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及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21150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及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终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及具有该控制系统的智能终端。



背景技术:

现如今,随着智能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离不开智能终端的使用。智能终端在为用户带来了方便、快捷,为用户提供娱乐消遣的同时,也为用户带来了视力上的影响。

英国聚焦诊所创办人、眼科雷射手术医师阿兰比指出,智能终端的风行使得近视的年轻人越来越普遍。智能终端自1997年问世以来,全球近视人数已经上升了35%。如不改变,未来10年,近视的问题会继续恶化,近视人数可能会增加50%。若一个成人平均每天使用智能终端2小时以上,即可对视力造成严重的影响。此外,人们在使用智能终端的过程中,眼睛距屏幕的平均距离在30厘米左右,远低于看报纸及看书的平均距离40厘米,过近的距离给眼睛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因此,需要一种新型智能终端控制系统及具有该控制系统的智能终端,能够对用户的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进行实时检测。当用户的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小于一定范围时,及时对用户发出警告,提醒用户与智能终端保持适当距离,从而实现帮助用户防护近视的技术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智能终端控制系统及具有该控制系统的智能终端。当用户的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小于一定距离,且维持时间一定时间时,智能终端会自动对用户发出警告信息,以提醒用户当前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过近,该使用方法会对视力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能够有效避免用户近距离使用智能终端,对用户的视力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包括:检测模块、处理模块、计时模块和警报模块;

所述检测模块,检测人脸到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的实际距离,并发送至所述处理模块;

所述处理模块,与所述检测模块、所述计时模块通讯连接,比对所述实际距离与预设的一安全距离;

当所述处理模块判定所述实际距离小于所述安全距离时,发送判定结果至所述计时模块,所述计时模块开始记录保持所述实际距离的持续时间;

所述计时模块,与所述警报模块通讯连接,当所述持续时间大于一预设时间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一警报信息。

优选地,所述实际距离进一步包含从所述人脸的眼睛所处位置到所述屏幕的距离。

优选地,所述控制系统进一步包含储存模块,与所述处理模块和所述计时模块通讯连接,用于设定并保存所述安全距离和所述预设时间。

优选地,所述安全距离≥40厘米;所述预设时间≤5分钟。

优选地,所述警报信息包含发出警报声、显示警报文字、关闭所述智能终端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提供了一种智能终端,所述智能终端具有如上所述的控制系统。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及具有该控制系统的智能终端,能够对用户的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进行实时检测。当用户的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小于40厘米,且维持时间超过5分钟时,智能终端会对用户发出警告信息,以提醒用户当前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过近,该使用方法会对视力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能够有效避免用户近距离使用智能终端,对用户的视力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符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为符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方法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及具有该控制系统的智能终端,能够有效防止用户近距离长时间使用智能终端。其中,该控制系统及具有该控制系统的智能终端对于基于内置于智能终端中的微型传感装置实现对用户近距离长时间使用智能终端的防护。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及具有该控制系统的智能终端后,在某一用户使用智能终端的过程中,当该用户的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小于一预设的安全距离,且维持该小于安全距离的状态超过一预设时间时,智能终端会自动对用户发出警告信息,以提醒用户当前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过近,目前的使用状态不利于用户的视力保护,会对视力造成一定的影响。通过对用户与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以及维持时间的实时检测,能够有效避免用户长时间近距离使用智能终端,从而为用户的视力提供有效防护。

如图1所示,为符合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本实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终端,如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的控制系统,该控制系统可以基于Android的操作环境下运行。具体地,该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包括:检测模块、处理模块、计时模块和警报模块。

所述检测模块,检测人脸到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的实际距离,并发送至所述处理模块;

具体地,打开智能终端,进入智能终端的操作界面,在智能终端的操作界面中找到控制应用程序的图标,点击图标,进入控制应用程序,智能终端开启控制模式。进入控制模式后,智能终端控制系统中的检测模块自动开启。该检测模块实质是由一内置微型传感器组成的,该传感器是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通过该内置的微型传感器,检测模块能够实时自动检测并自动获取当前用户的人脸到该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获取用户的人脸到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后,检测模块通过通讯连接,会自动将该距离发送到处理模块中,进行后续处理。

所述处理模块,与所述检测模块、所述计时模块通讯连接,比对所述实际距离与预设的一安全距离;

