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装置、可读存储介质及控制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7431846发布日期:2019-04-17 03:36阅读:150来源:国知局
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装置、可读存储介质及控制设备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消防安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装置、可读存储介质及控制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楼层建筑物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不断扩大。随着楼层建筑物高度和面积的增大,消防疏散也越来越重要,在发生紧急情况,如停电、甚至火灾等危及情况时,如何快速、有效对人群进行消防疏散,帮助受困人员逃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消防疏散方面,随着多种电子、通讯等技术的综合应用,智能消防疏散系统也逐步发展,目前常见的解决方案是集中控制型消防疏散指示系统,该系统设置有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动作,其中,消防应急灯具包括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和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上述集中控制型消防疏散指示系统中,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是指蓄电池电源由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现有技术中,对于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存在应急工作状态的保持时间不足的问题,会影响消防疏散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出一种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解决现有技术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工作状态的保持时间不足的问题。

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应用于应急照明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

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判断是否接收到复位信号,所述复位信号用于指示将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

若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若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则保持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在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会根据是否接收到复位信号进行工作状态的切换,若未接收到复位信号,表明此时仍需要进行消防应急,此时进一步判断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若放电保护未启动,则保持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从而能够保证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长时间处于应急工作状态,避免应急工作状态保持时间不足引起的影响消防疏散效果的问题。

另外,根据本发明上述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开始计时;

判断是否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

若在所述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将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判断是否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在所述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若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则保持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数量为多个;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是否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

若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则获取所有蓄电池放电保护未启动的灯具,保持每一个所述放电保护未启动的蓄电池对应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每个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均对应一id信息和位置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是否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

若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则获取所有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的灯具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

将每个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的灯具对应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分别发送至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终端和/或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无线连接的第二控制终端。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均已启动;

若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均已启动,则向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终端和/或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无线连接的第二控制终端发送报警信息,所述报警信息用于指示所有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电量均已耗尽。

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提出一种应急灯具应急保持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工作状态的保持时间不足的问题,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判断是否接收到复位信号,所述复位信号用于指示将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当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判断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保持模块,用于当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保持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另外,根据本发明上述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装置,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计时模块和转换模块;

所述计时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开始计时;

所述第一判断模块具体用于判断是否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

所述转换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将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二判断模块具体用于若在所述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判断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数量为多个;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当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判断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是否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当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时,获取所有蓄电池放电保护未启动的灯具,保持每一个所述放电保护未启动的蓄电池对应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每个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均对应一id信息和位置信息;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四判断模块,用于当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判断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是否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当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时,获取所有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的灯具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

发送模块,用于将每个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的灯具对应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分别发送至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终端和/或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无线连接的第二控制终端。

进一步地,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五判断模块,用于当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判断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均已启动;

报警模块,用于当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均已启动时,向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终端和/或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无线连接的第二控制终端发送报警信息,所述报警信息用于指示所有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电量均已耗尽。

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还提出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还提出一种控制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施例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的流程图;

图3是根据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的流程图;

图4是根据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的流程图;

图5是根据本发明第五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出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应用于应急照明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

s101,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判断是否接收到复位信号,所述复位信号用于指示将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

其中,本实施例提出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应用于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控制器可以是计算机或处理芯片,可以理解的,应急照明控制器还可以包括显示器、逆变器、备电蓄电池、消防电源等装置。应急照明控制器可以处于集中控制型消防疏散指示系统中,集中控制型消防疏散指示系统可以包括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或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中,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中是指灯具的蓄电池电源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附件等组成。本实施例的方法主要是针对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该灯具的蓄电池电源自带的蓄电池由其自带的蓄电池供电,且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

其中,应急触发信号具体是指由灾源产生应急触发信号,具体可以通过在楼宇内的每个区域均设置烟雾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相应区域的烟雾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具有其对应区域的区域标签信息。烟雾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数值会发送给应急照明控制器。

当某区域的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检测值超标时,例如火灾导致的超标时,该区域的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向应急照明控制器发送的超标数值即为发送了应急触发信号,需要指出的是,具体实施时,也可以在楼层中火警按钮的旁边设置一区域应急触发按钮,区域应急触发按钮与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讯,区域应急触发按钮同样具有其对应区域的区域标签信息。当用户通过按下该区域的区域应急触发按钮后,也是向应急照明控制器发送了应急触发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该应急触发信号后,就会控制其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于正常状态切换为应急工作状态,这里正常状态可以是灯具处于不点亮状态,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可以是灯具处于点亮状态,用于指示逃生方向。可以理解的,正常状态可以是灯具处于微弱的点亮状态,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可以是灯具处于较亮的点亮状态。

其中,复位信号是用于指示将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的信号,也即解除应急状态,具体可以通过编程的方式实现,并在控制室中设置相应的控制按钮,操作者通过按下该控制按钮即实现了复位,此设置主要是应对误触发报警情况下,解除紧急情况。

s102,若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其中,应急照明控制器如果没有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说明应该保持应急状态,此时,应急照明控制器会进一步判断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其中,蓄电池具有放电保护功能,具体可以在蓄电池内设置放电保护电路实现,若蓄电池放电保护启动,说明此时蓄电池即将耗尽,不能再供电,若继续持续供电,反而会造成危险,因此,应急照明控制器会判断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s103,若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则保持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其中,若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则应急照明控制器会保持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从而保证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最长。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在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会根据是否接收到复位信号进行工作状态的切换,若未接收到复位信号,表明此时仍需要进行消防应急,此时进一步判断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若放电保护未启动,则保持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从而能够保证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长时间处于应急工作状态,避免应急工作状态保持时间不足引起的影响消防疏散效果的问题。

请参阅图2,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出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应用于应急照明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

s201,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开始计时;

