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茶叶杀青烘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0002阅读:551来源:国知局
一种茶叶杀青烘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烘干装置,特别涉及一种茶叶杀青烘干装置,属于茶叶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茶叶是人们的日常饮品,其对人们的身体有益。在茶叶制作过程中,需要进行杀青和烘干工序,现有的杀青机和烘干机都是分开使用,不仅费时费力,而且烘干时排出的高温气体都是直接排出,从而导致热能利用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茶叶杀青烘干装置,集杀青烘干的功能于一身,降低工人劳动强度的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热能,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茶叶杀青烘干装置,包括底座、脚轮、支腿、箱体、导料板、加热器、一级管道、引风机、二级管道、换热装置、电机、减速机、托盘、推杆、主动轮、从动轮、输送带、电源及控制器;所述底座下表面的四个拐角处安装有脚轮,箱体通过支腿安装在底座的上表面;所述箱体内部设有锥台状隔板,隔板的中心处设有过料口,且隔板将箱体分为杀青室和烘干室;所述杀青室的内壁两侧分别安装有两块倾斜的导料板,且两对导料板相向交错排布;所述加热器安装在底座内部,且加热器通过一级管道与烘干室的底部连接,引风机安装在一级管道上;所述二级管道的一端与烘干室的上部连接,另一端与杀青室的顶部连接,换热装置安装在二级管道上;所述托盘通过支架安装在烘干室出料口下方的底座上,且托盘的中心处与支架铰接;所述推杆的一端安装在底座上,另一端固定在托盘一侧下方;所述电机安装在底座内部,电机的输出端通过皮带与减速机的输入端连接,且减速机的输出端通过皮带与主动轮连接;所述主动轮和从动轮均通过筋板安装在底座上,且主动轮通过输送带与从动轮连接;所述电源和减速机均安装在底座内部,减速机通过导线与电源连接,加热器、引风机及电机均通过导线与控制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导料板的倾斜角度为20°-3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脚轮为可水平360°旋转的带锁式万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推杆为齿轮式电动推杆。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电源为可充电式蓄电池组。

有益效果:与传统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茶叶杀青烘干装置结构新颖,设计科学合理;集杀青烘干的功能于一身,降低工人劳动强度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烘干时排出的高温气体可供杀青使用,充分利用热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茶叶杀青烘干装置的总体结构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其中:1-底座、2-脚轮、3-支腿、4-箱体、5-导料板、6-加热器、7-一级管道、8-引风机、9-二级管道、10-换热装置、11-电机、12-减速机、13-托盘、14-推杆、15-主动轮、16-从动轮、17-输送带、18-电源、19-控制器、20-隔板、21-杀青室、22-烘干室、23-支架、24-筋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一种茶叶杀青烘干装置,包括底座1、脚轮2、支腿3、箱体4、导料板5、加热器6、一级管道7、引风机8、二级管道9、换热装置10、电机11、减速机12、托盘13、推杆14、主动轮15、从动轮16、输送带17、电源18及控制器19;所述底座1下表面的四个拐角处安装有脚轮2,箱体4通过支腿3安装在底座1的上表面;所述箱体4内部设有锥台状隔板20,隔板20的中心处设有过料口,且隔板20将箱体4分为杀青室21和烘干室22;所述杀青室21的内壁两侧分别安装有两块倾斜的导料板5,且两对导料板5相向交错排布;所述加热器6安装在底座1内部,且加热器6通过一级管道7与烘干室22的底部连接,引风机8安装在一级管道7上;所述二级管道9的一端与烘干室22的上部连接,另一端与杀青室21的顶部连接,换热装置10安装在二级管道9上;所述托盘13通过支架23安装在烘干室22出料口下方的底座1上,且托盘13的中心处与支架23铰接;所述推杆14的一端安装在底座1上,另一端固定在托盘13一侧下方;所述电机11安装在底座1内部,电机11的输出端通过皮带与减速机12的输入端连接,且减速机12的输出端通过皮带与主动轮15连接;所述主动轮15和从动轮16均通过筋板24安装在底座1上,且主动轮15通过输送带17与从动轮16连接;所述电源18和减速机12均安装在底座1内部,减速机12通过导线与电源18连接,加热器6、引风机8及电机11均通过导线与控制器19连接。

其中,所述导料板5的倾斜角度为20°-30°。

其中,所述脚轮2为可水平360°旋转的带锁式万向轮。

其中,所述推杆14为齿轮式电动推杆14。

其中,所述电源18为可充电式蓄电池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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