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割草机的无极调速控制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02824阅读:369来源:国知局
一种割草机的无极调速控制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割草机。



背景技术:

割草机,又称除草机、剪草机、草坪修剪机等。割草机是一种用于修剪草坪、植被等的机械工具,它是由刀盘、发动机、行走轮、行走机构、刀片、扶手、控制部分组成。

现有的割草机分为手推式与自走式两种,手推式割草机行走轮上无任何动力,其行走全靠人为推动前进;自走式割草机在行走轮上设置有离合器,利用发动机上的曲轴连接带轮与离合器上的带轮连接,通过人为扳动离合扶手实现离合器的合与分实现行走轮的转动,在开启自走模式后人为控制方向即可。现有技术的割草机自走器,要么有离合机构,要么有无级变速机构,大多均由拉索分别控制,这是公众熟识的技术方案,当然也有离合与无级变速机构一体的自走器内的离合,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割草机均只有一种速度调节,即拉动离合扶手实现自走器并合使割草机调节到自走模式,当放掉离合扶手后自走器内的离合器分离调节到手推模式。

为实现一个无级变速调节来控制割草机的前进速度在市场上出现了诸多无级调速的机构,例如在申请号为201320557212.0的中国专利所公开的一种的草坪机的行走无级变速调节机构,通过在从带轮与主带轮之间设置一变速带轮组,在变速带轮组上分别用低第一变速切边带和第二变速切边带与从带轮与主带轮连接,拉动变速手柄带动拉锁线改变两变速切边带的接触半径实现草坪机的无级变速调节,众所周知这种无级变速调节机构通过在主、从带轮之间设置变速带轮组相比现有在主、从带轮之间设置一张紧轮均存在结构上复杂,并需要对底盘做大幅度的相应改进,进而增大了制造成本。

又如本申请人在申请号为201510851600.3的专利文件中公开的,通过拉索拉动自走器进而使自走器绕驱动轴上下转动,使得自走器进而张紧或者松动传动皮带,增大或减小与皮带轮与皮带之间的摩擦力实现无级变速,转动自走器的过程通过调速扶手带动拉索,拉索与自走器连接,即调速过程靠拉索与调速扶手的之间开度决定割草机的前进速度,但是该专利中,自走扳手、推动扶手和调速扶手均设分别间隔前后设置,而且启动离合,以及调速过程都是通过扳动扶手来进行,操作过程过于复杂,易于造成使用者的混乱和误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操作调节的割草机的无极调速控制机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割草机的无极调速控制机构,包括

自走扳手,所述自走扳手连接于割草机的推动扶手;

离合拉索,所述离合拉索的一端与自走扳手固定连接,另一端连接至割草机的自走器,并且能够控制自走器的离合;

调速拉索,所述调速拉索连接至割草机的自走器,通过拉动调速拉索能够调节自走器的速度;

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调速机构,所述调速机构包括依次连接于所述推动扶手的调节套筒与调速套筒,所述调速套筒连接至所述调速拉索,并且所述调速套筒能够相对于调节套筒移动进而拉动调速拉索;

所述调节套筒和调速套筒套接于所述推动扶手上。

为了便于调节和控制,所述调节套筒包括与推动扶手周向可相对转动的旋转套筒,所述旋转套筒与所述调速套筒螺纹连接,所述调速套筒与所述推动扶手之间设有限制其相对于推动扶手周向转动的周向限位装置,所述旋转套筒的转动驱动所述调速套筒(72)沿所述推动扶手移动。

优选地,所述调节套筒还包括与推动扶手周向固定的连接套筒,所述旋转套筒套于所述连接套筒上并且能相对于所述连接套筒轴向固定周向转动。

为了便于加工安装,所述调速套筒包括与旋转套筒螺纹连接的第一段,和与调速拉索连接的第二段,所述旋转套筒的内表面上设有内螺纹,所述调速套筒的第一段的外表面上设有与该旋转套筒连接的外螺纹。

