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气教学用控制柜

文档序号:26048886发布日期:2021-07-27 14:02阅读:5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气教学用控制柜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气教学用具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电气教学用控制柜。



背景技术:

电气控制柜通常由钢材质加工而成以用来保护电路元件正常工作。传统电气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对学员讲解电气控制柜内各电路元件的作用及连接关系,由于电路中各个元器件均固定安装在电气控制柜的安装板上,在教学讲解过程中受到空间限制及柜体妨碍作用,操作不方便;且现有的电气教学用控制柜打开柜门后,柜内的视线较差,影响观察效果;另外,现有的电气教学用控制柜不具备减震功能,对柜内的元器件没有较好的保护措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气教学用控制柜,提高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工作效率,提升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操作性,大大提高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教学效果,解决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柜内视线较差的问题,提高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减震性能,提高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使用体验,降低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维护的成本,延长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使用寿命,有效解决了目前市场上电气教学用控制柜效率低下,且自身结构复杂,维护较为不便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本实用新型一种电气教学用控制柜,包括移动调节装置、移动导向支撑装置、元器件安装装置、自动照明装置、侧边弹簧、侧边挡板、顶部弹簧、顶部挡板、万向轮、柜门、柜体和观察窗,所述柜体设于万向轮的上底壁上,所述柜门铰接于柜体上,所述移动调节装置设于柜体内,所述移动导向支撑装置设于柜体内,所述元器件安装装置设于移动导向支撑装置上,所述自动照明装置设于柜门和柜体之间,所述观察窗设于柜门上,所述侧边弹簧设于柜体的侧壁上,所述侧边挡板固接于侧边弹簧上,所述顶部弹簧设于柜体的上底壁上,所述顶部挡板固接于顶部弹簧上。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调节装置包括移动驱动齿轮、齿轮支撑板、移动驱动电机和齿轮驱动轴,所述齿轮支撑板固接于柜体的内侧壁上,所述齿轮驱动轴转动设于齿轮支撑板之间,所述齿轮支撑板设有两组,所述移动驱动齿轮贯穿固接于齿轮驱动轴上,所述移动驱动电机设于齿轮驱动轴的下底壁上。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导向支撑装置包括导向齿条、升降滑动导向板、滑动升降槽、移动导向板、移动导向槽、导向凸条和升降通孔,所述升降滑动导向板固接于柜体的内侧壁上,所述滑动升降槽设于升降滑动导向板内,所述导向齿条固接于升降滑动导向板的侧壁上,所述移动导向板固接于柜体的内侧壁上,所述移动导向槽设于移动导向板上,所述导向凸条的一端固接于升降滑动导向板的下底壁上,所述导向凸条的另一端滑动嵌合设于移动导向槽内,所述升降通孔贯通设于柜体的上底壁上。

进一步地,所述元器件安装装置包括安装面板、走线孔、接线排、空气开关、电气元件、把手和走线盒,所述安装面板滑动设于滑动升降槽上,所述走线孔设于安装面板上,所述接线排设于安装面板上,所述空气开关设于安装面板上,所述电气元件设于安装面板上,所述把手固接于安装面板的下底壁上,所述走线盒固接于柜门上。

进一步地,所述自动照明装置包括照明灯、限位开关和接触块,所述照明灯设于柜体的内侧壁上,所述限位开关设于柜体的内侧壁上,所述接触块固接于柜门上,所述照明灯和限位开关之间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驱动齿轮和导向齿条之间卡合传动连接。

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取得的有益效果如下:本方案一种电气教学用控制柜,提高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工作效率,通过设置移动调节装置提升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操作性,大大提高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教学效果,通过设置自动照明装置解决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柜内视线较差的问题,通过设置侧边弹簧和顶部弹簧提高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减震性能,提高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使用体验,降低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维护的成本,延长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使用寿命,有效解决了目前市场上电气教学用控制柜效率低下,且自身结构复杂,维护较为不便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剖面图。

