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见光信号接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确定光敏元件对来自至少两个可见光光源发射的可见光信号的接收状态;
响应于所述接收状态不满足一预设条件,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包括:
至少根据所述预设条件及所述至少两个可见光光源与所述光敏元件的相对位置关系,确定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的控制参数;
至少根据所述控制参数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包括:
至少根据所述预设条件及所述至少两个可见光光源发射的可见光信号到达所述光敏元件的到达角,确定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的控制参数;
至少根据所述控制参数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至少两个可见光光源与所述光敏元件的相对位置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至少两个可见光光源发射的可见光信号到达所述光敏元件的到达角。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接收状态满足一预设条件,停止所述光敏元件的形变。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包括:
使所述光敏元件弯折成为包括不同朝向的至少两个可见光信号接收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包括:
调整所述光敏元件的曲率。
9.一种可见光信号接收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一第一确定模块,用于确定光敏元件对来自至少两个可见光光源发射的可见光信号的接收状态;
一控制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接收状态不满足一预设条件,使所述光敏元件产生形变。
10.一种可见光信号接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包括:光敏元件以及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见光信号接收控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