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背胶,其特征在于:所述背胶包括至少两个独立的胶体,所述至少两个胶体配合设置形成所述背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胶,其特征在于:所述背胶的厚度范围为0.2-0.3毫米。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胶体均包括至少一齿部,所述配合设置为至少两个胶体的齿部之间的啮合或咬合或凹凸配合。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背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胶体配合设置的齿部之间形成间隙。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背胶,其特征在于:所述齿部包括至少一齿牙,所述齿牙的形状为矩形或三角形。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背胶,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一间隙的长度大于或等于4毫米。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背胶,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一间隙的宽度为0.5毫米。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胶,其特征在于:所述背胶还包括两个保护层,所述两个保护层分别覆盖于所述背胶相对的两个表面上。
9.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装置包括本体、触控屏及如权利要求第1-7项中任一项所述的背胶,其中,所述背胶设置于所述本体与触控屏之间,用于连接所述本体及触控屏。
10.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装置包括本体、触控屏及如权利要求第4-7项中任一项所述的背胶,其中,所述背胶设置于所述本体与触控屏之间,用于连接所述本体及触控屏,所述间隙形成一静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