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小型化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及电路板设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65468发布日期:2019-01-29 17:58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一种小型化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及电路板设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头模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小型化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及电路板设计。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占屏比的提升,对摄像头的小型应用越来越广泛和普遍,现有的摄像头holder(固定器)有4边托台托住IR,且托台每边的宽度为0.45mm,Holder托台尺寸太大限定了整体的尺寸,影响手机占屏比。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小型化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及电路板设计,以克服现有相关技术所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小型化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及电路板设计,包括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和电路板,所述电路板安装于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的背面,其中,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的顶端安装有摄像镜头,且所述摄像镜头的外围设有托台区,所述电路板的表面区域设有感光区,所述感光区与所述摄像镜头相对应,所述感光区的外围设有传感器区域,所述传感器区域内安装有若干传感器。

进一步的,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的宽度为5mm,所述托台区的宽度为0.15mm。

进一步的,所述托台区的表面连接有电子元器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规避四边画胶固定蓝玻璃所产生的对尺寸的固定要求;一边节省超过0.25mm的距离,使所述感光区向上提升,增加手机摄像头模组的占屏比;减小常规小型模组尺寸,节省资源,结构简单,效果明显。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现有技术的一种小型化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及电路板设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小型化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及电路板设计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现有技术和本实用新型中摄像头模组固定器的对比示意图。

图中:

1、摄像头模组固定器;2、托台区;3、摄像镜头;4、电路板;5、感光区;6、传感器;7、传感器区域。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小型化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及电路板设计。

参照图1-3,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小型化摄像头模组固定器及电路板设计,包括摄像头模组固定器1和电路板4,所述电路板4安装于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1的背面,其中,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1的顶端安装有摄像镜头3,且所述摄像镜头3的外围设有托台区2,所述电路板4的表面区域设有感光区5,所述感光区5与所述摄像镜头3相对应,所述感光区5的外围设有传感器区域7,所述传感器区域7内安装有若干传感器6。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1的宽度为5mm,所述托台区2的宽度为0.15mm。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托台区2的表面连接有电子元器件。

另外,在一个实施例中,结合图1-3,现有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的宽度为5.25mm,所述托台区2的宽度为0.4mm,本实用新型中的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的宽度为5mm,且所述托台区的宽度为0.15mm,通过将摄像头固定器的1/2Y的托台宽度设计缩小,一边节省超过0.25mm的距离,使感光区域向上提升,增加手机摄像模组的占屏比,以减小模组尺寸,节约资源;同时也避免四边画胶固定蓝玻璃所产生的对尺寸的固定要求。

综上所述,借助于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包括摄像头模组固定器1和电路板4,所述电路板4安装于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1的背面,其中,所述摄像头模组固定器1的顶端安装有摄像镜头3,且所述摄像镜头3的外围设有托台区2,所述电路板4的表面区域设有感光区5,所述感光区5与所述摄像镜头3相对应,所述感光区5的外围设有传感器区域7,所述传感器区域7内安装有若干传感器6。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规避四边画胶固定蓝玻璃所产生的对尺寸的固定要求;一边节省超过0.25mm的距离,使所述感光区向上提升,增加手机摄像头模组的占屏比;减小常规小型模组尺寸,节省资源,结构简单,效果明显。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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