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45051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行车记录装置,具体涉及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
背景技术
《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机动车方承担举证责任,这种举证方式不但影响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而且还直接影响驾驶员的刑事责任。目前执法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事故责任认定技术手段仍然比较落后,主观证据多,客观证据 少。虽然目前市场上的各类车辆的GPS视频行车记录仪可以提供监控数据作为物证,协助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拟清责任。但由于现有的GPS视频行车记录仪所记录的数据(物证)没有受到有效的保护,容易造成数据缺失,作为物证已经不能很好配合当前的法律环境,事实上已经引发一系列保险诈骗犯罪的发生。其骗保形式主要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故意制造事故、恶意扩大损失等手段。在现行的技术条件下,保险公司和执法机关都难以进行彻底打击。根据保险监督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金额占总赔款数额的20%以上,每年都会造成保险公司几百亿元的损失,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另外,这些监控资料还泄露车辆使用者的私隐,使用户感到不安,影响到推广应用。如上所述,现有的国内外法律环境已为行车记录仪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平台,但因现有的GPS视频行车记录仪存在不足,难以得到推广普及。
发明内容在计算机技术蓬勃发展的今天,数据安全也成为其作为证据的必要条件,同时保护车辆使用者的私隐也已经成为业界的共识。显然传统的GPS视频行车记录仪已经不能满足要求。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提供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对记录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实现数据保护,杜绝数据篡改或删除现象,为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处理提供可靠的证据,同时也兼顾私隐的保护。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包括可双向通信的车载端和远程服务器,所述的车载端安装在终端车辆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端设有影像采集模块,中央处理模块,数据加密模块,存储模块,数据提取模块和通讯模块;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通过数据加密模块将影像采集模块获得的原始视频数据加密并存储于存储模块中;所述的加密视频数据由数据提取模块直接提取或通过通讯模块传输到远程服务器;所述的远程服务器存储和解密所述的视频数据。进一步地,所述的影像采集模块设有广角摄像头,所述的广角摄像头设置在终端车辆前、后挡风玻璃及后视镜上。进一步地,所述的车载端还设有定位模块,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将定位模块的数据存储于所述的存储模块中。进一步地,所述的定位模块设有为GPS定位单元和基站定位单元,当GPS定位模块未检测到信号时启用基站定位模块。这样可以有效克服GPS的盲区影响,使监控范围更严进一步地,所述的车载端还设有电池模块,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在车载电源关闭时启用电池模块供电。进一步地,所述的车载端设有碰撞感应器,当碰撞感应器检测到碰撞事件时给中央处理模块相应信号,中央处理模块立即将监控数据通传至远程服务器。这样可以第一时间备份和保护监控数据,也使远程监控中心及时发现事故地点,为事故车辆及受伤人员提供及时的帮助。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它不仅记录车辆的视频数据和定位数据,而且通过加密手段保护原始数据,杜绝数据(证据)被篡改或删除现象,在条件满足时进行解密提取,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与终端车辆的隐私性。还能通过通讯模块进行传输,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再现事故发生前后事故双方的行为过程,为执法部门和保险公司提供直观、客观、公正的证据。其典型的应用如下I、对驾驶员进行录像,能避免无证、酒后驾驶更换驾驶员进行骗保;2、录像无法更改和删除,能避免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恶意扩大损失;3、录像提供到执法部门,避免驾驶员承担不合理的刑事责任和经济损失(符合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举证的规定);4、远程上传录像,能高效的提高保险公司的现场勘查及理赔效率(符合交通安全法对轻微事故及时离开现象的规定);5、碰撞后上传位置信息,能确定事故车辆的准确位置,有利于及时抢救伤员及现场勘查;6、防止交通肇事车的逃逸。7、驾驶员的行车状态更加规范和更加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参阅图1,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加密 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包括可双向通信的车载端I和远程服务器2,所述的车载端I安装在终端车辆上,所述的车载端I设有影像采集模块10,中央处理模块11,数据加密模块12,存储模块13,数据提取模块14和通讯模块15 ;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11通过数据加密模块12将影像采集模块10获得的原始视频数据加密并存储于存储模块13中;所述的加密视频数据由数据提取模块14直接提取或通过通讯模块15传输到远程服务器2 ;所述的远程服务器2存储和解密所述的视频数据。本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通过对视频数据进行加密处理,读取和查看也必须有解密密钥和算法才能加密过的数据还原成可视的信息,从而保证视频采集、存储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保证车内人员的隐私性。作为优选实施例,所述的影像采集模块10设有广角摄像头(图中没有画出),所述的广角摄像头设置在被监控车辆前、后挡风玻璃及后视镜上。这样就可以获得终端车辆全方位的视频信息。作为优选实施例,所述的车载端I还设有定位模块16,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11将定位模块16的数据存储于所述的存储模块13中。所述的定位模块16设有为GPS定位单元和基站定位单元,当GPS定位模块未检测到信号时启用基站定位模块。这样可以有效克服GPS的盲区影响,使监控范围更严密。作为优选实施例,所述的车载端I设有碰撞感应器,当碰撞感应器17检测到碰撞事件时给中央处理模块11相应信号,中央处理模块11立即将监控数据数据通过通讯模块15传至远程服务器2。这样可以第一时间备份和保护监控数据,也使远程监控中心及时发现事故地点,为事故车辆及受伤人员提供及时的帮助。作为优选实施例,所述的车载端I还设有电池模块18,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11在车载电源关闭时启用电池模块18供电。以上所述的实施例,所涉及的结构仅作示意性说明,举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等同设计,均应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所涵盖。权利要求1.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包括可双向通信的车载端和远程服务器,所述的车载端安装在终端车辆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端设有影像采集模块,中央处理模块,数据加密模块,存储模块,数据提取模块和通讯模块;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通过数据加密模块将影像采集模块获得的原始视频数据加密并存储于存储模块中;所述的加密视频数据由数据提取模块直接提取或通过通讯模块传输到远程服务器;所述的远程服务器存储和解密所述的视频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影像采集模块设有广角摄像头,所述的广角摄像头设置在被监控车辆前、后挡风玻璃及后视镜上。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端还设有定位模块,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将定位模块的数据存储于所述的存储模块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模块设有为GPS定位单元和基站定位单元,当GPS定位模块未检测到信号时启用基站定位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端还设有电池模块,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在车载电源关闭时启用电池模块供电。
6.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端设有碰撞感应器,当碰撞感应器检测到碰撞事件时给中央处理模块相应信号,中央处理模块立即将监控数据通过通讯模块传至远程服务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一种加密视频车载记录装置,包括可双向通信的车载端和远程服务器,所述的车载端安装在终端车辆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端设有影像采集模块,中央处理模块,数据加密模块,存储模块,数据提取模块和通讯模块;所述的中央处理模块通过数据加密模块将影像采集模块获得的原始视频数据加密并存储于存储模块中;所述的加密视频数据由数据提取模块直接提取或通过通讯模块传输到远程服务器;所述的远程服务器存储和解密所述的视频数据。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再现事故发生的过程,为保险公司及执法机关提供直观、客观、公正的证据,而且通过加密手段保护原始数据,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与终端车辆的隐私性。
文档编号H04N5/913GK202364318SQ201120517570
公开日2012年8月1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13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13日
发明者刘明阁, 王亚洲 申请人:刘明阁, 王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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