为了便于安装,所述连接套筒包括内套,所述内套的外径小于旋转套筒的内径并且其一端插入位于旋转套筒内,并且该内套的一端设有沿径向突出的卡圈卡于所述旋转套筒内肩上。

优选地,所述调节套筒、调速套筒与推动扶手之间套设有导向杆,所述导向杆与所述推动扶手固定连接,调速套筒能沿导向杆轴向移动,所述周向限位装置为设于导向杆的外表面上沿导向杆的轴向延伸的凸条,以及位于调速套筒的内表面上的与凸条相互配合的凹槽;所述连接套筒的内表面上也设有与所述凸条相互配合的凹槽。

该调速拉锁控制自走器的具体方式为,所述调速拉索的第一端连接在自走器的壳体上,拉动调速拉索能够使得所述自走器绕其驱动轴上下转动。

为了便于控制,所述割草机的底座内固定设有一位于自走器一侧的支架,所述调速 拉索的第一端从上向下穿过该支架的顶部,并且与位于支架内的弹簧的一端连接,弹簧的另一端固定连接至自走器的壳体。

优选地,所述自走器的壳体与底座之间连接有复位弹簧,该复位弹簧使得该自走器具有始终向前向下倾斜的趋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该割草机的无极调速控制机构,不但调速方便,便于无极调速,而且设计合理,调速操作方便不会造成混淆与误操作。而且成本低、易于加工与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割草机的无极调速控制机构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割草机的自走器与离合拉索、和调速拉索的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无极调速控制机构的调速机构去掉外罩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A-A线的剖视图。

图5a为自走器的状态示意图(皮带松弛状态),图5b为自走器的状态示意图(皮带张紧状态)。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无极调速控制机构的调速机构的部件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6所示,割草机通常包括底座1(图1中仅示出部分),固定在底座1上的发动机,以及从底座向后侧以及上方延伸的推动扶手2,按照割草机1的行进方向为前,确定以下描述的前后方向。该推动扶手2包括位于两侧的长柄21,以及两侧长柄21顶部之间横向延伸的握持部23,发动机的输出轴连接水平设置的主动轮,主动轮上套设有水平设置的皮带9,皮带9的另一端套设在自走器3的皮带轮31上。

自走器3如图2所示,该自走器3固定在自走驱动轴4上,自走驱动轴4的两端固定连接至安装在底座1后侧的两个后轮,通过发动机带动自走器3上的皮带轮31的转动,进而带动自走驱动轴4的转动,使得后轮转动自走。该自走器3包括壳体32,自走驱动轴4横向穿过该自走器3的壳体32,所述皮带轮31位于壳体32的顶部外侧,并且皮带轮31的转轴33伸入壳体32内与自走驱动轴4相连接传动,皮带轮31的转动带动转轴33的转动,进而带动自走驱动轴4绕其自身的轴向转动。自走器3与底座11不固定,因此,自走器3以及自走驱动轴4可以绕自走驱动轴4自身的轴向前后摆动。

如图1所示,该推动扶手2的前侧连接有熄火扶手8,熄火扶手8连接至熄火拉索81,熄火拉索81的下端向下连接至发动机,用于控制发动机的启动和熄火。该推动扶手2的 后侧,设有自走扳手5,该自走扳手5的一端连接有离合拉索55,该离合拉索55的一端与自走扳手5连接,离合拉索55的另一端连接至自走器3,用于控制自走器3的离合进而控制自走器3的运转。该离合拉索55控制自走器3的离合的结构在很多现有技术中都已经有描述,因此在此不做过多赘述。