其中,可以通过设置计时器实现计时。

s202,判断是否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复位信号;

其中,第一预设时间例如是1min,则应急照明控制器会判断在接收到应急启动信号时的1min内是否接收到复位信号。

s203,若在所述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将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

其中,如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1min内接收到复位信号,说明是误触发报警情况,此时,将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

s204,若在所述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其中,若超过1min,应急照明控制器仍未接收到复位信号,说明此时是应急情况,因此,应急照明控制器会进一步判断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s205,若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则保持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本实施例在第一实施例的基础上,对接收复位信号的时间进行判断,能够避免报警误触发情况,提升了实用性。

需要说明是,本实施例重点说明的是与上一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未重复描述,可以相互参见,且各实施例之间的技术特征可以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进行选择性组合。

请参阅图3,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出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应用于应急照明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

s301,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判断是否接收到复位信号,所述复位信号用于指示将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其中,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数量为多个;

s302,若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是否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

s303,若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则获取所有蓄电池放电保护未启动的灯具,保持每一个所述放电保护未启动的蓄电池对应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本实施例提供的方法,对根据蓄电池放电保护是否启动对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进行区分,能够优化急照明控制器的逻辑处理过程,更好的应对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数量较多的情况。

需要说明是,本实施例重点说明的是与上一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未重复描述,可以相互参见,且各实施例之间的技术特征可以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进行选择性组合。

请参阅图4,本发明第四实施例提出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方法,应用于应急照明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

s401,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判断是否接收到复位信号,所述复位信号用于指示将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其中,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数量为多个,每个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均对应一id信息和位置信息;

其中,可以需要为每个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分配一个id信息和位置信息,并存储在应急照明控制器中,id信息例如是10a,10b,10c,位置信息包括楼宇单元信息、楼层信息和灯具序列信息等,用于指示某个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具体位置。每一个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够根据id信息查找到相应灯具的具体位置。

s402,若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是否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

s403,若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则获取所有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的灯具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

s404,将每个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的灯具对应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分别发送至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终端和/或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无线连接的第二控制终端。

其中,第一控制终端例如是物业中心的控制台,其可以通过总线的方式与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第二控制终端可以是消防中心的计算机或者消防员的移动终端,例如手机。其中,具体实施时,应急照明控制器还可以包括无线通讯模块,能够与第二控制终端进行wifi、zigbee、蓝牙等无线方式的通讯。

本实施例提供的方法,通过将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的灯具对应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分别发送至第一控制终端和/或第二控制终端,能够使物业管理人员或消防救援人员及时或者哪些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即将耗尽,并告知蓄电池即将耗尽的的灯具的具体方式,从而使救援人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救援策略,提升救援的成功率。

此外,作为一个具体示例,本实施例提供的方法还可以包括:

若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则进一步判断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均已启动;

若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均已启动,则向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终端和/或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无线连接的第二控制终端发送报警信息,所述报警信息用于指示所有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电量均已耗尽。

其中,通过向第一控制终端和/或第二控制终端发送报警信息,能够使物业管理人员或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获知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所有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电量都即将耗尽,都无法提供正常的消防疏散功能,从而使救援人员及时调整救援区域的先后顺序,针对该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的区域进行优先救援工作,提升救援成功率。

需要说明是,本实施例重点说明的是与上一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未重复描述,可以相互参见,且各实施例之间的技术特征可以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进行选择性组合。

请参阅图5,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发明第五实施例提出的一种应急灯具应急保持装置101,应用于应急照明控制器,所述装置101包括:

第一判断模块10,用于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判断是否接收到复位信号,所述复位信号用于指示将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

第二判断模块20,用于当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判断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保持模块30,用于当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保持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所述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包括计时模块40和转换模块50;

所述计时模块40用于当接收到应急触发信号时开始计时;

所述第一判断模块10具体用于判断是否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

所述转换模块50用于在所述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将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应急工作状态转换为正常状态。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判断模块20具体用于若在所述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判断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启动。

进一步地,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数量为多个;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判断模块60,用于当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判断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是否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

第一获取模块70,用于当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未启动时,获取所有蓄电池放电保护未启动的灯具,保持每一个所述放电保护未启动的蓄电池对应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状态直至其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启动。

进一步地,每个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均对应一id信息和位置信息;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四判断模块80,用于当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判断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是否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

第二获取模块90,用于当至少存在一个灯具,其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时,获取所有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的灯具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

发送模块100,用于将每个蓄电池放电保护已启动的灯具对应的id信息和位置信息分别发送至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终端和/或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无线连接的第二控制终端。

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五判断模块110,用于当未接收到所述复位信号时,判断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的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是否均已启动;

报警模块120,用于当所有的所述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放电保护均已启动时,向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性连接的第一控制终端和/或与所述应急照明控制器无线连接的第二控制终端发送报警信息,所述报警信息用于指示所有的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的蓄电池的电量均已耗尽。

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应急灯具应急保持装置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与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方法相同,在此不予赘述。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出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指令,该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出一种控制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该控制设备还可以包括显示器、逆变器、备电蓄电池、消防电源等装置。

在流程图中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逻辑和/或步骤,例如,可以被认为是用于实现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体实现在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如基于计算机的系统、包括处理器的系统或其他可以从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取指令并执行指令的系统)使用,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就本说明书而言,“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储、通信、传播或传输程序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的装置。

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更具体的示例(非穷尽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个或多个布线的电连接部(电子装置),便携式计算机盘盒(磁装置),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除可编辑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速存储器),光纤装置,以及便携式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另外,计算机可读介质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所述程序的纸或其他合适的介质,因为可以例如通过对纸或其他介质进行光学扫描,接着进行编辑、解译或必要时以其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来以电子方式获得所述程序,然后将其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中。

应当理解,本发明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多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中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例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中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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