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730631阅读:214来源:国知局
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本公开涉及网络技术,尤其涉及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用户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多种类型的业务,其中有些业务在进行处理时需要依据一些信息来确定该业务是否执行,或者如何执行该业务,所依据的信息可以是业务服务对象的信息,根据对象风险的评估来确定是否或如何对该对象执行业务,以保证业务执行的安全可靠。

例如,某用户去某公司执行一种可能具有风险的业务,那么该公司可以依据用户风险评估的信息确定该用户是否是风险客户,进而决定是否向用户提供该业务,如果发现用户是风险客户或黑名单客户,则拒绝用户使用该业务,这样可以有效保证业务执行的安全性。但是相关技术中,提供该业务的各个公司通常是分别存储自己执行业务所依据的信息,这样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如果一个公司根据自己存储的数据确定用户是风险客户,而另一个公司由于尚未获得该风险数据而将用户判定为正常客户并执行了该业务,将使得该公司承担较大的业务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开提供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以提高业务执行的安全性。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业务提供主体发送的信息查询请求,所述信息查询请求包括: 向所述第一业务提供主体进行业务执行请求的目标用户对应的用户标识;

根据所述用户标识,获得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所述业务依据信息是根据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得到,所述业务记录信息由包括所述第一业务主体的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

将所述业务依据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一业务提供主体,以使得所述第一业务提供主体根据所述业务依据信息处理对应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业务处理装置,包括:

业务接口模块,用于接收第一业务提供主体发送的信息查询请求,所述信息查询请求包括:向所述第一业务提供主体进行业务执行请求的目标用户对应的用户标识;

信息查询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标识,获得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所述业务依据信息是根据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得到,所述业务记录信息由包括所述第一业务主体的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

结果输出模块,用于将所述业务依据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一业务提供主体,以使得所述第一业务提供主体根据业务依据信息处理对应目标用户的业务。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通过根据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目标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使得可以在根据该业务依据信息处理对应目标用户的业务时更加准确,提高业务执行的安全性。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的原理。

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业务执行系统架构图;

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业务处理方法的应用系统示意图;

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又一种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费用确定方式的流程图;

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业务处理装置的结构图;

图8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业务处理装置的结构图;

图9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又一种业务处理装置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发明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发明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请参见图1示例的系统,该系统可以用于执行某种类型的业务,这种类型的业务的执行可以使用本申请提供的业务处理方法。如图1所示,业务提供主体是用于向各个用户提供该业务的主体,例如,以信用消费业务为例,互联网平台的信用消费可以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消费行为,在该业务中,提供该业务的业务提供主体可以是互联网公司A,用户可以向互联网公司A申请信用消费,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向该公司还款。

图1中示例了业务提供主体11、业务提供主体12、业务提供主体13等多个主体,用户14可以向这些主体中的任意一个申请业务执行,比如向某个公司申请信用消费。而对于业务提供主体来说,是否向用户提供业务或者如何提供业务,可以依据一些信息来确定,例如,该信息可以是用于描述或限定请求业务的用户,业务提供主体可以依据该信息处理对应该用户的业务,本例子中可以将该信息称为业务依据信息。

业务依据信息可以存储在图1中的业务处理装置15中,各个业务提供主 体都可以去业务处理装置15查询业务依据信息,并根据业务依据信息处理用户对应的业务。图2示例了本申请的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可以包括:

在步骤201中,接收第一业务提供主体发送的信息查询请求,该请求包括:向第一业务提供主体进行业务执行请求的目标用户对应的用户标识。

例如,第一业务提供主体可以是图1中示例的业务提供主体11,可以是用户(本例子称为目标用户)向业务提供主体11发送了业务执行请求,比如可以是请求进行信用消费。而信息查询请求可以是业务提供主体11在接收到业务执行请求时,向业务处理装置发送用于查询目标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并在该请求中携带目标用户的用户标识,比如用户的身份证,以使得业务处理装置知道要查询的是哪个目标用户。

在步骤202中,根据所述用户标识,获得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所述业务依据信息是根据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得到,所述业务记录信息由包括所述第一业务主体的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

例如,在图1示例的业务处理装置15中,可以记录有各个用户分别对应的业务依据信息,比如,在信用消费的业务中,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可以是该用户的信用评分,信用评分用于表示该用户的信用如何。比如,如果用户未按照约定按期还款,那么表示该用户的信用可信度丧失,可以设置用户的信用评分较低。