自走扳手5的两端铰接在推动扶手2上,通过绕其铰轴相对于推动扶手2靠近或者远离转动,进而拉动离合拉索55。

如图5a所示,自走器3绕自走驱动轴4向下向前倾斜,使得皮带轮31与设置在发动机12的输出轴上的主动轮之间的距离变小,进而皮带9趋向松弛状态,皮带9与皮带轮31之间的摩擦力减小,主动轮或者皮带9的速率不完全传递至皮带轮31,此时,皮带轮31的转动速度较慢,即自走器3的速度较低。如图5b所示,当自走器3以及皮带轮31处于与皮带9平行的水平状态时,皮带轮31与设置在发动机12的输出轴上的主动轮之间的距离变大,皮带9与皮带轮31两者完全张紧,二者之间的摩擦力最大,此时皮带9的速率完全传递至皮带轮31,即此时自走器3的速度最快。因此,调节自走器3相对于皮带9的前倾角度即可调节皮带轮31与皮带9之间的摩擦力以及贴合程度,使得皮带9的速率完全或者不完全传递给皮带轮31,进而调节自走器的速度。该部分的原理,在本申请人之前申请的专利中20091020784.0和20151085160.0中都有详细的描述,并且调速的原理也相同,因此,在此不作过多描述。

如图2所示,自走器3的壳体32上固定连接调速拉索6的第一端,调速拉索6的第一端连接至壳体32的前侧,通过拉动调速拉索6即可带动自走器3绕驱动轴4向上转动,即可调整自走器3相对于皮带9之间的前倾角度,进而对自走器3进行调速。并且自走器3的壳体32上与底座1之间连接有复位弹簧15,该复位弹簧15使得该自走器3具有始终向前向下倾斜的趋势,即使得自走器3始终具有向前向下倾斜,使得皮带9松弛进而自走器3速度降低的趋势,这样的设置可以保证安全。而自走器3在前倾最大位置时,与底座1之间也具有限位结构防止自走器3向下过度倾斜。

该调速拉索6的第二端,向上延伸至一调速机构7,该调速机构7连接至推动扶手2,优选地,该调速机构7套接于推动扶手2一侧的长柄21上,而上述的离合拉索55沿另一侧的长柄21延伸与熄火扶手8固定连接,这样使得调速拉索6和离合拉索55在推动扶手的两侧延伸,减小两者相互影响的可能。

并且调速拉索6的第一端上,连接有弹簧61,弹簧61的一端与调速拉索6连接,另一端固定连接在自走器3的壳体32上。优选地,该底座1上固定连接有一支架11,该支架11位于自走器3的一侧,调速拉索6的第一端从上向下穿过该支架11的顶部,并且与位于支架11顶部下方的弹簧61连接,弹簧61在支架11内上下运动,并且不会超过支架11的顶部,因此,可以防止调速拉索6拉动过渡。

该调速机构7包括依次套接在推动扶手2的右侧的长柄21上的调节套筒71和调速套 筒72,如图3、4和6所示,所述调节套筒71、调速套筒72依次上下设置。

所述调节套筒71包括上下依次连接的连接套筒75和旋转套筒74,所述连接套筒75与旋转套筒74相互轴向固定、周向转动,该连接套筒75和旋转套筒74均套于导向杆73上,导向杆73套于长柄21外侧并且与长柄21固定连接,即导向杆73位于长柄21与调节套筒71之间。导向杆73与连接套筒75相对的外表面上设有沿其轴向延伸的凸条731,该连接套筒75的内表面上设有与该凸条731相匹配的凹槽,该导向杆73上的凸条731和连接套筒75上的凹槽即为连接套筒75与长柄21之间的周向限位装置,防止该连接套筒75相对于长柄21周向转动,或者也可以是该连接套筒75直接与导向杆73固定连接,即与长柄固定连接。并且该周向限位装置也不一定采用上述方式,比如可以是省略导向杆73,直接在长柄2的外表面上设置凸条731。该连接套筒75可以与推动扶手2直接固定连接。

