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控制方法及装置、终端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4132051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及装置、终端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本部分旨在为权利要求书及具体实施方式中陈述的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方式提供背景或上下文。此处的描述不因为包括在本部分中就承认是现有技术。

随着智能终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智能终端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人们提供智能终端进行即时通信(im),玩互动网络游戏,接收各种各样的push信息,参与互动问答等。

用户在使用智能终端操作完成后,想要迅速灭屏进入待机状态时,一般需要按下电源键才会灭屏进入待机状态,这样操作起来不是很方便,也会导致电源键的逐渐失灵。而且为了给用户带来更好的视觉体验,现在的手机尺寸日益变大,用户单手不方便完成以上操作,降低了用户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显示屏控制装置、终端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优化移动终端的灭屏操作,提升用户体验。

本发明实施例一方面提供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应用于包括显示屏的终端,所述显示屏控制方法包括:

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

若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中,在所述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检测到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被遮挡;或者

确定检测到所述终端沿着所述终端的侧边翻转预设角度。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中,在所述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时,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是否被遮挡;

当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未被遮挡,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预备灭屏状态;

在所述预备灭屏状态下,若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未检测预设情形,则执行所述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的步骤。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中,在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时,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终端是否沿着所述终端的侧边翻转预设角度;

若所述终端未沿着所述终端的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预备灭屏状态;

在所述预备灭屏状态下,若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未检测到预设情形,则执行所述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的步骤。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中,所述预设情形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种:

触屏操作;

所述终端垂直与水平方向发生位移。

本发明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显示屏控制装置,应用于包括显示屏的终端,所述显示屏控制装置包括:

感测模块,用于在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时,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

控制灭屏模块,用于在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时,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上述显示屏控制装置中,在所述控制灭屏模块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前,所述装置包括:

判断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是否被遮挡;

当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未被遮挡,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预备灭屏状态;

在所述预备灭屏状态下,若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未检测预设情形,则执行所述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的步骤。

进一步的,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上述显示屏控制装置中,在所述控制灭屏模块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前,所述装置还包括:

判断所述终端是否沿着所述终端的侧边翻转预设角度;

若所述终端未沿着所述终端的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预备灭屏状态;

在所述预备灭屏状态下,若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未检测到预设情形,则执行所述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的步骤。

本发明实施例再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终端装置,所述终端装置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存储器中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实施例再一方面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及装置、终端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若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利用本发明实施例,可针对运动感测装置感测到的运动轨迹,响应的控制所述终端的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因而优化了所述终端的灭屏操作,提升了用户体验。

进一步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及装置、终端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在所述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时,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之前,还需确定检测到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被遮挡;或者确定检测到所述终端沿着所述终端的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利用本发明实施例,可通过检测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是否被遮挡或者所述终端是否沿着所述终端的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判断是否需要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因而能够减少灭屏时产生的差错,提升了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第三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第四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5是本发明第五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6是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图6所示的终端的示例性的功能模块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如下具体实施方式将结合上述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发明实施例。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方式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实施例,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发明实施例保护的范围。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实施例。

图1是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是流程图,所述显示屏控制方法应用于包含显示屏的终端,所述终端可以是例如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智能设备。如图1所示,该显示屏控制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101: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

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且检测到所述终端被用户握持时,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所述运动感测装置包括但不限于陀螺仪。可以理解的是,根据握持数据的类型不同,检测所述终端是否被用户握持所需的传感器的类型也会不一样。示例性地,当握持数据为握持压力分布信息时,可以利用压力传感器检测所述终端是否被用户握持;当握持数据为握持温度分布信息时,可以利用热敏传感器检测所述终端是否被用户握持。可以理解的是,当所述终端未被握持,且未检测到预设情形时,可以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102:若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预设运动轨迹包括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一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左右两侧的第二位置的运动轨迹;所述第一位置高于所述第二位置;或者,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三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上且处于水平状态的第四位置;所述第三位置高于所述第四位置。可以理解的是,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一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左右两侧的第二位置可以判断,用户从正在使用所述终端的状态切换为握持的非使用终端的状态。在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前,还可以检测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是否被遮挡;若确定检测到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被遮挡,可以判断用户将所述终端放置在口袋或者包里,则可以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若检测到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未被遮挡,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预备灭屏状态,在预备灭屏状态下,若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未检测到预设情形,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本实施方式中,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三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上且处于水平状态的第四位置可以判断所述用户可能不需要使用所述终端,在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前,还可以检测检测所述终端是否沿着侧边翻转预设角度。若检测到所述终端沿着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可以判断用户将所述终端放置在水平面上,所述水平面可以包括桌子、沙发、床上,则可以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若检测到所述终端未沿着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预备灭屏状态,在预备灭屏状态下,若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未检测到预设情形,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可以理解的是,所述预设时长可以是系统预先设置的,也可以是终端用户预先设置的。例如,所述预设时长为10s时,若所述终端在10s内未检测到预设情形,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预备灭屏状态。