在本例子中,该业务依据信息可以是综合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得到,比如,每个可以向用户提供该类业务(比如,信用消费业务)的业务提供主体,都可以记录下用户在该主体使用该业务的历史信息,比如“用户**在某个时间,进行信用消费,金额为Y1,已经按期还款”或者“用户**在某个时间,进行信用消费,金额为Y2,到期不还款,或者超期3天还款”等,这些历史信息都可以称为业务记录信息。各个业务提供主体可以将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上报至业务处理装置,由业务处理装置根据同一用户对应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得到该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

在步骤203中,将业务依据信息发送至第一业务提供主体,以使得第一 业务提供主体根据所述业务依据信息处理对应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

例如,第一业务提供主体可以根据业务处理装置反馈的业务依据信息,决定是否向用户提供业务,或者如何提供业务。比如,以信用消费业务为例,如果根据业务依据信息发现该用户曾经有违约行为,信用评分较低,则可以拒绝向用户提供信用消费业务,或者将其信用消费的额度降低。

本例子中的业务处理方法,通过根据由多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得到的业务依据信息,来处理某个用户对应的业务,使得各个业务提供主体关于该用户的信息可以共享,从而对用户的评估也更加准确,能够及时的识别到风险用户,提高了业务执行的安全性。

如下以一个例子说明本申请的业务处理方法的应用,该例子以信用消费业务为例。参见图3所示例的系统,假设有互联网公司A,互联网公司B,这两个公司都可以提供信用消费业务;业务处理装置可以是图3中的互联网平台诚信系统31,用户32可以向互联网公司A或者互联网公司B申请信用消费业务。而这两个公司可以去互联网平台诚信系统31查询用户32的信用评分,来决定是否向该用户提供信用消费。

参见图4示例的一个流程,示例了用户32在互联网公司A进行信用消费并且违约的事项。如图4所示,可以包括:

在步骤401中,用户向互联网公司A发送信用消费请求。

在步骤402中,互联网公司A向互联网平台诚信系统(如下简称诚信系统)发送信息查询请求。在该信用消费业务的例子中,需要查询的可以是用户的信用,因此可以将该请求称为信用查询请求,而所查询的用户信用可以是上述的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以供互联网公司A据此确定是否向用户提供信用消费。并且,在请求中携带用户32的标识,比如用户32的身份证号。

在步骤403中,诚信系统根据用户标识,查询预先存储的用户标识及用户信用评分的对应关系,得到用户32的信用评分。

本例子中,诚信系统所预先存储的用户标识及用户信用评分的对应关系,可以是综合根据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得到。比如,各 个业务提供主体可以包括能够提供信用服务的各个互联网公司或者银行等机构,该业务提供主体可以包括多种类型的主体,以使得参与面较为广泛。

结合图3所示,诚信系统可以通过业务接口模块33采集来自各个业务提供主体的业务记录信息,在本例子中,该业务记录信息可以是用户信用数据,上报时的格式可以为用户id+信用消费记录。存储查询模块34可以利用数据库技术存储所采集的上述数据。诚信系统还可以通过图3中示例的信息核算模块35根据采集的数据计算用户的信用评分,并且该用户及其信用评分也可以存储在存储查询模块34。用户及其信用评分的存储格式可以为用户id+信用评分。通常如果一个用户的信用越好,其信用评分分值越高。

如果用户32的信用评分较高,则在步骤404中,诚信系统可以向互联网公司A反馈该用户的信用良好,当然可以是反馈该用户的信用评分的分值,以使得互联网公司根据评分以及公司内部规则确定业务执行依据的用户等级。在步骤405中,由于用户信用良好,用户信用消费成功。

在步骤406中,互联网公司A可以进行还款周期的计时,以使得等到达约定的还款时间时,在步骤407中提醒用户32还款,比如可以是在距离约定还款时间1天时提醒用户。而在本例子中,用户32本次发生了违约行为,未按期还款,则互联网公司A可以在步骤408中进行违约周期的计时,并定期催促用户32还款,参见步骤409。

最后在用户还款后,互联网公司A可以在步骤410中上报该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即用户的信用数据,例如“用户32,发生了到期不还款行为,金额是Y,拖延时间是N天”。该业务记录信息的上报可以是通过图3中的诚信系统的业务接口模块33,并作为用于计算用户信用评分的元数据存储在存储查询模块34,如步骤411。本例子中,互联网公司A在步骤410中上报的信息可以是该用户的新业务记录信息,那么信息核算模块35还可以根据包括该新业务记录信息的用户32的所有业务记录信息,重新计算用户32的信用评分,对用户对应的信用评分进行更新,参见步骤412。

假设用户32在互联网公司A违约后,又去互联网公司B申请信用消费, 此时执行的流程可以参见图5,包括:

