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配网系统中的双母线FA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25625发布日期:2018-08-21 18:08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配网系统中的双母线FA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馈线自动化是配电自动化的核心功能,馈线自动化能够实现配电网故障的快速研判,保证配电网故障和非故障区域快速恢复供电,从而提高供电的可靠性,然而现有配网系统,尚存在缺陷,如在以往FA控制中,只能完成单母线的控制过程,只针对一条母线,采用一个站端FA配电终端,仅能完成单母线的故障隔离和故障恢复,无法完成双母线的控制,因此,需要予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缺陷,而提供一种配网系统中的双母线FA控制装置。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配网系统中的双母线FA控制装置,包括第一段10KV母线与第二段10KV 母线、电源屏、配电控制屏以及通讯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10KV母线与一个站端FA配电终端相连接,第二段10KV母线与两个站端FA配电终端相连接,一个所述站端FA配电终端与FA投退器连接,三个所述站端FA配电终端与电源屏相连接,并通过以太网交换机与通讯屏通讯连接,三个所述站端FA配电终端、 FA投退器以及以太网交换机集成在所述配电控制屏中。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上的结构的连接,能实现利用配网自动化技术将现代信息技术、通信网络、计算机设备进行统筹协调,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从而能实现利用现代化的配网技术能够通过科学高效的技术手段,实现对配电网络系统的有效监督,实现电力的最优供应。

附图说明

图1是配网系统中的双母线FA控制装置的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所示,一种配网系统中的双母线FA控制装置,包括第一段10KV 母线与第二段10KV母线、电源屏、配电控制屏以及通讯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10KV母线与一个站端FA配电终端相连接,第二段10KV母线与两个站端 FA配电终端相连接,一个所述站端FA配电终端与FA投退器连接,三个所述站端FA配电终端与电源屏相连接,并通过以太网交换机与通讯屏通讯连接,三个所述站端FA配电终端、FA投退器以及以太网交换机集成在所述配电控制屏中。

所述以太网交换机通过网口与通讯屏进行连接,通过通讯屏中的光纤设备统一将相关的数据发送到主站。根据主站下发的命令能完成各高压开关的分、合动作和所有开关量的信息的上传。在没有主站的参与下,FA控制装置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判断完成故障的切除和恢复。

本实用新型FA控制装置具备FA(馈线自动化终端)功能,其中的站端FA 配电终端(配网自动化馈线终端)通过通信屏接入主站,可完成主站三遥控制。

所述站端FA配电终端能实现基于局部的动作逻辑和状态转换过程的FA功能,功能主要为故障的诊断,故障的隔离,非故障区恢复供电和把现场分布式 FA相关信息以及三遥信息上传给主站。在主站或子站不参与的条件下,能自主实现FA功能。

在以往FA控制中,只能完成单母线的控制过程。只针对一条母线,采用一个站端FA配电终端,仅能完成单母线的故障隔离和故障恢复。本实用新型双母线FA控制装置完成了双母线的FA控制过程。第一条母线中采用一个站端FA配电终端,采集所有第一条10KV母线的10KV开关的三遥量(遥测,遥信,遥控),第二条10KV母线连接两个站端FA配电终端,采集所有第二条10KV母线的10KV 开关的三遥信息。FA投退器连接在与第二10KV母线连接的一个源端FA配电终端中,所有站端FA配电终端及FA投退器都集成在配电控制屏中,FA投退器与根据FA启动条件完成所有逻辑判断及投退控制过程。

当FA启动条件完成的情况下FA投退器进入投入状态。FA投退器启动后,诊断出故障点,并隔离故障点两侧开关,如果开关拒动,将越级跳开下一级开关(越级跳开开关为可选选项)。FA投退器所有启动状态完成,进而实现了在主站和子站不参与的情况下完成开关的故障判断和故障的隔离,也可将此信息由站端FA配电终端通过通讯屏而传输的主站中。

所述的站端FA配电终端、以太网交换机、FA投退器都集成在配电控制屏中,所有的站端FA配电终端都通过电源屏进行直流48V供电,每台站端FA配电终端都通过网口连接到以太网交换机中,以太网交换机通过网络与通讯屏相连接,通讯屏可以与主站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上结构的连接,能实现利用配网自动化技术将现代信息技术、通信网络、计算机设备进行统筹协调,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从而能实现利用现代化的配网技术能够通过科学高效的技术手段,实现对配电网络系统的有效监督,实现电力的最优供应。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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