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粗纤维糕点生产工艺中的捏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74202阅读:751来源:国知局
用于粗纤维糕点生产工艺中的捏合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食品粉料捏合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粗纤维糕点生产工艺中的捏合装置。



背景技术:

捏合机常用来捏合不同性质的面团,如酥性面团、韧性面团及水面团,其通过对物料进行局部混合搅拌,尽而达到达到整体混合,使物料形成具有塑性的整体团块,通常捏合机的倒缸出料为电机驱动蜗杆,蜗杆再带动混合槽倾倒来完成,其优点在于,使用比较便捷,缺点为:设备成本高,倾倒装置容易故障,不适合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灵活方便的用于粗纤维糕点生产工艺中的捏合装置,其主要的技术方案如下:

用于粗纤维糕点生产工艺中的捏合装置,其包括:

机架(1),所述机架(1)设置有将其分为上下两层的隔板(11),于机架(1)上层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共轴的安装孔Ⅰ、安装孔Ⅱ,于机架(1)一侧的上部还设置有固定销(12);

设于机架(1)上层可倾倒的混合槽(2),所述混合槽(2)呈“U”形,于“U”形开口方向的两侧的中线位置成型有共轴的通孔Ⅰ(21)、通孔Ⅱ(22),于混合槽(2)外侧通孔Ⅰ(21)、通孔Ⅱ(22)的口部分别成型有延其轴线延伸的凸轴(23),所述凸轴(23)与机架(1)两侧可转动固定;

搅拌轴(3),所述搅拌轴(3)沿通孔Ⅰ(21)、通孔Ⅱ(22)的轴向布置,其两端分别与机架(1)两侧的安装孔Ⅰ、安装孔Ⅱ相套固定,所述搅拌轴(3) 上等间距的布置至少4个桨叶(31),于搅拌轴(3)延伸至混合槽(2)外部自由端的端部固定有链轮Ⅰ(32);

驱动机构(4),其包括电机、摆线减速器以及设于机架(1)外侧的电气控制器,所述电机与摆线减速器联成整体后固定于机架(1)下层的基座上,于电机主轴输出端的端部固定有链轮Ⅱ(41),链轮Ⅱ(41)设有联接链轮Ⅰ(32)的传动链(42)。

更进一步的说,所述桨叶(31)按圆周等分布置在搅拌轴(3)上,于相邻桨叶(31)自由端的端部之间连接有螺旋叶片(33)。

更进一步的说,所述搅拌轴(3)上还固定有切刀(34)。

更进一步的说,所述混合槽(2)设置有可开合的顶盖(24)。

更进一步的说,所述混合槽(2)外侧壁还设置有用于倒缸出料的把手(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桨叶按圆周等分固定在搅拌轴上,驱动装置驱动搅拌轴进行回转时,设于搅拌轴上的桨叶、螺旋叶片及切刀对粉料进行剪切、压缩及捏合等动作,使粉料快速的达到要求的塑性,具有结构简单、效率高、成本低、使用方便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中用于粗纤维糕点生产工艺中的捏合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说明书中的上下均表示附图的上下。

参见图1,用于粗纤维糕点生产工艺中的捏合装置,其由机架1、混合槽2、搅拌轴3及驱动机构4组成,机架1设置有将其分为上下两层的隔板11,于机 架1上层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共轴的安装孔Ⅰ、安装孔Ⅱ,于机架1一侧的上部还设置有固定销12,固定销12将混合槽2与机架1固定,防止工作时产生晃动;混合槽2可倾倒的设于机架1上层,混合槽2的槽体呈“U”形,于“U”形开口方向的两侧的中线位置成型有共轴的通孔Ⅰ21、通孔Ⅱ22,于混合槽外侧通孔Ⅰ21、通孔Ⅱ22的口部分别成型有延其轴线延伸的凸轴23,凸轴23与机架1两侧可转动固定;搅拌轴3沿通孔Ⅰ21、通孔Ⅱ22的轴向布置,其两端分别与机架1两侧的安装孔Ⅰ、安装孔Ⅱ相套固定,搅拌轴3上等间距的布置4个桨叶31,桨叶31可以根据混合槽的尺寸设计为6个、8个或10个,于搅拌轴3延伸至混合槽2外部自由端的端部固定有链轮Ⅰ32;驱动机构4包括电机、摆线减速器以及设于机架外侧的电气控制器,电机与摆线减速器联成整体后固定于机架1下层的基座上,于电机主轴输出端的端部固定有链轮Ⅱ41,链轮Ⅱ41设有联接链轮Ⅰ32的传动链42,工作时,将待捏合的粉料及水依次装入混合槽2内,启动电机,链轮Ⅰ32驱动搅拌轴3作回转运动,设于搅拌轴3上的桨叶31对待捏合粉料产生压缩、捏合等作用,使粉料快速形成具有塑性的团块。

为了提高粉料成型后的塑性,桨叶31按圆周等分布置在搅拌轴3上,于相邻桨叶31自由端的端部之间连接有螺旋叶片33,搅拌轴3上还固定有切刀34,螺旋叶片33及切刀34的设置使得粉料可同时受到剪切、压缩及捏合作用,成型后塑性更好。

作为优选的,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混合槽2还设置有可开合的顶盖24。

为了便于倒缸出料,混合槽2外侧壁还设置有把手5,粉料成型后,松开固定销12,拉动把手5即可对混合槽2进行倾倒出料。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凡是属于本发明原理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对于本领 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的前提下进行的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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