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电磁,具体涉及一种磁性器件。
背景技术:
1、随着科技的发展,磁性器件被广泛的应用在各个领域,相应的,对磁性器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2、磁性器件通常被应用在大功率器件产品中,但是,现有的磁性器件无法满足大功率器件产品的需求,如,需要保证均流的同时,又要降低趋肤效应带来的影响。
技术实现思路
1、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一种磁性器件,以解决现有的磁性器件难以在保证均流的同时降低趋肤效应的问题。
2、本申请提供一种磁性器件,包括磁芯结构、第一线圈和第二线圈,所述磁芯结构包括第一磁芯板、第二磁芯板、第一磁芯柱、第二磁芯柱和第一共用磁柱,所述第一磁芯柱、所述第二磁芯柱以及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与所述第一磁芯板连接,所述第一磁芯柱和所述第二磁芯柱位于所述第一共用磁柱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一线圈和所述第二线圈均由多根并联的导线缠绕形成,所述第一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一线圈的中心通道,所述第二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二线圈的中心通道,所述第二磁芯板与所述第一磁芯柱、所述第二磁芯柱以及所述第一共用磁柱紧密连接。
3、其中,所述第一磁芯板与所述第一磁芯柱、所述第二磁芯柱以及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为一体结构。
4、其中,在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一共用磁柱的宽度均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磁芯柱以及所述第二磁芯柱的宽度。
5、其中,每一所述导线的宽厚比小于或等于20。
6、其中,所述磁芯结构还包括第三磁芯柱、第四磁芯柱和第二共用磁柱,所述第三磁芯柱、所述第四磁芯柱和所述第二共用磁柱连接于所述第二磁芯板上,所述第三磁芯柱和所述第四磁芯柱设置于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三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一线圈的中心通道并与所述第一磁芯柱紧密连接,所述第四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二线圈的中心通道并与所述第二磁芯柱紧密连接,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与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紧密连接。
7、其中,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以及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的材料的磁导率均大于或等于26。
8、其中,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以及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的材料均包括铁氧体、合金、非晶和纳米晶中的至少一种。
9、其中,所述第二磁芯板与所述第三磁芯、所述第四磁芯以及所述第二共用磁柱为一体结构。
10、其中,每一所述导线的厚度小于趋肤深度。
11、其中,所述磁芯结构还包括第三磁芯柱、第四磁芯柱和第二共用磁柱,所述第三磁芯柱和所述第四磁芯柱设置于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三磁芯柱、所述第四磁芯柱和所述第二共用磁柱连接于所述第二磁芯板上,所述第三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一线圈的中心通道并与所述第一磁芯柱之间具有气隙,所述第四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二线圈的中心通道并与所述第二磁芯柱之间具有气隙,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与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紧密连接。
12、本申请提供一种磁性器件,包括磁芯结构、第一线圈和第二线圈,磁芯结构包括第一磁芯板、第二磁芯板、第一磁芯柱、第二磁芯柱和第一共用磁柱,第一磁芯柱、第二磁芯柱以及第一共用磁柱与第一磁芯板连接,第一磁芯柱和第二磁芯柱位于第一共用磁柱的相对两侧,第一线圈和第二线圈均由多根并联的导线缠绕形成,第一磁芯柱穿过第一线圈的中心通道,第二磁芯柱穿过第二线圈的中心通道,第二磁芯板与第一磁芯柱、第二磁芯柱以及第一共用磁柱紧密连接,以保证器件均流的同时,降低趋肤效应。
1.一种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磁芯结构、第一线圈和第二线圈,所述磁芯结构包括第一磁芯板、第二磁芯板、第一磁芯柱、第二磁芯柱和第一共用磁柱,所述第一磁芯柱、所述第二磁芯柱以及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与所述第一磁芯板连接,所述第一磁芯柱和所述第二磁芯柱位于所述第一共用磁柱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一线圈和所述第二线圈均由多根层叠设置且并联的导线缠绕形成,所述第一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一线圈的中心通道,所述第二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二线圈的中心通道,所述第二磁芯板与所述第一磁芯柱、所述第二磁芯柱以及所述第一共用磁柱紧密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芯板与所述第一磁芯柱、所述第二磁芯柱以及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为一体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一共用磁柱的宽度均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磁芯柱以及所述第二磁芯柱的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导线的宽厚比小于或等于20。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磁芯结构还包括第三磁芯柱、第四磁芯柱和第二共用磁柱,所述第三磁芯柱、所述第四磁芯柱和所述第二共用磁柱连接于所述第二磁芯板上,所述第三磁芯柱和所述第四磁芯柱设置于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三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一线圈的中心通道并与所述第一磁芯柱紧密连接,所述第四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二线圈的中心通道并与所述第二磁芯柱紧密连接,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与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紧密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以及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的材料的磁导率均大于或等于26。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以及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的材料均包括铁氧体、合金、非晶和纳米晶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磁芯板与所述第三磁芯、所述第四磁芯以及所述第二共用磁柱为一体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导线的厚度小于趋肤深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磁性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磁芯结构还包括第三磁芯柱、第四磁芯柱和第二共用磁柱,所述第三磁芯柱和所述第四磁芯柱设置于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三磁芯柱、所述第四磁芯柱和所述第二共用磁柱连接于所述第二磁芯板上,所述第三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一线圈的中心通道并与所述第一磁芯柱之间具有气隙,所述第四磁芯柱穿过所述第二线圈的中心通道并与所述第二磁芯柱之间具有气隙,所述第一共用磁柱与所述第二共用磁柱紧密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