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18660发布日期:2019-01-22 23:33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



背景技术:

为便于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安装,目前,变频器的操作面板上大多设置有带倒钩的卡脚,在安装时,将卡脚插入到基板的方形通孔内,通过卡脚的倒钩与基板的表面相扣合,从而使变频器操作面板与基板相固定;采用这种结构,虽然可保证变频器操作面板与基板的相固定,但变频器的操作面板不具有通用性,只能适用于与卡脚尺寸相适匹的基板上安装,这样对变频器操作面板卡脚长度的加工精度及基板的厚度要求较高,如卡脚的长度过长或基板的厚度过薄,则易使变频器操作面板发生滑动,固定不牢固,而如果卡脚过短或基板的厚度过厚,则使变频器无法与基板卡扣固定。

现有技术中,公开号为CN202262132U的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其主要解决了现有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脚不具有通用性等技术问题;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变频器操作面板侧壁上设有与变频器操作面板可拆卸连接的挂耳,在该挂耳上设有螺孔,螺孔内设有一端可与基板相顶压驱使变频器操作面板与基板相固定的顶杆。该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变频器操作面板侧壁上加设挂耳及顶杆,这样在固定变频器操作面板时,可利用顶杆顶压基板使变频器操作面板固定在基板的通孔内,这样使变频器操作面板可在任何厚度的基板上可固定安装,提高其通用性。

然而该技术方案还是存在着缺陷,每次在固定顶杆时,操作人员需要一手转顶杆,一手扶着挂耳,即需要两只手进行操作;另一方面,为了保证操作面板与基板之间的稳定固定,需要配备多个挂耳,从而导致配件较多、较繁杂,容易造成配件的丢失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方便了操作人员将操作面板在基板上的固定,同时有效避免了挂耳丢失的情况。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包括操作面板和基板,基板上具有供操作面板安装的安装口,操作面板的正面上具有向侧边延伸的卡壁;还包括有固定片和固定杆;所述操作面板的侧壁上具有开口,所述固定片位于开口内,并且能够在开口内上下移动,固定片的上端具有上限位片,下端具有下限位片;以及固定片上具有通孔,所述固定杆穿设于通孔内,并且与固定孔螺纹配合设置,所述卡壁和固定杆的端部之间形成卡接部。

优选的,所述固定片的上端具有卡口,所述上限位片插接于开口内。

优选的,所述下限位片与固定片一体成型设置。

优选的,所述操作面板的侧壁上具有存储槽,所述存储槽与开口对应。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为:固定片连接在操作面板上,在安装时,只需将固定片拉出,将固定杆拧入即可,既方便了操作面板在基板上的安装,同时又减少了相应配件的零散包装,降低了配件丢失的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所提供的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的局部剖视图;

图2为本实施例所提供的固定片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施例所提供的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操作面板的局部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通过图1至图4对本实用新型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变频器操作面板的卡接结构,包括操作面板2和基板1,基板1上具有供操作面板2安装的安装口,操作面板2的正面上具有向侧边延伸的卡壁21。

该卡接结构还包括有固定片4和固定杆3,该固定杆3的侧壁上具有外螺纹。所述操作面板2的侧壁上具有开口22,所述固定片4位于开口22内,并且能够在开口22内上下移动,固定片4的上端具有上限位片42,下端具有下限位片41,上限位片42和下限位片41保证固定片4能够限位于开口22内,以及固定片4上具有通孔43,所述固定杆3穿设于通孔内,并且与固定孔螺纹配合设置,所述卡壁21和固定杆3的端部之间形成卡接部,由于固定杆3在转动时能够相对于固定片4移动,因此卡接部的宽度能够进行调整,以适应在不同厚度基板1上的安装。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片4的上端具有卡口,所述上限位片42插接于开口22内,该设置实现上限位片42与固定片4的可拆卸效果,从而方便固定片4在操作面板2开口22内的安装、拆卸。

进一步的,所述下限位片41与固定片4一体成型设置,该设置能够加强下限位片41和固定片4之间的结构强度,提高了操作面板2与基板1安装的稳定性。

进一步的,所述操作面板2的侧壁上具有存储槽23,所述存储槽23与开口22对应,该存储槽23可供上限位片42容纳,保证了操作面板2侧壁的平整度,便于操作面板2卡入到基板1的安装口内。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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