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蛹作为食品原料的处理方法

文档序号:559868阅读:513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蚕蛹作为食品原料的处理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食品原料的脱毒处理方法,涉及有机化学提取技术领域。
蚕蛹作为高蛋白营养物早已被人们所接受,而将其作为食品营养添加物在食品中使用也能被人们认可,但这些都是新鲜蚕蛹带来的传统认识。而缫丝厂生产中大量的下脚料—废弃蚕蛹,由于含有生产时浸入的碱和自身所含的激素类化合物及酸败脂肪酸,对人体的危害不为多数人所认识,也被用作食品生产的原料,其危害性现已逐渐被人们认识。目前对废弃蚕蛹作为食品原料的处理方法仅限于烘干和包装成袋,最多也就用水浸泡漂洗除去碱性,未对所含的激素类化合物及酸败的脂肪酸进行处理,所做出的食品不仅口感差,而且对人体有害,特别不宜儿童食用;并且这种直接加工的品种单一,其应用面受到限制,除作为佐餐使用外,不能添加在其他食品中(如锅巴、饼干、虾条、米粉、方便面等),所以销路越来越窄,致使许多厂家转产、停产。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提出一种去除蚕蛹有害物质的处理方法,经处理后的蚕蛹不含有害物质,改善了口感,而且能作为各种食品的营养添加物。
本发明的目的是按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以亲脂性极性有机溶剂为提取溶剂,采用加热回流提取的方法对蚕蛹内有害物进行脱除处理。所述的亲脂性极性有机溶剂可以选用乙醇、丙酮、乙酸乙酯中的一种或是二种,每次的溶剂用量至少应将蚕蛹原料浸没,加热回流提取共需3-5次,每次50-100分钟。若采用缫丝厂废弃蚕蛹为原料,在提取前应将蚕蛹用水浸泡漂洗至中性;若浸泡的环境温度较高时(>20℃),为防止浸泡物变质和发酵,可以在浸泡水中适量加入有水溶性食品防腐剂,如山梨酸钾、苯甲酸钠。
根据上述的技术方案,从操作简便、降低成本方面考虑,本发明比较好的处理方法有三种方案。
①将蚕蛹先用乙醇加热回流提取3次,回收蚕蛹中残留的乙醇,再用乙酸乙酯加热回流提取2次,回收蚕蛹中残留的乙酸乙酯,即得到处理后的蚕蛹。
②将蚕蛹先用乙醇加热回流提取3次,回收蚕蛹中残留的乙醇,再用丙酮加热回流提取2次,回收蚕蛹中残留的丙酮,即得到处理后的蚕蛹。
③将蚕蛹用丙酮加热回流提取3-5次,回收蚕蛹中残留的丙酮,即得到处理后的蚕蛹。
按照本发明所述技术方案对蚕蛹进行处理,能够脱去所含的激素类化合物和酸败脂肪酸,除去了有害物质,又改善了口感,经处理后的蚕蛹含蛋白质在50%以上,氨基酸组成优秀,且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仅可以直接佐餐食用,也能以粉剂添加于各种食品中,作为蛋白质营养的补充,特别适宜于儿童食品;并且本发明在生产中应用无污染,溶剂可回收重复使用,得到的副产品蚕蛹油能作为工业用油,用于制造表面活性剂和增塑剂等;同时开拓了缫丝厂废弃蚕蛹的应用范围,提高了其本身的经济价值,增加了缫丝业的综合效益;本发明具有方法简单、操作方便、成本低廉的优点。
以下用实例详细说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实例1取缫丝厂废弃料—蚕蛹20Kg,(夏天)用水浸泡漂洗至中性,其浸泡水中含有0.2%的苯甲酸钠,把冲洗好的蚕蛹置入其体积2倍量的工业级食用乙醇中,加热至沸回流提取1小时后,抽出提取液,再加入蚕蛹体积1.5倍量的食用乙醇再次加热回流提取70分钟,抽出提取液,再加入蚕蛹体积1倍量的食用乙醇加热回流提取50分钟,抽出提取液,将蚕蛹用减压蒸馏(75℃)的方法回收其中残留的乙醇至无乙醇味;将三次抽出的提取液合并回收乙醇,得到副产品蚕蛹油,将此回收的乙醇可与蚕蛹中回收的乙醇合并,作处理后可重复使用。将上述得到的蚕蛹置入其体积1.6倍量的药用级(或食用级)工业乙酸乙酯,加热至沸回流提取60分钟,抽出提取液,再加入1.1倍体积量的乙醇乙酯中再次加热回流提取50分钟,抽出提取液,将蚕蛹用常压蒸馏(80℃)的方法回收其中残留的乙酸乙酯至无溶剂味,蚕蛹脱毒处理完毕;将二次抽出的提取液合并回收乙酸乙酯,得到副产品蚕蛹油,将此回收的乙酸乙酯可与蚕蛹中回收的乙酸乙酯合并,经处理后可重复使用。