具体地,定义智能终端进入控制模式后,通过检测模块自动检测并自动获取到的当前用户的人脸到该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为实际距离。当检测模块检测并获取该实际距离后,通过通讯连接,将获取所得的实际距离发送到处理模块中。处理模块获取检测模块检测所得的实际距离后,将该实际距离与一预先设定的安全距离进行比对。根据预设的安全距离,判断当前用户与智能终端屏幕间保持的距离是否是处于一安全距离的范围内,即判断此时用户处于的位置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是否不利于该用户的视力保护,是否会对其视力造成影响。

当所述处理模块判定所述实际距离小于所述安全距离时,发送判定结果至所述计时模块,所述计时模块开始记录保持所述实际距离的持续时间;

当处理模块根据预设的安全距离,判断当前用户与智能终端屏幕间保持的距离小于预设的安全距离的范围内时,处理模块通过通讯连接将该判定结果发送到计时模块中。计时模块接收到该判定结果后,自动开启计时功能,开始记录用户在保持该小于安全距离的实际距离下使用智能终端的持续时间。

所述计时模块,与所述警报模块通讯连接,当所述持续时间大于一预设时间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一警报信息。

计时模块接收到处理模块判定实际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后,自动开启计时功能,开始记录用户在保持该小于安全距离的实际距离下使用智能终端的持续时间。当计时模块记录所得的持续时间大于智能终端控制系统中的预设时间时,即当前用户在一小于预先设定的安全距离的实际距离下使用智能终端的尺寸时间大于一预设时间,计时模块判定该用户的使用情况会对其视力造成不利的影响,此时,计时模块通过通讯连接,将该超时结果发送到警报模块中。当警报模块接收到计时模块发出的超时结果后,会根据该超时结果自动发出一警报信息提醒用户注意调整其与智能终端屏幕间的距离或使用时间,以达到避免对视力造成影响的效果。

一种智能终端,所述智能终端具有如上所述的控制系统。

具体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进一步提供了一种智能终端,该智能终端具有如上所述的控制系统。具有该控制系统后,该智能终端可以实现在用户使用智能终端的过程中,对用户与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及维持时间进行监测。当前用户的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小于40厘米,且维持时间超过5分钟时,智能终端会对用户发出警告信息,以提醒用户当前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过近,该使用方法会对视力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能够有效避免用户近距离使用智能终端,对用户的视力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优选地,所述实际距离进一步包含从所述人脸的眼睛所处位置到所述屏幕的距离。

优选地,为了提高检测模块对人脸到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的检测的精度,也为了避免用户人脸的位置对检测模块检测距离产生的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中对实际距离作进一步的限定。实际距离进一步包含从当前用户的眼睛位置到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

优选地,所述控制系统进一步包含储存模块,与所述处理模块和所述计时模块通讯连接,用于设定并保存所述安全距离和所述预设时间。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进一步包含一储存模块,用于在智能终端控制系统中设定保存安全距离和预设时间。储存模块分别与处理模块和计时模块通讯连接,储存模块通过通讯连接将设定的安全距离发送至处理模块,将预设时间发送至计时模块。其中,安全距离为眼科专家建议使用智能终端时,用户人脸应与智能终端保持的距离;预设时间,为一发出警报的缓冲时间,以防因为某个移动瞬间导致用户人脸距离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情况造成的警报模块发出误报。

优选地,所述安全距离≥40厘米;所述预设时间≤5分钟。

优选地,根据眼科专家建议使用智能终端时,用户人脸应于智能终端保持的安全距离为40厘米,故定义安全距离为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保持≥40厘米的距离。预设时间,可由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调整,一般限制于5分钟之内。

优选地,所述警报信息包含发出警报声、显示警报文字、关闭所述智能终端中的一种或多种。

优选地,当智能终端控制系统的检测模块检测到当前用户的人脸距离智能终端的实际距离小于预设的安全距离,即小于40厘米时,且计时模块记录用户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的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时,计时模块判定该使用状态会对用户的视力造成不利的影响。此时,计时模块会将该超时结果发送到警报模块,警报模块根据该超时结果对用户发出警报信息,提醒用户调整其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或者作适当休息。该警报信息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发出警报声或显示警报文字提醒用户调整实际距离或持续时间,甚至可以直接关闭该智能终端强制用户进行休息,从而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的使用对用户的视力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如图2所示,为符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方法流程示意图。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为一种基于智能终端,如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的控制方法,具体地,所述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检测人脸到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的实际距离;