其中,1、移动调节装置,2、移动导向支撑装置,3、元器件安装装置,4、自动照明装置,5、侧边弹簧,6、侧边挡板,7、顶部弹簧,8、顶部挡板,9、万向轮,10、柜门,11、柜体,12、观察窗,13、移动驱动齿轮,14、齿轮支撑板,15、移动驱动电机,16、齿轮驱动轴,17、导向齿条,18、升降滑动导向板,19、滑动升降槽,20、移动导向板,21、移动导向槽,22、导向凸条,23、升降通孔,24、安装面板,25、走线孔,26、接线排,27、空气开关,28、电气元件,29、把手,30、走线盒,31、照明灯,32、限位开关,33、接触块。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电气教学用控制柜,包括移动调节装置1、移动导向支撑装置2、元器件安装装置3、自动照明装置4、侧边弹簧5、侧边挡板6、顶部弹簧7、顶部挡板8、万向轮9、柜门10、柜体11和观察窗12,所述柜体11设于万向轮9的上底壁上,所述柜门10铰接于柜体11上,所述移动调节装置1设于柜体11内,所述移动导向支撑装置2设于柜体11内,所述元器件安装装置3设于移动导向支撑装置2上,所述自动照明装置4设于柜门10和柜体11之间,所述观察窗12设于柜门10上,所述侧边弹簧5设于柜体11的侧壁上,所述侧边挡板6固接于侧边弹簧5上,所述顶部弹簧7设于柜体11的上底壁上,所述顶部挡板8固接于顶部弹簧7上。

所述移动调节装置1包括移动驱动齿轮13、齿轮支撑板14、移动驱动电机15和齿轮驱动轴16,所述齿轮支撑板14固接于柜体11的内侧壁上,所述齿轮驱动轴16转动设于齿轮支撑板14之间,所述齿轮支撑板14设有两组,所述移动驱动齿轮13贯穿固接于齿轮驱动轴16上,所述移动驱动电机15设于齿轮驱动轴16的下底壁上。

所述移动导向支撑装置2包括导向齿条17、升降滑动导向板18、滑动升降槽19、移动导向板20、移动导向槽21、导向凸条22和升降通孔23,所述升降滑动导向板18固接于柜体11的内侧壁上,所述滑动升降槽19设于升降滑动导向板18内,所述导向齿条17固接于升降滑动导向板18的侧壁上,所述移动导向板20固接于柜体11的内侧壁上,所述移动导向槽21设于移动导向板20上,所述导向凸条22的一端固接于升降滑动导向板18的下底壁上,所述导向凸条22的另一端滑动嵌合设于移动导向槽21内,所述升降通孔23贯通设于柜体11的上底壁上。

所述元器件安装装置3包括安装面板24、走线孔25、接线排26、空气开关27、电气元件28、把手29和走线盒30,所述安装面板24滑动设于滑动升降槽19上,所述走线孔25设于安装面板24上,所述接线排26设于安装面板24上,所述空气开关27设于安装面板24上,所述电气元件28设于安装面板24上,所述把手29固接于安装面板24的下底壁上,所述走线盒30固接于柜门10上。

所述自动照明装置4包括照明灯31、限位开关32和接触块33,所述照明灯31设于柜体11的内侧壁上,所述限位开关32设于柜体11的内侧壁上,所述接触块33固接于柜门10上,所述照明灯31和限位开关32之间电连接。

所述移动驱动齿轮13和导向齿条17之间卡合传动连接。

具体使用时,用户首先打开柜门10,于是接触块33从限位开关32的限位触头上脱离,使得限位开关32带动照明灯31启动,于是柜体11内变亮,方便进行教学观察,启动移动驱动电机15,于是齿轮驱动轴16转动,带动移动驱动齿轮13转动,于是带动导向齿条17随之移动,带动升降滑动导向板18随之同步移动,此时导向凸条22沿着移动导向槽21滑动,对升降滑动导向板18的移动起到导向和稳定的作用,于是移动的升降滑动导向板18带动安装面板24同步移动,使得安装面板24逐渐向柜体11外侧移动,于是更加方便进行观察和教学,需要将安装面板24移出进行进一步教学演示时,手持把手29向上推,于是带动安装面板24沿着滑动升降槽19滑动,再通过升降通孔23将安装面板24取出,此时便可直观地观察到接线排26、空气开关27和电气元件28的布局以及接线,方便进行教学,提升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操作性,提高了电气教学用控制柜的教学效果,以上便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的工作流程,下次使用时重复此步骤即可。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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