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66193发布日期:2018-07-18 02:33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充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



背景技术:

户外场合下,电子设备电量不足时需要外接电源进行充电,为了供电简单方便并提供足够的电量,现在市场上大部分采用的太阳能逆变器产品,虽然太阳能逆变器产品可以实现直接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具有应急环保的产品优势,但是该产品的实际使用过程中还会出现诸多问题,例如:

1、不同的用电设备例如笔记本电脑需要配备不同的充电器,外出需要携带手机充电器、平板充电器充电器还有笔记本电脑充电器,使用繁琐不便利;

2、在不同的国家时使用时还需要增加适配于不同电子设备的AC接头,使得在户外充电携带的配备产品种类更加繁多;

3、太阳能逆变器转化成交流电再转换成充电设备适用的电压,转换效率过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不同类型电子设备不需要AC转换接头的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包括太阳能光伏板、充电识别模块、主控板、输出端和储电端,太阳能光伏板设于壳体外表并将光能转为化电能;充电识别模块设于壳体内,太阳能光伏板的输出端与充电识别模块连接;主控板设于壳体内,充电识别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主控板,输出端设于壳体内,所述输出端设有输出控制模块,所述输出控制模块与用电设备连接并检测其电池规格;所述储电端设有充电管理模块和蓄电池组,所述充电管理模块控制主控板向蓄电池组进行充电的充电时间和充电电流;主控板的输出端连接有输出端和储电端,所述充电识别模块检测输出端和储电端的剩余电量并进行充电。

优选地,蓄电池组输出端与输出控制模块连接。

其中,所述蓄电池组包括镍氢电池和锂电池。

其中,所述用电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数码相机和手机。

具体地,所述壳体上设有与输出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的输出接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通过设置太阳能光伏板和蓄电池组,太阳能光伏板将光能转化为电能,蓄电池组可以将电能存储,整个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具有环保节能的效果并为用电设备提供稳定的供电电能;

2、通过设置输出控制模块,自动检测用电设备的电池规格所需供电电压值,不需要使用AC转换接头可直接匹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用电设备,使用简单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描述,将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它有益效果显而易见。

图1为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的功能模块框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10、太阳能光伏板;120、充电识别模块;130、主控板;200、储电端; 210、充电管理模块;220、蓄电池组;300、输出端;310、输出控制模块;400、用电设备;410、笔记本电脑。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其效果,以下结合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及其附图进行详细描述。

参考图1-2,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包括太阳能光伏板110、充电识别模块120、主控板130、输出端300和储电端200,太阳能光伏板110设于壳体外表并将光能转为化电能;充电识别模块120设于壳体内,太阳能光伏板110的输出端300与充电识别模块120连接;主控板130设于壳体内,充电识别模块120的输出端300连接有主控板130,输出端300设于壳体内,所述输出端300设有输出控制模块310,所述输出控制模块310与用电设备400连接并检测其电池规格;所述储电端200设有充电管理模块210和蓄电池组220,所述充电管理模块210控制主控板130向蓄电池组220进行充电的充电时间和充电电流;主控板130的输出端300连接有输出端300和储电端 200,所述充电识别模块120检测输出端300和储电端200的剩余电量并进行充电。

优选地,蓄电池组220输出端300与输出控制模块310连接。

其中,所述蓄电池组220包括镍氢电池和锂电池。

其中,所述用电设备400包括笔记本电脑410、平板电脑、数码相机和手机。

具体地,所述壳体上设有与输出控制模块310电性连接的输出接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通过设置太阳能光伏板110和蓄电池组220,太阳能光伏板将光能转化为电能,蓄电池组220可以将电能存储,整个太阳能智能充电装置具有环保节能的效果并为用电设备400提供稳定的供电电能;

2、通过设置输出控制模块310,自动检测用电设备400的电池规格的供电电压值,不需要使用AC转换接头可直接匹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用电设备400,使用简单方便。

以上所述,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构思作出其他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而所有这些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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