具体地,打开智能终端,进入智能终端的操作界面,在智能终端的操作界面中找到控制应用程序的图标,点击图标,进入控制应用程序,智能终端开启控制模式。进入控制模式后,智能终端内置的微型传感器自动开启。传感器是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通过该内置的微型传感器,智能终端能够实时自动检测并自动获取当前用户的人脸到该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

比对所述实际距离与预设的一安全距离;

具体地,定义智能终端进入控制模式后,通过其内置的微型传感器自动检测并自动获取到的当前用户的人脸到该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为实际距离。获取该实际距离后,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方法,智能终端会将该实际距离与一预先设定的安全距离进行比对。根据预设的安全距离,判断当前用户与智能终端间保持的距离是否是处于一安全距离的范围内,即判断此时用户处于的位置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是否不利于该用户的视力保护,是否会对其视力造成影响。

当所述实际距离小于所述安全距离时,记录保持所述实际距离的持续时间;

当智能终端经比对当前用户的人脸到该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与预先设定的安全距离后,判定当前用户的人脸到该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小于预先设定的安全距离时,即判定当前用户的人脸距离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为一不利于该用户视力保护的距离,在该距离下长时间使用智能终端可能会对该用户的视力造成影响。此时,智能终端会自动开始计时,记录用户在该小于预先设定的安全距离的实际距离下使用智能终端的持续时间。

当所述持续时间大于一预设时间时,发出一警报信息。

智能终端自动开始计后,开始记录用户在该小于预先设定的安全距离的实际距离下使用智能终端的持续时间。当计时模块记录所得的持续时间大于智能终端中的预设时间时,即当前用户在一小于预先设定的安全距离的实际距离下使用智能终端的尺寸时间大于一预设时间,智能终端判定该用户的使用情况会对其视力造成不利的影响,此时,智能终端会自动发出一警报信息提醒用户注意调整其与智能终端屏幕间的距离或使用时间,以达到避免对视力造成影响的效果。

优选地,所述实际距离进一步包含从所述人脸的眼睛所处位置到所述屏幕的距离。

优选地,为了提高传感器对人脸到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的检测的精度,也为了避免用户人脸的位置对距离检测产生的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方法中对实际距离作进一步的限定。实际距离进一步包含从当前用户的眼睛位置到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

优选地,于所述检测人脸到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的实际距离的步骤之前,所述控制方法进一步包含设定并保存所述安全距离和所述预设时间。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方法进一步包含了在智能终端中设定保存安全距离和预设时间。其中,安全距离为眼科专家建议使用智能终端时,用户人脸应与智能终端保持的距离;预设时间,为一发出警报的缓冲时间,以防因为某个移动瞬间导致用户人脸距离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情况造成的警报误报。

优选地,所述安全距离≥40厘米;所述预设时间≤5分钟。

优选地,根据眼科专家建议使用智能终端时,用户人脸应于智能终端保持的安全距离为40厘米,故定义安全距离为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保持≥40厘米的距离。预设时间,可由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调整,一般限制于5分钟之内。

优选地,所述警报信息包含发出警报声、显示警报文字、关闭所述智能终端中的一种或多种。

优选地,当智能终端检测到当前用户的人脸距离智能终端的实际距离小于预设的安全距离,即小于40厘米时,且用户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持续超过5分钟时,智能终端判定该使用状态会对用户的视力造成不利的影响。此时,智能终端会对用户发出警报信息。该警报信息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发出警报声或显示警报文字提醒用户调整实际距离或持续时间,甚至可以直接关闭该智能终端强制用户进行休息,从而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的使用对用户的视力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采用符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控制系统及具有该控制系统的智能终端,能够在用户使用智能终端的过程中,对用户的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实际距离及维持时间进行实时检测。当前用户的人脸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小于40厘米,且维持时间超过5分钟时,智能终端会对用户发出警告信息,以提醒用户当前与智能终端屏幕的距离过近,该使用方法会对视力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能够有效避免用户近距离使用智能终端,对用户的视力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应当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有较佳的实施性,且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变更或修饰为等同的有效实施例,但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