所述旋转套筒74的内表面设有内螺纹,调速套筒72的上部即第一段721的外表面设有与该调节套筒71的内螺纹相匹配的外螺纹,旋转套筒74与调速套筒72的第一段721螺纹连接,即所述调速套筒72与调节套筒71螺纹连接,调速套筒72的下部即第二段722即为所述调节机构7的第二端,该第二段722连接所述调速拉索6的第二端。该调速套筒72也套在导向杆73外侧,该调节套筒71能够带动调速套筒72沿导向杆73滑动。导向杆73与调速套筒72相对的外表面上也设有沿导向杆73的轴向突出延伸的凸条731,调速套筒72的内表面上设有与该凸条731相匹配的凹槽。该导向杆73上的凸条731与调速套筒72内表面上的凹槽即为调速套筒72与长柄21之间的周向限位装置,并且该周向限位装置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直接在推动扶手2的长柄21的外表面上设有凸条,以及在调速套筒72的内表面上设置凹槽,或者将凸条与凹槽的位置相反设置,只要该周向限位装置能够限制调速套筒72相对于长柄21周向固定而仅能轴向移动即可。因此,只要转动该调节套筒71的旋转套筒74,可使得调速套筒72沿长柄21移动;进而拉动调速拉索6。换句话说,所述调速套筒72能相对于调节套筒71沿推动扶手2移动,进而使得调速套筒72拉动所述调速拉索6的第一端上下运动,进而调节自走器3的速度。

为了便于安装和连接,该旋转套筒74与导向杆73的外表面之间具有间隙,该连接套筒75包括径向尺寸统一,并且外径小于旋转套筒74的内径的内套751,该内套751的一端插入位于旋转套筒74的顶部内侧,并且该内套751的一端设有沿径向向外突出的卡圈752卡于所述旋转套筒74的内肩上。安装时,内套751从旋转套筒74的下方向上方穿出,并且卡圈752卡于旋转套筒74的内肩后,将连接套筒75与推动扶手2周向固定即可。该连接套筒75起到限制该旋转套筒74相对于推动扶手2的轴向运动,仅能够相对于推动扶手2轴向转动即可。

所述旋转套筒74的外侧设有一圈便于调节的外凸的突圈741,并且该突圈741的上方的调节套筒71上套有罩体77,调速套筒72的下部722外侧也套有罩体77。并且调节套筒71和调速套筒72也可以将螺纹的位置相反设置,即调节套筒71的旋转套筒74的外表面设 有外螺纹,调速套筒72的上部721内表面设有内螺纹,两者相互连接即可,只要转动调节套筒71的旋转套筒74能够带动调速套筒72相对于调节套筒71沿推动扶手2移动即可。所述调速套筒72的第二段722的外侧设有卡勾723连接调速拉索6。

该无极调速控制机构,在初始状态下,即割草机停止运行的情况下,自走扳手5位于下方远离推动扶手的握持部23,在割草机1的发动机开始运行后,如果需要自走器带动割草机自走,先将自走扳手5从下往上拉至最上方,自走扳手5拉动离合拉索55驱动自走器3内的齿轮啮合进而自走器3的皮带轮31的运动能够带动驱动轴4转动进而使得割草机自走。

此时,通过转动旋转套筒74,能够调节调速套筒72带动调速拉索6上下运动,进而调节自走器3的速度,而且松开旋转套筒74,调速套筒72与旋转套筒74之间的位置也不会改变,即调速后能够稳定速度。当调速套筒72位于调节套筒71的螺纹最下方时,皮带9处于松弛状态,使得皮带9与皮带轮31之间无摩擦进而自走器3速度最慢。当调速套筒72向上位于调节套筒71的螺纹的最上方时,皮带9处于拉紧状态皮带9的速率完全传递给皮带轮31,自走器3的速度最快。并且此时松开自走扳手5,由于自走扳手5能够拉动离合拉索55使得自走器3内的齿轮相互松开,此时自走器3的运动也不会带动驱动轴4的转动,进而割草机停止运动。

该割草机的无极调速控制机构,不但调速方便,便于无极调速,而且设计合理,调速操作方便不会造成混淆与误操作。而且成本低、易于加工与操作。

尽管以上详细地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是应该清楚地理解,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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