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预设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触屏操作或所述终端沿垂直与水平方向发生位移。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终端沿垂直与水平方向发生位移可以包括用户重新进入使用手机状态。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若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利用本发明实施例,可针对运动感测装置感测到的运动轨迹,响应的控制所述终端的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因而优化了所述终端的灭屏操作,提升了用户体验。

图2是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所述的第二实施方式与第一实施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二实施方式还包括了具体预设运动轨迹等步骤。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范围内,适用于第一实施方式中的各具体方案也可以相应的适用于第二实施方式中,为节省篇幅及避免重复起见,在此就不再赘述。

如图2所示,所述显示屏控制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201: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

202:若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一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左右两侧的第二位置的运动轨迹;所述第一位置高于所述第二位置,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除具有第一实施方式的技术效果外,还列出了当所述预设运动轨迹为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一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左右两侧的第二位置的运动轨迹;所述第一位置高于所述第二位置的情况,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检测到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一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左右两侧的第二位置的运动轨迹;所述第一位置高于所述第二位置,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利用本发明实施例,可优化所述终端的灭屏操作,提升了用户体验。

图3是本发明第三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所述的第三实施方式与第一实施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三实施方式还包括了具体预设运动轨迹等步骤。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范围内,适用于第一实施方式中的各具体方案也可以相应的适用于第三实施方式中,为节省篇幅及避免重复起见,在此就不再赘述。

如图3所示,所述显示屏控制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301: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

302:若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三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上且处于水平状态的第四位置;所述第三位置高于所述第四位置,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本实施方式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除具有第一实施方式的技术效果外,还列出了当所述预设运动轨迹为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三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上且处于水平状态的第四位置;所述第三位置高于所述第四位置的情况,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检测到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三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上且处于水平状态的第四位置;所述第三位置高于所述第四位置,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利用本发明实施例,可优化所述终端的灭屏操作,提升了用户体验。

图4是本发明第四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所述的第四实施方式与第一实施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第四实施方式还包括了检测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是否被遮挡等步骤。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范围内,适用于第一实施方式中的各具体方案也可以相应的适用于第四实施方式中,为节省篇幅及避免重复起见,在此就不再赘述。

如图4所示,所述显示屏控制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401: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

402:若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一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左右两侧的第二位置的运动轨迹;所述第一位置高于所述第二位置,则判断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是否被遮挡,如果是,则进入步骤405,否则,进入步骤403。

403:控制所述终端进入预备灭屏状态。

404:判断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是否检测到预设情形,如果是,则结束流程,否则,进入步骤405。

405: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本实施方式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除具有第一实施方式的技术效果外,还列出了检测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是否被遮挡的情况。若所述终端被遮挡,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若所述距离传感器未被遮挡,则判断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是否检测到预设情形,针对检测结果,响应的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或继续亮屏。利用本发明实施例,能够减少灭屏时产生的差错,提升用户体验。

图5是本发明第五实施方式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所述的第五实施方式与第一实施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五实施方式还包括了检测所述终端是否沿着侧边翻转预设角度等步骤。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范围内,适用于第一实施方式中的各具体方案也可以相应的适用于第五实施方式中,为节省篇幅及避免重复起见,在此就不再赘述。

如图5所示,所述显示屏控制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501: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

502:若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三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上且处于水平状态的第四位置;所述第三位置高于所述第四位置,则判断所述终端是否沿着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如果是,则进入步骤505,否则,进入步骤503。

503:控制所述终端进入预备灭屏状态。

504:判断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是否检测到预设情形,如果是,则结束流程,否则,进入步骤505。

505: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本实施方式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除具有第一实施方式的技术效果外,还列出了检测所述终端是否沿着侧边翻转预设角度的情况。若所述终端沿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若所述终端未沿着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则判断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是否检测到预设情形,针对检测结果,响应的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或继续亮屏。利用本发明实施例,能够减少灭屏时产生的差错,提升用户体验。

以上是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进行的详细描述。根据不同的需求,所示流程图中方块的执行顺序可以改变,某些方块可以省略。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终端进行描述。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终端装置,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上述任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步骤。

图6是本发明一实施方式的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终端1包括存储器10,存储器10中存储有显示屏控制装置100。所述的终端1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个人数字助理等具有应用显示功能的终端。所述显示屏控制装置100可以应用于包括显示屏的所述终端1,若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若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利用本发明实施例,可针对运动感测装置感测到的运动轨迹,响应的控制所述终端的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因而优化了所述终端的灭屏操作,提升了用户体验。

