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信息处理方法、第一电子设备和第二电子设备的制造方法_3

文档序号:8415769阅读:来源:国知局
中不存在所述主叫方电话号码时,执行步骤505。
[0091]步骤505,第一电子设备提取呼叫请求中的指纹特征信息,并将所述指纹特征信息与自身存储的指纹特征信息集合进行比对,当比对结果表明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存在与所述呼叫请求中匹配的指纹特征信息时,执行506 ;当比对结果表明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不存在与所述呼叫请求中匹配的指纹特征信息时,执行步骤507。
[0092]步骤506,启动振铃模块执行振铃。
[0093]步骤507,控制振铃模块不执行振铃。
[0094]需要说明的是,当步骤504判断通讯录中存在呼叫请求中的主叫方电话号码时,直接启动振铃模块执行振铃;此时可以仍然将呼叫请求中的指纹特征信息与指纹特征信息集合进行比对,如果判断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不存在匹配的指纹特征信息时,可以将呼叫请求中的指纹特征信息存入所述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也就是说,通讯录中存在呼叫请求中的主叫方电话号码,则表明该呼叫为被叫方允许接入的呼叫,从而在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不存在匹配的指纹特征信息时,将呼叫请求中的指纹特征信息存入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以完善被叫方的指纹特征信息集合的内容。
[0095]从图5所示的实施例可以看出,被叫方的第一电子设备存储通讯录和指纹特征信息集合,通讯录中至少保存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包括联系人的指纹特征信息;那么,只有第一电子设备的通讯录中的电话号码来电、或者携带有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的指纹特征信息的来电,才会触发第一电子设备振铃。这样,既能够实现对通讯录以外的电话号码来电的屏蔽,也能够成功接入在被叫方的第一电子设备留有指纹特征信息的用户通过陌生电话呼入的来电,尽量避免了误操作。
[0096]另外,在图5所示的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内还可以保存第一时间范围(即一个时间段,例如夜晚休息的时间段),设置第一电子设备只有在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时间范围内时,收到呼叫请求才执行上述步骤504-507的处理;否则,第一电子设备收到呼叫请求正常振铃。
[0097]场景二:第二电子设备作为主叫方,向第一电子设备发起呼叫时,第二电子设备采集主叫方用户的指纹特征信息,在发起呼叫时,将主叫方用户的指纹特征信息发生给第一电子设备;第一电子设备存储有通讯录和指纹特征信息集合,第一电子设备收到呼叫后,先与指纹特征信息集合比对,再与通讯录比对。
[0098]场景二下的具体信息处理方法如图6所示,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0099]步骤601,第二电子设备获得第一触发指令,所述第一触发指令用于表征向第一电子设备发起呼叫。
[0100]主叫方用户选择第二电子设备的呼叫功能,并输入被叫方(即第一电子设备)的电话号码时,第二电子设备获得所述第一触发指令。
[0101]步骤602,第二电子设备触发其指纹传感器(即特征信息采集单元)开始工作,指纹传感器采集主叫方用户的指纹特征信息。
[0102]步骤603,第二电子设备发起向第一电子设备的呼叫请求,在呼叫请求中包括主叫方用户的指纹特征信息。
[0103]步骤604,第一电子设备收到第二电子设备的呼叫请求后,提取呼叫请求中的指纹特征信息,并将所述指纹特征信息与自身存储的指纹特征信息集合进行比对,当比对结果表明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存在与所述呼叫请求中匹配的指纹特征信息时,跳转到606 ;当比对结果表明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不存在与所述呼叫请求中匹配的指纹特征信息时,执行步骤605。
[0104]步骤605,第一电子设备提取呼叫请求中的主叫方电话号码,并将所述主叫方电话号码与自身存储的通讯录(即联系人信息集合)进行比对,当比对结果表明通讯录存在所述主叫方电话号码时,执行步骤606 ;当比对结果表明通讯录中不存在所述主叫方电话号码时,执行步骤607。
[0105]步骤606,启动振铃模块执行振铃。
[0106]步骤607,控制振铃模块不执行振铃。
[0107]需要说明的是,当步骤604判断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不存在与呼叫请求中匹配的指纹特征信息,而步骤605判断通讯录中存在呼叫请求中的主叫方电话号码时,可以将将呼叫请求中的指纹特征信息存入所述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也就是说,通讯录中存在呼叫请求中的主叫方电话号码,则表明该呼叫为被叫方允许接入的呼叫,从而在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不存在匹配的指纹特征信息时,将呼叫请求中的指纹特征信息存入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以完善被叫方的指纹特征信息集合的内容。
