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鼠斜板试验测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42537阅读:205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大鼠斜板试验测量装置,属于动物实验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当今,脊髓损伤修复已经成为世界医疗领域亟待解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脊髓损伤基础研究中,实验对象多以大鼠为主,对于大鼠脊髓损伤后的行为功能的评价,因斜板试验具有更高的客观性,故其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使用率,被作为研究脊髓损伤后大鼠行为学功能恢复评价的常用方法。

目前,实验室进行斜板试验的工具多为自制简易装置。通常,一种方法是一名试验者操作,将斜板垫高或用其他方式固定斜板,达到大鼠稳定于斜面超过5秒的角度,随后用量角器测量;另一种是两人配合,一人手动控制斜板角度,一人持量角器测量。但这些方法会不可避免的存在以下问题:

1.测量误差大。一端垫高的斜板不稳定,会在动物的运动过程中发生位移,而手动控制斜板角度人为因素影响大,也不稳定,导致测量结果误差较大;

2.测量耗时长,浪费人力。脊髓损伤动物实验往往样本量较大,两人测量或是用独立的量角器再加测量往往会花费较长的时间,同时也浪费人力;

3.斜板多未使用粗糙面,大鼠易滑落,并未较真实的反映大鼠的行为学功能恢复程度。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大鼠斜板试验测量装置,包括:兼具测量及支撑固定功能的弧形量角尺,通过铰链连接的斜板与底座;其中,弧形量角尺为一金属量角尺,其下端焊接于底座,上端游离;所述弧形量角尺前缘区域为刻度部分,刻度范围为0-70°;所述弧形量角尺中间为镂空部分,此处容纳固定于斜板的圆柱形钢条螺纹部分,牛角状螺母与之相匹配。通过松紧所述螺母可以达到上下调节及支撑固定斜板的目的,角度值可一并读出。

本实用新型的大鼠斜板试验测量装置,还可以具有这样的特征:

所述弧形量角尺宽度为3cm,厚度为0.3cm。

所述刻度部分宽2cm,镂空部分距前缘2cm至距后缘0.5cm处。

所述斜板长度为30cm,宽度为20cm,厚度为0.2cm。

所述斜板上方贴附长度为30cm,宽度为20cm,厚度为0.2cm的糙面橡胶。

所述斜板两侧固定长度为30cm,高度为5cm,厚度为0.3cm的两块透明塑料板。

所述斜板在距斜板、底座连接处20cm的斜板一侧,焊接长2cm,直径0.6cm的圆柱形钢条。

所述圆柱形钢条焊接于与贴附了糙面橡胶的斜板正面相对的斜板背面。

所述底座长度为30cm,宽度为20cm,厚度为0.3cm。

所述底座四角各放置一枚橡胶皮垫。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大鼠斜板试验测量装置,可由一名试验者独立操作,完成大鼠斜板试验的角度测量,直接读数,且误差值精确在1°以内,精确度高。弧形量角尺兼具测量及支撑固定作用,操作方便,省却了固定高度后再测量的时间,提高了试验的效率。

斜板与底座通过铰链连接,斜板可绕铰链旋转,实现自由升降。斜板上方贴附糙面橡胶,防止大鼠打滑,相对来说更能反映后肢的行为学功能恢复程度。

斜板两侧固定两块透明塑料板,可有效防止大鼠坠落,且可避免由于大鼠抓持斜板侧缘,无法检测后肢的行为学功能恢复情况。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大鼠斜板试验测量装置在具体实施方式中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弧形量角尺,2.牛角状螺母,3.圆柱形钢条螺纹部分,4.斜板,5.糙面橡胶,6.透明塑料板,7.铰链,8.底座,9.橡胶皮垫,10.大鼠斜板试验测量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大鼠斜板试验测量装置在实施例1中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大鼠斜板试验测量装置10,兼具测量及支撑固定功能的弧形量角尺1,弧形量角尺为一金属量角尺,宽度,即L1为3cm,厚度为0.3cm,下端焊接于底座8,上端游离,弧形量角尺前缘区域为刻度部分,宽度,即L2为2cm,刻度范围为0-70°,弧形量角尺中间部分镂空,即L3为0.5cm,此处容纳固定于斜板的圆柱形钢条螺纹部分3,牛角状螺母2与之相匹配,通过松紧所述螺母可以达到上下调节及支撑固定斜板的目的,角度值可一并读出。

斜板4与底座8通过铰链7连接,斜板与底座通过铰链连接,可实现斜板的自由升降。斜板与底座长度均为30cm,宽度为20cm。斜板上方贴附长度为30cm,宽度为20cm,厚度为0.2cm的糙面橡胶5。斜板两侧固定长度为30cm,高度为5cm,厚度为0.3cm的两块透明塑料板6。底座四角各放置一枚橡胶皮垫9。

使用时,松开螺母2,将实验大鼠置于斜板中央靠上,从小角度开始逐渐抬高斜板,直到大鼠能稳定于斜面不低于5秒,此时,拧紧螺母2,读出角度值(斜板平面所对应的数值)并做好记录。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例。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可以有多种变形。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从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内容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所有变形,均应认为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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