所述的显示屏控制装置100还可以用于在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下,检测到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一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左右两侧的第二位置的运动轨迹;所述第一位置高于所述第二位置,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利用本发明实施例,可优化所述终端的灭屏操作,提升了用户体验。

所述的显示屏控制装置100还可以用于在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下,检测到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三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上且处于水平状态的第四位置;所述第三位置高于所述第四位置,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利用本发明实施例,可优化所述终端的灭屏操作,提升了用户体验。

所述的显示屏控制装置100还可以用于载所述终端沿侧边翻转预设角度下,则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若所述终端未沿着侧边翻转预设角度,则判断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是否检测到预设情形,针对检测结果,响应的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或继续亮屏。利用本发明实施例,能够减少灭屏时产生的差错,提升用户体验。

本实施方式中,终端1为一手机。终端1还可以包括显示屏20及处理器30。存储器10、显示屏20可以分别与处理器30电连接。

所述的存储器10可以是不同类型存储设备,用于存储各类数据。例如,可以是终端1的存储器、内存,还可以是可外接于该终端1的存储卡,如闪存、sm卡(smartmediacard,智能媒体卡)、sd卡(securedigitalcard,安全数字卡)等。此外,存储器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硬盘、内存、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存储装置用于存储各类数据,例如,所述终端1中安装的各类应用程序(applications)、应用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而设置、获取的数据等信息。

显示屏20安装于终端1,用于显示信息。

处理器30用于执行所述显示屏控制方法以及所述终端1内安装的各类软件,例如操作系统及应用显示软件等。处理器30包含但不限于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cpu)、微控制单元(microcontrollerunit,mcu)等用于解释计算机指令以及处理计算机软件中的数据的装置。

所述的显示屏控制装置10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的模块,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被存储在终端1的存储器10中并被配置成由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本实施方式为一个处理器30)执行,以完成本发明实施例。例如,参阅图7所示,所述终端1可以包括感测模块11、控制灭屏模块12、第一判断模块13、第二判断模块14、第三判断模块15、控制预备灭屏模块16。本发明实施例所称的模块可以是完成一特定功能的程序段,比程序更适合于描述软件在处理器中的执行过程。

可以理解的是,对应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中的各实施方式,终端1可以包括图7中所示的各功能模块中的一部分或全部,各模块的功能将在以下具体介绍。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显示屏控制方法的各实施方式中相同的名词相关名词及其具体的解释说明也可以适用于以下对各模块的功能介绍。为节省篇幅及避免重复起见,在此就不再赘述。

感测模块11可用于在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时,通过设置于所述终端上的运动感测装置感测所述终端的运动轨迹。

控制灭屏模块12可用于在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与预设运动轨迹匹配时,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控制灭屏模块12还可用于在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一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左右两侧的第二位置的运动轨迹;所述第一位置高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控制灭屏模块12还可用于在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三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上且处于水平状态的第四位置;所述第三位置高于所述第四位置时,控制所述显示屏进入灭屏状态。

第一判断模块13可用于在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一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左右两侧的第二位置的运动轨迹;所述第一位置高于所述第二位置时,判断所述终端的距离传感器是否被遮挡。

第二判断模块14可用于在感测到的所述运动轨迹满足从所述显示屏朝上的第三位置到所述显示屏朝上且处于水平状态的第四位置;所述第三位置高于所述第四位置时,判断所述终端是否沿着侧边翻转预设角度。

第三判断模块15可用于判断所述终端在预设时长内是否检测到预设情形。

控制预备灭屏模块16可用于控制所述终端进入预备灭屏状态。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任一实施方式中的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步骤。

所述显示屏控制装置/终端/计算机设备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实现上述实施方式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

所称处理器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所述处理器是所述显示屏控制装置/终端的控制中心,利用各种接口和线路连接整个显示屏控制装置/终端的各个部分。

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和/或模块,所述处理器通过运行或执行存储在所述存储器内的计算机程序和/或模块,以及调用存储在存储器内的数据,实现所述显示屏控制装置/终端的各种功能。所述存储器可主要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比如声音播放功能、图像播放功能等)等;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手机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比如音频数据、电话本等)等。此外,存储器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硬盘、内存、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几个具体实施方式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终端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系统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实施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实施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实施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实施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涵括在本发明实施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系统、装置或终端权利要求中陈述的多个单元、模块或装置也可以由同一个单元、模块或装置通过软件或者硬件来实现。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以上较佳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都不应脱离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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