[0108]从图6所示的实施例可以看出,被叫方的第一电子设备存储通讯录和指纹特征信息集合,通讯录中至少保存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包括联系人的指纹特征信息;那么,只有第一电子设备的通讯录中的电话号码来电、或者携带有指纹特征信息集合中的指纹特征信息的来电,才会触发第一电子设备振铃。这样,既能够实现对通讯录以外的电话号码来电的屏蔽,也能够成功接入在被叫方的第一电子设备留有指纹特征信息的用户通过陌生电话呼入的来电,尽量避免了误操作。
[0109]另外,在图6所示的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内还可以保存第一时间范围(即一个时间段,例如夜晚休息的时间段),设置第一电子设备只有在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时间范围内时,收到呼叫请求才执行上述步骤604-607的处理;否则,第一电子设备收到呼叫请求正常振铃。
[0110]场景三:第二电子设备作为主叫方,向第一电子设备发起呼叫时,第二电子设备采集主叫方用户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在发起呼叫时,将主叫方用户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发生给第一电子设备;第一电子设备存储有联系人白名单和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第一电子设备收到呼叫后,先与联系人白名单比对,再与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比对。
[0111]场景三下的具体信息处理方法如图7所示,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0112]步骤701,第二电子设备获得第一触发指令,所述第一触发指令用于表征向第一电子设备发起呼叫。
[0113]主叫方用户选择第二电子设备的呼叫功能,并输入被叫方(即第一电子设备)的电话号码时,第二电子设备获得所述第一触发指令。
[0114]步骤702,第二电子设备触发其摄像头(即特征信息采集单元)开始工作,摄像头采集分析主叫方用户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
[0115]步骤703,第二电子设备发起向第一电子设备的呼叫请求,在呼叫请求中包括主叫方用户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
[0116]步骤704,第一电子设备收到第二电子设备的呼叫请求后,提取呼叫请求中的主叫方电话号码,并将所述主叫方电话号码与自身存储的联系人白名单进行比对,当比对结果表明联系人白名单存在所述主叫方电话号码时,跳转到步骤706;当比对结果表明联系人白名单中不存在所述主叫方电话号码时,执行步骤705。
[0117]步骤705,第一电子设备提取呼叫请求中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并将所述面部识别特征信息与自身存储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进行比对,当比对结果表明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中存在与所述呼叫请求中匹配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时,执行706;当比对结果表明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中不存在与所述呼叫请求中匹配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时,执行步骤707。
[0118]步骤706,启动振铃模块执行振铃。
[0119]步骤707,控制振铃模块不执行振铃。
[0120]需要说明的是,联系人白名单为被叫方用户允许来电振铃的联系人的名单,其中至少包括允许来电振铃的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当步骤704判断联系人白名单中存在呼叫请求中的主叫方电话号码时,直接启动振铃模块执行振铃;此时可以仍然将呼叫请求中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与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进行比对,如果判断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不存在匹配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时,可以将呼叫请求中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存入所述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中。也就是说,联系人白名单中存在呼叫请求中的主叫方电话号码,则表明该呼叫为被叫方允许接入的呼叫,从而在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不存在匹配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时,将呼叫请求中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存入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中,以完善被叫方的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的内容。
[0121]从图7所示的实施例可以看出,被叫方的第一电子设备存储联系人白名单和面部识别特征信息集合,联系人白名单中至少保存允许来电振铃的联系人的电话号码,面部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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