所述至少两个断开单元为同一排断开单元或上下两排错开相对应的断开单元。

进一步,所述至少两个断开单元为同一排断开单元时对应的外接母线的内侧或/和外侧用连接排连接。

进一步,所述至少两个断开单元为上下两排错开相对应的断开单元时对应的外接母线同侧用连接排连接。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断路器的极联结构,增加极间连接排的散热面积,改善散热条件,降低断路器的温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断路器极联结构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连接排上的散热槽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垫块位置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安装状态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中连接排组连接位置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中连接排组连接位置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中垫块位置位置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五安装状态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如附图1所示,一种断路器的极联结构,包括基座1,设置在基座1内的若干组断开单元,所述基座1外部设有与所述若干组断开单元对应连接的若干外接母线2,其中,所述若干组断开单元中的至少两个断开单元对应的外接母线2在基座1外部使用连接排组3进行连接,如附图1和3所示,所述连接排组3内相邻的两块连接排之间通过焊接或螺纹连接的方式设置垫块4,但是利用外接母线2隔开的相邻的连接排301之间不设置垫块4。

如附图1和2所示,所述连接排组3包括若干连接排301,所述连接排301上设有散热槽301a,所述散热槽301a的截面形状为U型或V型。

作为优选地,所述连接排301的数量≥3个能够达到比较好的技术效果,本实施例中如附图1和4所示,所述连接排301的数量为4个。

所述两个断开单元为同一排断开单元,外接母线2的内侧和外侧用连接排301连接。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中,如附图5所示,所述连接排301的数量为3个,所述两个断开单元为同一排断开单元,外接母线2的外侧用连接排301连接。其它结构和实施例一相同。

实施例三

本实施例中,如附图6所示,所述连接排301的数量为3个,所述两个断开单元为同一排断开单元,外接母线2的外侧用2个连接排301连接,内侧用1个连接排301连接。其它结构和实施例一相同。

实施例四

本实施例中,如附图7所示,所述垫块4和所述连接排301为一体式,其它结构和实施例一相同。

实施例五

本实施例中,如附图7所示,所述两个断开单元为上下两排错开相对应的断开单元,外接母线2同侧用连接排301连接。

本发明的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是:用铜量和成本不增加的前提下,显著增加极间连接排的散热面积,改善散热条件,降低断路器的温升。

本实施例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顺时针”、“逆时针”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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