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线音频接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375107发布日期:2020-12-22 11:01阅读:93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线音频接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线音频接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线音频接收装置。



背景技术:

无线音频接收设备是一种可以无线实时传输音频信号的音频传输器,相比蓝牙传输的局限性,配备2.4g无线技术的传输器,拥有超长传输距离,最远达80m;专业2.4g无线技术,媲美cd好音质;彻底摆脱线缆束缚,享受无“限”自由;免驱动即插即用,更便捷的操作体验;发射器和接收器同时长按开机键,自动配对;具有一对多的功能;具有无线麦克风功能。

现有的无线音频接收设备不能调节接收角度,从而导致接收信号差,影响人们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无线音频接收装置,通过转动第二把手,从而带动螺纹杆转动,螺纹杆转动带动横板移动,横板移动带动第一支撑柱偏转,第一支撑柱偏转带动框体偏转,从而带动接收器偏转,方便调节接收角度,接收信号好,方便人们使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不能调节接收角度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无线音频接收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顶部设有框体,所述框体内部设有接收器,所述框体底部设有调节机构;

所述调节机构包括第二把手,所述第二把手位于底板后侧,所述第二把手一侧固定连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远离第二把手的一端贯穿底板一侧并与底板内部侧壁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所述底板内部设有横板,所述螺纹杆一端贯穿横板,且所述螺纹杆与横板螺纹连接,所述螺纹杆一侧设有限位杆,所述限位杆与底板固定连接,且所述限位杆一端贯穿横板,所述底板顶端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二支撑柱,两个所述第二支撑柱顶端均与框体底端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两个所述第二支撑柱后侧均设有第一支撑柱,两个所述第一支撑柱顶端均与框体底端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所述底板顶端开设有通槽,两个所述第二支撑柱均位于通槽前侧,两个所述第一支撑柱底端均穿过通槽并与横板顶端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底端固定连接有四个移动轮。

进一步地,所述框体两侧均设有第一把手,两个所述第一把手相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板。

进一步地,所述接收器两侧均设有挤压垫,两个所述连接板相向的一端贯穿框体一侧并与相应位置的挤压垫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两个所述挤压垫顶端以及底端均固定连接有第一立板,所述框体内部顶端以及底端均开设有两个第一滑槽,四个所述第一滑槽内部均设有第一滑杆,四个所述第一滑杆均与框体固定连接,四个所述第一立板一端分别延伸入相应位置的第一滑槽内部,且四个所述第一滑杆一端分别贯穿相应位置的第一立板。

进一步地,所述框体两侧内部均开设有两个第二滑槽,四个所述第二滑槽分别位于相应位置的连接板顶部与底部,四个所述第二滑槽内部均设有第二立板,四个所述第二立板一端分别与相应位置的连接板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四个所述第二滑槽内部均设有第二滑杆,四个所述第二滑杆均与框体固定连接,且四个所述第二滑杆一端分别贯穿相应位置的第二立板,四个所述第二立板与框体之间均固定连接有弹簧,四个所述弹簧分别套设在相应位置的第二滑杆外周面。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通过移动第一把手,从而带动连接板移动,进而带动挤压垫移动,将接收器放在两个挤压垫之间,然后松开第一把手,弹簧回弹带动第二立板移动,从而带动连接板移动,进而带动挤压垫移动,挤压垫移动对接收器进行挤压固定,然后转动第二把手,从而带动螺纹杆转动,由于螺纹杆与横板螺纹连接,限位杆限制横板转动,故螺纹杆转动带动横板移动,由于第一支撑柱两端分别与框体以及横板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故横板移动带动第一支撑柱偏转,由于第二支撑柱顶端与框体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故第一支撑柱偏转带动框体偏转,从而带动接收器偏转,与现有技术相比,方便调节接收角度,接收信号好,方便人们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伸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

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2中a结构放大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螺纹杆部分立体图;

