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细纤维毯垫覆底的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148989阅读:49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日用品生产领域中的一种超细纤维毯垫覆底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近几年来,作为室内软装饰重要产品之一的簇绒地毯,发展迅速,内外销市场均保持了20%左右的增长速度。东西方地毯消费差异,中西方在铺地物类型的消费结构上大不相同,欧美国家消费的纤维地毯占铺地物总量的70%以上,其它陶瓷、木质、塑料、复合材料等硬质地板只占不到30%;而目前中国地毯只占铺地物总量的十分之一,家装的地面铺装仍然是地板与瓷砖两分天下。另外,中西方在地毯消费构成上呈强烈反差,西方销售的地毯中,65%是家用地毯,商用地毯只占35%。据中国产业调查网预测,未来国际市场簇绒地毯将保持在10%以上的年增长率,而国内市场将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簇绒地毯的销量将强劲增长,到2015年,国内地毯的购买量将会上升到28%左右,到2050年,国内的购买量会持续到53%左右。

超细纤维簇绒毯垫因其材料特性具有超强吸水、易去污等优点成为地毯市场的佼佼者。簇绒地毯及其生产工艺是即将起毛的一层(一般为簇入纱圈而形成的) 与纺粘法非织造布或机织物粘合(主底布)。地毯表面就可形成毛绒或毛圈。但是,这种覆底所涉及的关键技术,如覆底材料、乳胶材料、背胶及其工艺等都在不断研究改进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超细纤维毯垫覆底的制备方法。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超细纤维毯垫覆底的制备方法,包括:

步骤1制备簇绒地毯,对于背胶复合的超细纤维簇绒毯垫由5层材料构成 , 其断面结构:

A 层 簇绒毯面 400 ~ 600g / ㎡

B 层 底布(涤纶机织布) 3 ~ 4 k g / ㎡

C 层 聚氨酯泡沫 80~ l00 g / ㎡

D 层 涤纶平布(涤纶针织布) 40 ~ 50 k g / ㎡

E 层 PVC 100~ 300 g / ㎡

其中,A-B面由簇绒机针刺植绒,B-C、C-D、D-E均由不同粘结性能的粘结剂复合,对B——E的复合也就是超细纤维簇绒毯垫的覆底工艺,对A进行拉绒工艺;

步骤2将B——E层进行复合结合,采用复合粘合剂,所述复合粘合剂(复合苯丙乳胶)组分稀释剂(聚乙烯醇)、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十二烷基硫酸钠( SDS) 、乳化剂 OP ——10 和同比的催化剂、 以聚乙烯醇溶液 ,加入 TDI,聚乙烯醇溶液 1:0.7,SDS加量聚乙烯醇溶液比例1:0.3, OP ——10加量每平方6ml, 以聚乙烯醇溶液1:0.3,反应温度70~250℃ , 反应时间0.3~0.5h);

步骤3采用浓度复合苯丙乳胶进行固稳;

步骤4使用复合苯丙乳胶剪进行剪切成片,去除边沿毛边,得到有超细纤维覆底的毯垫。

本发明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的效果是:克服了一次上胶方式存在上胶量大;涂胶不匀,地毯质量不稳定; 生产效率低等等问题,通过改造涂胶设备研究二次上胶技术,结果乳胶经发泡后含水量降低,因此可降低烘箱温度,减少用汽量和用电量,烘干机速度由原来 2 ~ 4 m /min( 根据不同产品而定) 提高到 4.5 m /min( 所有产品),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能耗,每平方米的用胶量减少,降低了上胶量。上胶均匀, 质量稳定,地毯质量得到提高,地毯有弹性,便于装铺,为生产的连续稳定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一种超细纤维毯垫覆底的制备方法,包括:

步骤1制备簇绒地毯,对于背胶复合的超细纤维簇绒毯垫由5层材料构成 , 其断面结构:

A 层 簇绒毯面 400 ~ 600g / ㎡

B 层 底布(涤纶机织布) 3 ~ 4 k g / ㎡

C.层 聚氨酯泡沫 80~ l00 g / ㎡

D层 涤纶平布(涤纶针织布) 40 ~ 50 k g / ㎡

.E层 PVC 100~ 300 g / ㎡

其中,A-B面由簇绒机针刺植绒,B-C、C-D、D-E均由不同粘结性能的粘结剂复合。对B——E的复合也就是超细纤维簇绒毯垫的覆底工艺,对A进行拉绒工艺;

步骤2将B——E层进行复合结合,采用复合粘合剂,所述复合粘合剂(复合苯丙乳胶)组分稀释剂(聚乙烯醇)、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十二烷基硫酸钠( SDS) 、乳化剂 OP ——10 和同比的催化剂、 以聚乙烯醇溶液 ,加入 TDI,聚乙烯醇溶液 1:0.7,SDS加量聚乙烯醇溶液比例1:0.3, OP ——10加量每平方6ml, 以聚乙烯醇溶液1:0.3,反应温度70~250℃ , 反应时间0.3~0.5h);

步骤3采用浓度复合苯丙乳胶进行固稳;

步骤4使用复合苯丙乳胶剪进行剪切成片,去除边沿毛边,得到有超细纤维覆底的毯垫。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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