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香甜霹雳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652469阅读:404来源:国知局
一种香甜霹雳果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食品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香甜霹雳果。
【背景技术】
[0002]霹雳果中的脂肪为一种植物良性脂肪酸,可促进肠道蠕动,润肠通便,消除慢性便秘。霹雳果中所含的丰富油酸能促进人体对钙、磷、锌和其他矿物质的吸收,防止钙元素流失,提高骨质密度。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提出一种香甜霹雳果,香甜爽口,营养丰富,能够补充钙质,强身健体。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种香甜霹雳果,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06]糯米粉40-60份、白砂糖10-20份、霹雳果40-60份、葡萄干20-30份、精盐2-4份、鸡蛋20-30份、酸奶20-40份、花生油4-8份。
[0007]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08]糯米粉40份、白砂糖10份、霹雳果40份、葡萄干20份、精盐2份、鸡蛋20份、酸奶20份、花生油4份。
[0009]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10]糯米粉50份、白砂糖15份、霹雳果50份、葡萄干25份、精盐3份、鸡蛋25份、酸奶30份、花生油6份。
[0011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12]糯米粉60份、白砂糖20份、霹雳果60份、葡萄干30份、精盐4份、鸡蛋30份、酸奶40份、花生油8份。
[0013]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4]1、本发明香甜爽口,营养丰富。
[0015]2、本发明能够补充钙质,强身健体。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将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的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7]实施例一:
[0018]一种香甜霹雳果,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19]糯米粉40-60份、白砂糖10-20份、霹雳果40-60份、葡萄干20-30份、精盐2-4份、鸡蛋20-30份、酸奶20-40份、花生油4-8份。
[0020]实施例二:
[0021]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香甜霹雳果,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22]糯米粉40份、白砂糖10份、霹雳果40份、葡萄干20份、精盐2份、鸡蛋20份、酸奶20份、花生油4份。
[0023]实施例三:
[0024]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香甜霹雳果,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25]糯米粉50份、白砂糖15份、霹雳果50份、葡萄干25份、精盐3份、鸡蛋25份、酸奶30份、花生油6份。
[0026]实施例四:
[0027]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香甜霹雳果,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28]糯米粉60份、白砂糖20份、霹雳果60份、葡萄干30份、精盐4份、鸡蛋30份、酸奶40份、花生油8份。
[0029]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香甜霹雳果,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糯米粉40-60份、白砂糖10-20份、霹雳果40-60份、葡萄干20-30份、精盐2-4份、鸡蛋20-30份、酸奶20-40份、花生油4-8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香甜霹雳果,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糯米粉40份、白砂糖10份、霹雳果40份、葡萄干20份、精盐2份、鸡蛋20份、酸奶20份、花生油4份。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香甜霹雳果,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糯米粉50份、白砂糖15份、霹雳果50份、葡萄干25份、精盐3份、鸡蛋25份、酸奶30份、花生油6份。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香甜霹雳果,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糯米粉60份、白砂糖20份、霹雳果60份、葡萄干30份、精盐4份、鸡蛋30份、酸奶40份、花生油8份。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香甜霹雳果,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糯米粉40-60份、白砂糖10-20份、霹雳果40-60份、葡萄干20-30份、精盐2-4份、鸡蛋20-30份、酸奶20-40份、花生油4-8份,本发明香甜爽口,营养丰富,能够补充钙质,强身健体。
【IPC分类】A23L33/00, A23L25/00
【公开号】CN105410820
【申请号】CN201510741602
【发明人】刘毅
【申请人】刘毅
【公开日】2016年3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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