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面条分散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5697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一种面条分散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面条分散设备,属于食品加工领域。



背景技术:

面条起源于中国,已有四千多年的制作食用历史。面条是一种制作简单,食用方便,营养丰富,即可主食又可快餐的健康保健食品。早已为世界人民所接受与喜爱。面条一种用谷物或豆类的面粉加水磨成面团,之后或者压或擀制或抻成片再切或压,或者使用搓、拉、捏等手段,制成条状(或窄或宽,或扁或圆)或小片状,最后经煮、炒、烩、炸而成的一种食品。花样繁多,品种多样。现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对于食品的食用方便性的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方便面条大都是通过加工设备成型、蒸煮、烘干后的成品,符合现代快生活节奏的要求。在蒸煮和烘干之间,面条需要经过人工手动打散后再进行烘干,以防止在烘干过程中烘干不匀。这种打散方式费时费力,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面条分散设备,通过机械分散的方式将面条打散,省时省力,方便使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面条分散设备,包括分散腔体和分散腔体的前端连接有盛放托盘;所述分散腔体内下部设置有输送带,分散腔体内中部设置有若干旋转支杆,旋转支杆的一端连接有动力设置,旋转支杆上设置有若干分散杆,相邻的两根分散杆垂直设置,分散杆的顶端连接有弧形杆Ⅰ,弧形杆Ⅰ的弧形开口方向垂于分散杆;所述分散杆的中段设置有弧形杆Ⅱ,弧形杆Ⅱ与弧形杆Ⅰ的弧形开口方向相反;所述旋转支杆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一个传动杆,传动杆的中部与分散腔体侧壁通过轴承连接,传动杆的一端连接动力设备,传动杆的另一端连接有传动套筒,旋转支杆的端部设置于传动套筒内,旋转支杆的端部与传动套筒内壁之间设置有若干均匀设置的尼龙弹性杆。

优化的,上述面条分散设备,所述尼龙弹性杆为弧形杆,传动套筒的内径为旋转支杆的直径的2.35倍。

优化的,上述面条分散设备,所述输送带表面上设置有若干弧形突起。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它能克服现有技术的弊端,结构设计合理新颖。本申请的设计将面条放置于输送带上,通过输送带的输送作用将面条输送至旋转支杆上,通过分散杆将面条挑起后,经过旋转支杆的转动,分散杆将面条分离,防止面条成团。分散杆为直杆的话,面条被挑起后会沿分散杆滑落,形成一个个的小团,为了增加面条的分离程度,本申请的设计增加了弧形杆Ⅰ和弧形杆Ⅱ,通过弧形杆Ⅰ将面条挑起,弧度的设置能够使面条被分段挑起,增加分离度,而弧形杆Ⅱ与弧形杆Ⅰ的弧形开口方向相反,这样能够在面条沿分散杆滑落成团时,沿弧形杆Ⅱ将其分离,防止成团。传动套筒与尼龙弹性杆的设置能够使得旋转支杆在转动过程中形成近似于震动的效果,将蒸煮后粘结在一起的面条通过震动分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A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B-B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 1为分散腔体、2为盛放托盘、3为输送带、4为旋转支杆、5为分散杆、6为弧形杆Ⅰ、7为弧形杆Ⅱ、8为传动杆、9为传动套筒、10为尼龙弹性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点。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面条分散设备,包括分散腔体和分散腔体的前端连接有盛放托盘;所述分散腔体内下部设置有输送带,分散腔体内中部设置有若干旋转支杆,旋转支杆的一端连接有动力设置,旋转支杆上设置有若干分散杆,相邻的两根分散杆垂直设置,分散杆的顶端连接有弧形杆Ⅰ,弧形杆Ⅰ的弧形开口方向垂于分散杆;所述分散杆的中段设置有弧形杆Ⅱ,弧形杆Ⅱ与弧形杆Ⅰ的弧形开口方向相反;所述旋转支杆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一个传动杆,传动杆的中部与分散腔体侧壁通过轴承连接,传动杆的一端连接动力设备,传动杆的另一端连接有传动套筒,旋转支杆的端部设置于传动套筒内,旋转支杆的端部与传动套筒内壁之间设置有若干均匀设置的尼龙弹性杆。所述尼龙弹性杆为弧形杆,传动套筒的内径为旋转支杆的直径的2.35倍。所述输送带表面上设置有若干弧形突起。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它能克服现有技术的弊端,结构设计合理新颖。本申请的设计将面条放置于输送带上,通过输送带的输送作用将面条输送至旋转支杆上,通过分散杆将面条挑起后,经过旋转支杆的转动,分散杆将面条分离,防止面条成团。分散杆为直杆的话,面条被挑起后会沿分散杆滑落,形成一个个的小团,为了增加面条的分离程度,本申请的设计增加了弧形杆Ⅰ和弧形杆Ⅱ,通过弧形杆Ⅰ将面条挑起,弧度的设置能够使面条被分段挑起,增加分离度,而弧形杆Ⅱ与弧形杆Ⅰ的弧形开口方向相反,这样能够在面条沿分散杆滑落成团时,沿弧形杆Ⅱ将其分离,防止成团。传动套筒与尼龙弹性杆的设置能够使得旋转支杆在转动过程中形成近似于震动的效果,将蒸煮后粘结在一起的面条通过震动分离。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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