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鲜香葵花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652468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一种鲜香葵花籽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食品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鲜香葵花籽。
【背景技术】
[0002]葵花籽含有β —胡萝卜素,可防止人体皮肤下层的细胞坏死,可使头发变得柔软秀丽。维生素Β8,能治愈忧郁症、神经衰弱。人体内的自由基非常活泼,会与细胞组织以及DNA发生反应,从而产生毒性和损坏作用。研究表明,一些坚果类食物如葵花子具有较强的清除自由基的能力。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提出一种鲜香葵花籽,鲜香爽口,营养丰富,能够润肌乌发。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种鲜香葵花籽,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06]大米粉40-60份、葵花籽60-80份、食盐2_6份、孜然粉2_8份、味精1_3份、桂皮2-6份、番茄酱10-20份、橄榄油2-6份。
[0007]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08]大米粉40份、葵花籽60份、食盐2份、孜然粉2份、味精1份、桂皮2份、番茄酱10份、橄榄油2份。
[0009]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10]大米粉50份、葵花籽70份、食盐4份、孜然粉5份、味精2份、桂皮4份、番茄酱15份、橄榄油4份。
[0011]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12]大米粉60份、葵花籽80份、食盐6份、孜然粉8份、味精3份、桂皮6份、番茄酱20份、橄榄油6份。
[0013]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4]1、本发明鲜香爽口,营养丰富。
[0015]2、本发明能够润肌乌发。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将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的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7]实施例一:
[0018]—种鲜香葵花籽,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19]大米粉40-60份、葵花籽60-80份、食盐2_6份、孜然粉2_8份、味精1_3份、桂皮2-6份、番茄酱10-20份、橄榄油2-6份。
[0020]实施例二:
[0021]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鲜香葵花籽,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22]大米粉40份、葵花籽60份、食盐2份、孜然粉2份、味精1份、桂皮2份、番茄酱10份、橄榄油2份。
[0023]实施例三:
[0024]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鲜香葵花籽,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25]大米粉50份、葵花籽70份、食盐4份、孜然粉5份、味精2份、桂皮4份、番茄酱15份、橄榄油4份。
[0026]实施例四:
[0027]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鲜香葵花籽,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0028]大米粉60份、葵花籽80份、食盐6份、孜然粉8份、味精3份、桂皮6份、番茄酱20份、橄榄油6份。
[0029]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鲜香葵花籽,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大米粉40-60份、葵花籽60-80份、食盐2-6份、孜然粉2_8份、味精1_3份、桂皮2_6份、番茄酱10-20份、橄榄油2-6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鲜香葵花籽,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大米粉40份、葵花籽60份、食盐2份、孜然粉2份、味精1份、桂皮2份、番茄酱10份、橄榄油2份。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鲜香葵花籽,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大米粉50份、葵花籽70份、食盐4份、孜然粉5份、味精2份、桂皮4份、番茄酱15份、橄榄油4份。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鲜香葵花籽,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大米粉60份、葵花籽80份、食盐6份、孜然粉8份、味精3份、桂皮6份、番茄酱20份、橄榄油6份。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鲜香葵花籽,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大米粉40-60份、葵花籽60-80份、食盐2-6份、孜然粉2-8份、味精1-3份、桂皮2-6份、番茄酱10-20份、橄榄油2-6份,本发明鲜香爽口,营养丰富,能够润肌乌发。
【IPC分类】A23L33/10, A23L27/10, A23L25/00, A23L27/60, A23L7/10
【公开号】CN105410819
【申请号】CN201510740695
【发明人】刘毅
【申请人】刘毅
【公开日】2016年3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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