实例2取缫丝厂废弃料-蚕蛹30Kg,(冬天)用水浸泡漂洗至中性,将洗好的蚕蛹置入其体积2.2倍量的食用乙醇中,加热至沸回流提取50分钟后,抽出提取液,再加入蚕蛹体积1.6倍的食用乙醇再次加热回流提取70分钟,抽出提取液,再加入蚕蛹体积1.1倍量的食用乙醇加热回流提取60分钟,抽出提取液,将蚕蛹中残留乙醇回收至无醇味;抽出的提取液和回收的乙醇按例1中方法处理。将得到的蚕蛹置入其体积1.4倍量的药用级(或食用级)工业丙酮中,加热至沸回流提取80分钟,抽出提取液,再加入1.1倍体积量的丙酮加热回流提取50分钟,抽出提取液,将蚕蛹用先常压再减压蒸馏的方法回收其中残留的丙酮至无丙酮味,蚕蛹脱毒处理完毕;将二次抽出的提取液合并回收丙酮,得到蚕蛹油,将所有回收的丙酮合并,经处理后可重复使用。
实例3取新鲜蚕蛹10Kg,置入其体积2.1倍量的食用级工业丙酮中,加热至沸回流提取100分钟后,抽出提取液,再加入1.6倍体积量的丙酮,再次加热回流提取80分钟,抽出提取液,再加入1.4倍体积量的丙酮,再次加热回流提取60分钟,抽出提取液,再加入1.2倍体积量的丙酮加热回流提取60分钟,抽出提取液,将蚕蛹中残留的丙酮回收至无丙酮味,蚕蛹脱毒处理完毕,将各次的提取液合并回收丙酮,得到蚕蛹油,将所有回收的丙酮合并,经处理后可重复使用。
当然,上述各例中各溶剂在每次提取的使用量并不被严格限定于此,原则上是随提取次数的增加而用量减少,但至少能将原料浸没;并且,各例中各溶剂的每次提取时间也不被限定于此,视溶剂中提取物浓度而定,这在具体生产的操作中可根据经验调整。另外,上述各例的处理方法对蚕蛹原料的来源(新鲜的、或是缫丝厂废弃的、或是经烘干的)也无限定。
权利要求
1.一种把蚕蛹作为食品原料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是以亲脂性极性有机溶剂为提取溶剂,采用加热回流提取的方法对蚕蛹的有害物进行脱除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亲脂性极性有机溶剂可选用乙醇、丙酮、乙酸乙酯中的一种或是二种,每次提取的溶剂用量至少应将蚕蛹原料浸没,加热回流提取共需3-5次,每次50-100分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提取前应将蚕蛹用水浸泡漂洗至中性;在浸泡水中可以适量加入有水溶性食品防腐剂。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脱毒处理的步骤为将蚕蛹先用乙醇加热回流提取3次,回收蚕蛹中的残留乙醇,再用乙酸乙酯加热回流提取2次,回收蚕蛹中残留的乙酸乙酯,即得到处理后的蚕蛹。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脱毒处理的步骤为将蚕蛹先用乙醇加热回流提取3次,回收蚕蛹中残留的乙醇,再用丙酮加热回流提取2次,回收蚕蛹中残留的丙酮,即得到处理后在蚕蛹。
6.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脱毒处理的步骤为将蚕蛹用丙酮加热回流提取3-5次,回收蚕蛹中残留的丙酮,即得到处理后的蚕蛹。
全文摘要
把蚕蛹作为食品原料的脱毒处理方法,本发明是以亲脂性极性有机溶剂为提取溶剂,采用加热回流提取的方法进行处理,能够脱去所含的激素类化合物和酸败的脂肪酸,除去了有害物、改善了口感,经处理后的蚕蛹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不仅可以直接食用,也能作为蛋白质营养的补充添加在各种食品中,而且提高了缫丝厂的综合效益;本发明具有方法简单、操作方便、成本低廉的优点。
文档编号A23L1/015GK1260130SQ9911595
公开日2000年7月19日 申请日期1999年12月28日 优先权日1999年12月28日
发明者赵淑琳, 刘晓农, 左玉萍 申请人:陕西省动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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