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农药化学领域,涉及一种除草剂。
背景技术:
除草剂是指可以使得杂草彻底地或者选择性地发生枯死的药剂,是用以消除或者抑制植物生长的一类物质。除草剂光广泛应用于防治农田、果园、花卉苗圃、草原以及非耕地、河道、水库等地杂草、杂树有害植物。近百年来,采用除草剂有效地控制了许多杂草,但化学药剂的大量使用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诸如具有除草剂抗性杂草地出现、土壤硬结污染、水质污染,并且使得受保护苗体本身受到损害,影响其生长,安全性不高,除草范围窄。目前采用的大部分除草剂大都是灭杀型或触杀型除草剂,除草效果受农作物和杂草种类限制,大大影响除草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除草剂,解决了现有除草剂受限而除草范围窄的问题。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除草剂,由70—80份原药、10—20份辅助剂、100—200份溶剂组成,原药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仲丁灵10—20份、异丙隆10—20份、乙草胺10—15份、乳氟禾草灵5—15份、异丙草胺5—8份、双草醚1—2份,辅助剂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消泡剂8—15份、洗涤剂1—5份,溶剂为二甲苯。
本发明的特点还在于,
助剂为有机硅消泡剂。
有效成分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仲丁灵13—17份、异丙隆14—16份、乙草胺12—14份、乳氟禾草灵7—13份、异丙草胺6—7份、双草醚1.25—1.75份。
有效成分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仲丁灵15份、异丙隆15份、乙草胺13份、乳氟禾草灵10份、异丙草胺6.5份、双草醚1.5份。
辅助剂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消泡剂15份、洗涤剂5份。
本发明一种除草剂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一种除草剂利用仲丁灵、异丙隆、乙草胺、乳氟禾草灵、异丙草胺、双草醚多种除草剂复配,适用于大部分的杂草去除,安全性较高,除草范围广,不易受到农作物的种类以及其他例如阔叶杂草、莎草等杂草种类的限制影响和使用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以及功效等,下面以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这些实施例。
实施例1
一种除草剂,由70份原药、10份辅助剂、100份溶剂组成,原药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仲丁灵10份、异丙隆10份、乙草胺10份、乳氟禾草灵5份、异丙草胺8份、双草醚1份,辅助剂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有机硅消泡剂8份、洗涤剂5份,溶剂为二甲苯。
实施例2
一种除草剂,由70份原药、10份辅助剂、100份溶剂组成,原药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仲丁灵13份、异丙隆14份、乙草胺12份、乳氟禾草灵7份、异丙草胺6份、双草醚1.25份,辅助剂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有机硅消泡剂10份、洗涤剂4份,溶剂为二甲苯。
实施例3
一种除草剂,由80份原药、20份辅助剂、150份溶剂组成,原药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仲丁灵15份、异丙隆15份、乙草胺12.5份、乳氟禾草灵10份、异丙草胺6.5份、双草醚1.5份,辅助剂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有机硅消泡剂11.5份、洗涤剂3份,溶剂为二甲苯。
实施例4
一种除草剂,由80份原药、20份辅助剂、200份溶剂组成,原药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仲丁灵17份、异丙隆16份、乙草胺14份、乳氟禾草灵13份、异丙草胺7份、双草醚1.75份,辅助剂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有机硅消泡剂13份、洗涤剂4份,溶剂为二甲苯。
实施例5
一种除草剂,由80份原药、20份辅助剂、200份溶剂组成,原药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仲丁灵20份、异丙隆20份、乙草胺15份、乳氟禾草灵15份、异丙草胺8份、双草醚2份,辅助剂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有机硅消泡剂15份、洗涤剂5份,溶剂为二甲苯。
实施例6
一种除草剂,由80份原药、20份辅助剂、200份溶剂组成,原药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仲丁灵10份、异丙隆20份、乙草胺13份、乳氟禾草灵8份、异丙草胺7份、双草醚2份,辅助剂的各组份混合时以重量份计为有机硅消泡剂13份、洗涤剂5份,溶剂为二甲苯。
综上所述,以上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任何未背离本发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