图中:1框体、2第一滑槽、3第一滑杆、4第一立板、5接收器、6挤压垫、7连接板、8第一支撑柱、9限位杆、10第二支撑柱、11横板、12螺纹杆、13移动轮、14底板、15通槽、16第一把手、17第二把手、18第二滑槽、19弹簧、20第二滑杆、21第二立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说明书附图1-5,该实施例的一种无线音频接收装置,包括底板14,所述底板14顶部设有框体1,所述框体1内部设有接收器5,所述框体1底部设有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包括第二把手17,所述第二把手17位于底板14后侧,所述第二把手17一侧固定连接有螺纹杆12,所述螺纹杆12远离第二把手17的一端贯穿底板14一侧并与底板14内部侧壁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所述底板14内部设有横板11,所述螺纹杆12一端贯穿横板11,且所述螺纹杆12与横板11螺纹连接,所述螺纹杆12一侧设有限位杆9,所述限位杆9与底板14固定连接,且所述限位杆9一端贯穿横板11,所述底板14顶端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二支撑柱10,两个所述第二支撑柱10顶端均与框体1底端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两个所述第二支撑柱10后侧均设有第一支撑柱8,两个所述第一支撑柱8顶端均与框体1底端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所述底板14顶端开设有通槽15,两个所述第二支撑柱10均位于通槽15前侧,两个所述第一支撑柱8底端均穿过通槽15并与横板11顶端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14底端固定连接有四个移动轮13,方便带动本实用新型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框体1两侧均设有第一把手16,两个所述第一把手16相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板7,方便带动挤压垫6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接收器5两侧均设有挤压垫6,两个所述连接板7相向的一端贯穿框体1一侧并与相应位置的挤压垫6固定连接,方便安装和拆卸接收器5。

进一步地,两个所述挤压垫6顶端以及底端均固定连接有第一立板4,所述框体1内部顶端以及底端均开设有两个第一滑槽2,四个所述第一滑槽2内部均设有第一滑杆3,四个所述第一滑杆3均与框体1固定连接,四个所述第一立板4一端分别延伸入相应位置的第一滑槽2内部,且四个所述第一滑杆3一端分别贯穿相应位置的第一立板4,防止挤压垫6移动时发生偏转。

进一步地,所述框体1两侧内部均开设有两个第二滑槽18,四个所述第二滑槽18分别位于相应位置的连接板7顶部与底部,四个所述第二滑槽18内部均设有第二立板21,四个所述第二立板21一端分别与相应位置的连接板7固定连接,方便带动弹簧19压缩。

进一步地,四个所述第二滑槽18内部均设有第二滑杆20,四个所述第二滑杆20均与框体1固定连接,且四个所述第二滑杆20一端分别贯穿相应位置的第二立板21,四个所述第二立板21与框体1之间均固定连接有弹簧19,四个所述弹簧19分别套设在相应位置的第二滑杆20外周面,弹簧19回弹带动挤压垫6恢复原位。

实施场景具体为:工作人员移动第一把手16,从而带动连接板7移动,进而带动挤压垫6移动,同时连接板7移动带动第二立板21在第二滑杆20上移动,从而带动弹簧19压缩,同时挤压垫6移动带动第一立板4在第一滑杆3上移动,防止挤压垫6移动时发生偏转,将接收器5放在两个挤压垫6之间,然后松开第一把手16,弹簧19回弹带动第二立板21移动,从而带动连接板7移动,进而带动挤压垫6移动,挤压垫6移动对接收器5进行挤压固定,方便安装和拆卸接收器5,然后转动第二把手17,从而带动螺纹杆12转动,由于螺纹杆12与横板11螺纹连接,限位杆9限制横板11转动,故螺纹杆12转动带动横板11移动,由于第一支撑柱8两端分别与框体1以及横板11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故横板11移动带动第一支撑柱8偏转,由于第二支撑柱10顶端与框体1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故第一支撑柱8偏转带动框体1偏转,从而带动接收器5偏转,方便调节接收角度,接收信号好,方便人们使用,通过设置移动轮13,方便带动本实用新型移动,该实施方式具体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不能调节接收角度的问题。

工作原理:

参照说明书附图1-5,工作人员转动第二把手17,从而带动螺纹杆12转动,由于螺纹杆12与横板11螺纹连接,限位杆9限制横板11转动,故螺纹杆12转动带动横板11移动,由于第一支撑柱8两端分别与框体1以及横板11通过活动铰座活动连接,故横板11移动带动第一支撑柱8偏转,第一支撑柱8偏转带动框体1偏转,从而带动接收器5偏转。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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