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中框以及均设置在所述中框上的面板封胶和显示面板的端部;其中,
所述面板封胶靠近所述显示面板的侧面与所述显示面板的端部端面相贴合;
所述面板封胶靠近所述中框的侧面与所述中框的上表面相贴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封胶的上表面与所述显示面板的上表面齐平;所述面板封胶远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侧面齐平于或突出于所述中框的外侧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封胶包括一字型封胶;
所述一字型封胶靠近所述显示面板的侧面与所述显示面板的端部端面相贴合;
所述一字型封胶靠近所述中框的侧面与所述中框的上表面相贴合;
所述一字型封胶远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侧面与所述中框的外侧面齐平。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封胶包括L型封胶;
所述L型封胶包括相连接的第一侧边和第二侧边;
所述第一侧边靠近所述显示面板的侧面与所述显示面板的端部端面相贴合;
所述第一侧边靠近所述中框的侧面与所述中框的上表面相贴合;
所述第一侧边的上表面与所述显示面板的上表面齐平;
所述第二侧边突出于所述中框的外侧面,所述第二侧边沿所述显示面板至所述中框方向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侧边包络所述中框的外侧面,所述第二侧边与所述中框的外侧面贴合。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边和所述第二侧边的连接处为弧形。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背板;
所述背板平行于所述显示面板,所述中框设置在所述显示面板与所述背板之间;
所述背板与所述中框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包括相连接的第一边框和第二边框;
所述第一边框与所述显示面板平行;
所述面板封胶靠近所述第一边框的侧面与所述第一边框的上表面相贴合;
所述面板封胶远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侧面齐平于或突出于所述第二边框的外侧面;
所述第二边框的端部设置有所述背板。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边框与所述显示面板之间设置面板胶带。
10.一种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包括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