在步骤501中,用户向互联网公司B发送信用消费请求。

在步骤502中,互联网公司B向诚信系统发送信用查询请求,携带步骤501中的请求信用消费的用户的用户标识。

在步骤503中,诚信系统根据用户标识,查找到该用户的信用评分。

例如,在上一个例子中已经描述,诚信系统中存储了用户与该用户的信用评分的对应关系,那么本步骤中,诚信系统可以根据用户32的标识例如身份证号,查找得到用户32的信用评分。结合图3的示例,这个查找工作也可以是由存储查询模块34执行。

在步骤504中,诚信系统向互联网公司B反馈用户的信用评分。

例如,可以将用户32的信用评分反馈给互联网公司B,该信用评分即业务依据信息。还可以是用户32的信用状态,比如,用户有严重的违约记录。本步骤中诚信系统向互联网公司B的反馈,可以是通过图3中示例的结果输出模块36发送,即存储查询模块34查找到用户的信用评分后,可以通过结果输出模块36发送至互联网公司。当然,在图4的例子中,诚信系统向互联网公司A反馈用户的信用良好,也可以通过结果输出模块36。

而互联网公司B可以据此降低用户的信用评级,参见步骤505,该信用评级可以是互联网公司B依据其公司内部的评级规范执行,用以作为信用消费业务的执行依据。

在步骤506中,互联网公司B拒绝了用户的信用消费请求,并且可以提醒用户拒绝的原因是该用户具有严重的违约记录。

可以看到,通过本例子中的诚信系统,对于在其他互联网公司有不良记录行为的用户,在诚信系统的查询结果中会有所体现,从而有效降低了业务风险,避免出现在一个公司有不良记录又在另一个公司执行业务的情况。

此外,在图4或图5所示的例子中,互联网公司A或互联网公司B向诚信系统查询用户的信用评分,而诚信系统可以根据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不断的更新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互联网公司可以定 期向诚信系统获取用户最新的业务依据信息,或者也可以是在每次接收到用户的信用消费请求时执行,向诚信系统获取用户的信用评分。

在本申请的例子中,向业务处理装置上报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的业务提供主体,可以包括多种类型的主体,比如各互联网公司或者银行,或者其他类型主体,这种多类型主体参与的方式,可以使得业务处理装置获取更多更全面的业务记录信息,从而根据该业务记录信息计算的业务依据信息也更加准确,各个业务提供主体可以根据该业务依据信息处理业务,降低业务风险。

在另一个例子中,各个业务提供主体向业务处理装置进行信息查询时,可以向业务提供主体收取查询费用。但是,各个业务提供主体向业务处理装置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是不同的,包括数量和质量上的不同,那么如果对各个业务提供主体收取的查询费用相同,将不利于公平性,因此,本申请的业务处理方法中,还提供了一种关于查询费用的定价机制,以使得各个业务提供主体的查询更加公平,并促进诚信系统的更加活跃和健康的发展。

图6示例了一种业务处理方法中的费用确定方式,该方式是根据每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确定该业务提供主体对应的费用。仍以信用消费为例,如图6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在步骤601中,接收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

例如,各个业务提供主体包括银行或者互联网公司等,都可以向诚信系统上报业务记录信息,比如“用户**,到期不还款行为,金额,拖延时间”。

在步骤602中,根据该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确定该业务提供主体对应的贡献度分值。

例如,不同的业务提供主体上传业务记录信息的数量可能是不同的,比如,互联网公司A上传了100条业务记录信息,可以将每一次上传的对于某一个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称为一条业务记录信息,互联网公司B上传了50条业务记录信息,某银行上传了30条业务记录信息。

此外,不仅数量不同,各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的质量也可能不同。比如,信息的质量主要是指提供的信息是否是虚假信息或者不准确 数据。对于数据的质量可以根据后期的反馈和跟踪来确定,如果后期发现某主体提供了虚假数据,可以降低该主体的数据质量分值,表示质量较低。

本步骤中,业务提供主体的贡献度分值,可以是根据该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确定,通常提供信息的数量越多,质量越高,那么该业务提供主体的贡献度分值就越高。以A、B、C三个业务提供主体为例,各自的贡献度分值可以表示如下:

Score A=f1(quantity A,quality A)

Score B=f1(quantity B,quality B)

Score C=f1(quantity C,quality C)

其中,数量quantity和质量quality与贡献度分值score之间的函数关系f1,本例子并不限定为某一个函数,只要能体现出贡献度分值随着数量和质量的提高而提高即可。

在步骤603中,根据该业务提供主体的贡献度分值占贡献度分值总和的比例,确定业务提供主体对应的费用,比例越高,费用越低。

例如,在上述的A、B、C三个业务提供主体的例子中,各业务提供主体的贡献度分值占贡献度分值总和的比例如下:

Index A=[score A/(score A+score B+score C)]*100%

Index B=[score B/(score A+score B+score C)]*100%

Index C=[score C/(score A+score B+score C)]*100%

根据上述的比例,可以确定费用,并遵循比例越高,费用越低。

Cost A=f2(index A)

Cost B=f2(index B)

Cost C=f2(index C)

以上只是列举一种可行的费用计算方式,在这个方式中,如果一个业务提供主体向诚信系统提供的业务记录信息比较少,那么该主体对诚信系统的贡献度分值就较低,相应的,当该业务提供主体向诚信系统查询用户的信用评分时所付的费用就越高。如果业务提供主体的贡献度分值越高,费用越低。

此外,对于各个业务提供主体的计费,也可以是由图3中示例的信息核 算模块35来计算,也就是说,该信息核算模块356即可以根据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量化为用户的信用评分,还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计算业务提供主体的查询费用。各个业务提供主体的查询费用、各个用户的信用评分、以及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这些都存储在存储查询模块34,并可以将这些数据分类存储,以方便使用或查询。而且图3示例的诚信系统中还可以通过安全监控模块37对其他各个模块进行安全监控,防止被黑客攻击等不安全行为破坏诚信系统。

在又一个例子中,为了进一步保证业务处理装置比如诚信系统的健康运行,还可以通过第三方监管机构对诚信系统进行监管。例如,对诚信系统进行监管的监管主体可以是参与向诚信系统上报用户业务记录信息的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使得第三方监管机构也实现多元化发展。

各个业务提供主体对诚信系统的监管,可以包括:向诚信系统上报与用户对应的数据纠正信息,使得诚信系统根据数据纠正信息对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进行纠正。比如,有些业务提供主体向诚信系统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包括虚假或不准确的数据,其他业务提供主体可以向诚信系统反馈哪些信息不准确,实施方式可以是业务提供主体通过终端(比如,电脑)和网络连接诚信系统,并向诚信系统上传反馈的信息。诚信系统可以根据各业务提供主体反馈的信息,确定哪些业务提供主体的业务记录信息存在质量问题,进而可以降低该业务提供主体的贡献度得分,提高该业务提供主体的查询费用。

图7示例了一种业务处理装置,该装置可以包括:业务接口模块71、信息查询模块72和结果输出模块73。

业务接口模块71,用于接收第一业务提供主体发送的信息查询请求,所述信息查询请求包括:向所述第一业务提供主体进行业务执行请求的目标用户对应的用户标识;

信息查询模块72,用于根据所述用户标识,获得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所述业务依据信息是根据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得到,所述业务记录信息由包括所述第一业务主体的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

结果输出模块73,用于将所述业务依据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一业务提供主体,以使得第一业务提供主体根据业务依据信息处理对应目标用户的业务。

其中,业务接口模块71可以是图3中所示的业务接口模块,信息查询模块72可以是图3中的存储查询模块中的一部分,即如上面例子中所述的,存储查询模块既可以存储各种类型的数据(包括业务记录信息、信用评分或者查询费用),也可以根据用户标识查询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结果输出模块73可以是图3中的用于将查询结果发送至各个互联网公司的结果输出模块。

在一个例子中,参见图8所示,该装置还可以包括:费用计算模块74,用于对于每个所述业务提供主体,根据所述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确定所述业务提供主体对应的费用。

例如,费用计算模块74,用于根据所述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确定所述业务提供主体对应的贡献度分值;根据所述业务提供主体的贡献度分值占贡献度分值总和的比例,确定所述业务提供主体对应的费用,所述比例越高,所述费用越低。

在一个例子中,该装置还可以包括:信息计算模块75,用于在接收到对应所述目标用户的新业务记录信息时,根据包括所述新业务记录信息的目标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更新目标用户对应的业务依据信息。

其中,费用计算模块74和信息计算模块75可以均包括在图3中所示的信息核算模块,作为信息核算模块中的两个功能部分,即该信息核算模块既可以量化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为业务依据信息,还可以根据用户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业务提供主体的查询费用。

在一个例子中,参见图9所示,该装置还可以包括:信息纠正模块76,用于接收各个所述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与目标用户对应的数据纠正信息,并根据所述数据纠正信息对所述目标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进行纠正。

本实施例的业务处理装置,通过根据各个业务提供主体上报的业务记录信息计算用户的业务依据信息,使得业务依据信息更加准确,并且还可以供各个业务提供主体进行查询,这种多个业务提供主体共享信息的方式,相对 于单个业务提供主体自己收集和计算信息,将可以更有效的防止业务风险,提高业务执行的安全性。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发明后,将容易想到本发明的其它实施方案。本申请旨在涵盖本发明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发明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开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发明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

应当理解的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发明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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